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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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08-2-27 12:40:16点击数:7894 一、正常晋升中级职务(职改字1986第78号)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级”工作2年左右。2、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2)研究、设计部门 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二、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浙经贸人事20011285号)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条件如下: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但其学历在大专以下的,或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必须满3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者,可不受

3、资历、学历的限制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1、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部级专业报刊杂志上,至少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2、获省、部级奖(指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发明、星火四大奖)或市(厅、局)级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3、授予市(厅、局)级及其以上劳模、先进、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尖子等称号(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或进入省“151人才工程”、市“人才工程”人员。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获奖项目主要参加者,或市(厅、局)级科技攻关重大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长期在生

4、产技术开发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解决了设计、工艺、生产、施工中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获市(厅、局)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奖、优秀工程勘察奖、设计奖、优质产品奖、优质工程奖、质量管理奖的主要贡献者。6、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中专以下学历20年以上。三、申报程序1、符合中级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至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其它相关评审资料。2、申报人员根据材料整理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后,交至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管理部。3、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人事档案进行初审,并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4、申报人员将修订后的材料再次上

5、报中心人事档案管理部,经中心工作人员签收后,交纳中级职务评审费270元/人。(浙价费2002229号、浙价费2007178号) 5、省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后,报经相关部门核准同意后,组织召开评委会评审或委托至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6、评审通过人员由评委会发文确认,并由省人事厅统一制证。7、省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申报人领证,并退还相应评审材料。(未通过人员退还所有评审材料)四、评审材料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报送下列材料: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3、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5份,材料

6、必须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4、二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6、申报对象学历证书、现任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2份,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7、申报对象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外语审定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3份。8、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简历2份,并加盖公章。9、任期考核材料或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1套。10、专业技术

7、工作总结2份。11、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代表性论文原件1套。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12、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五、材料装订要求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不便装订的书、原件和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第一册:证书等材料;第二册:业绩材料;

8、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六、职称外语要求(根据浙人专浙人专200780号文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或省英语四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或省英语三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或省英语二级)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1、享受

9、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2、年满50周岁。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5、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6、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7、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8、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

10、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9、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0、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1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1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13、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14、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

11、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年龄偏大、工作业绩确实突出,外语统考成绩(当年考试)不合格者,经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审定同意。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浙职改办199615号、浙人专200658号文有关规定)从2007年1月起,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以上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以上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2、成绩合格证书。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凡2007年1月1日后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不再作为我省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年满50周岁;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文学创作、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乡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4、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的;5、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9、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10、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11、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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