保管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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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管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保管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一、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二、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需注意以下事项:1、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2、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三、保管人的限制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

2、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责任。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保管费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明确保管物应支付的费用。五、保管合同的终止1、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因履行而终止。因抵销而终止。因提存而终止。因双方协议而终止。六、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民法通

3、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七、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一)违约责任1、合同法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合同法规定,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如果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获得的利益,

4、包括利息的损失、自然孳息损失、利润损失等,应当赔偿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一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二是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

5、,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综上所述,合同双方在履行保管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履行,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损害双方利益。延伸阅读购房合同签订的注

6、意事项看房选房过后,就要签订购房合同了,这一步骤可是买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其中关系到购房者自身的权益和购房保障,我整理了“购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希望各位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这六大注意事项一定要注意,这样才能避免购房纠纷!购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不少人买房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但不排除部分购房者会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注意事项二:明确相关费用

7、由谁出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但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注意事项三: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会写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另外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容最好一开始就定好了,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注意事项四: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规定

8、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注意事项五:明确退房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注意事项六:明确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逾期交房是否有赔偿,这就要求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并明确约定逾期不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每逾期一日按支付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仍不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要求

9、退房。注意事项七:确认物业管理事宜这一点主要是约定好前期小区的物业公司是谁,物业管理范围即物业管理具体包括什么,以及前期的物业收费标准。签合同是个复杂的过程,以上我整理的关于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并不能涵盖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所以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要多留心、多注意、多看几遍合同的条款,直到确保合同没有问题为止。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签订合伙协议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是我整理的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订立合伙协议,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1、确定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

10、、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财产份额。(必须作估价,确定出资份额。)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 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分红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2、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

11、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另外,在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人。(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注意!这边是特殊的普通合法企业),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我为您举例:律师事务所中

12、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一句话概括: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其继承人可继承其资格3、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写明。 查阅账簿的权

13、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退伙的权利合伙协议中应当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足额出资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合伙协议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合伙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 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

14、约束力。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来看看我给你分享的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签订销售合同应注意的问题销售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最佳手段,财务更应参与合同管理及控制合同风险。合同订立阶段,不要流于形式,合同条款要仔细推敲,否则留下合同风险与隐患1、所有客户都应签订合同销售合同不应只为授信而生,而应当与所有交易的客户都签订合同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还要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检验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2、合同的条款不要出现歧义在拟定合同时,准确全面的表述应放在第一,文字简练放在第二,对折扣、奖励、违约责任等尤其容易产生争议的条款

15、,不妨多写几笔。3、传真签订的合同、对账单、欠条具有证据效力对账单、欠条是客户欠款数额的关键证据,所以建议业务员不要怕路远,一定要让欠款人当面签字,以免让想逃债的人钻了空子。4、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发票种类营改增后,很多企业都成立一般纳税人,需要增值税发票抵扣,因此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需要对方提供什么样的发票,一旦发票出现虚假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合同签订后再额外要求发票往往被对方推诿,给企业造成损失5、要约定诉讼案件的管辖地很多企业合同没有签订该条款,导致企业不得不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费尽周折,建议在签订销售合时将发生纠纷时的管辖地约定在企业方所在地,省掉很多麻烦,增加了追回欠款的可能性。签订销售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在重要销售过程中,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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