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得金矿业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44238140 上传时间:2023-09-1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得金矿业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贵得金矿业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贵得金矿业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贵得金矿业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得金矿业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贵得金矿业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贵得金矿业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部副部长应积极协助安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安全部副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积极配合安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积极配合安全部长开展相关工作,认真组织部室人员完成分工工作。第3条在安全部长未在岗位时,安全部副部长应承担安全部长职责。第4条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第5条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

2、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6条及时向部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二)、责任追究第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副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8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副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

3、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9条安全部副部长对所分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10条发现本煤矿或本部室制定、执行的有关规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不符,没有及时提醒有关领导,安全部副部长应负主要责任。第11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第12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全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第13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