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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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1.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1.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1.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2.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2.2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2.3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一般人员首日10080首日150120总经理批准主管、工程师级首日150130首日220170400HKD部门经理级首日250200首日300250500HKD公司副总经理级250300600HKD2.4出差补助标准2.4.1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2.4.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一般人员3040100H

3、KD主管、工程师级4050100HKD部门经理级6080150HKD公司副总经理级100150200HKD2.5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2.5.3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

4、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3.1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3.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3.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3.4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3.6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3.7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3.8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3.9财务

5、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5.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5.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5.3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5.3.1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

6、额;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5.3.3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5.3.4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5.3.5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6、原始凭证的审核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7.1凭证名称;7.2填制凭证的日期;7.3填

7、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7.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7.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7.6经济业务的内容;7.7数量、单价和金额;7.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8.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8.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

8、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8.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8.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8.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8.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8.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

9、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8.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9.1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9.2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9.3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9.4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9.5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9.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9.7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9.8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

10、原始凭证。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12、本制度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篇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关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培训报销问题的通知(号)、关于印发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有关学习培训经费报销事项作如下规定:一、学习培训经费报销范围(一)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和批准参加省、市

11、、区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二)经单位同意,参加正规考试,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电大、函大、夜大、业大等大专、本科学历学习。(三)经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考取各类高等院校,脱产就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提高学历学习。(四)经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不脱产报考大学本科第二学历(具有本科学历再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提高学历学位学习。二、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项目及额度(一)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街道领导批准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学习培训,学习期满凭相关的学习培训文件,按规定给予报销培训费、教材费。(二)

12、考取各类高等院校脱产就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待学习毕业,凭有效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给予报销学费60%。(三)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电大、函大、夜大、业大的学员,学习毕业取得大专、本科学历,凭有效毕业文凭给予全额报销学费。(四)不脱产报考大学本科第二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员,学习毕业凭有效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给予报销学费60%。三、培训经费的报销程序(一)专业培训凭相关的学习培训文件,按街道财务报销程序审批。(二)学历培训凭单位同意报读的相关证明、毕业文凭,按街道财务报销程序审批。篇3: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随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实施,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

13、实际情况,经研究,对XXX员工独生子女医药费的报销方式实行定额发放,具体办法如下:一、发放范围凡由员工抚养未满18周岁的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属本办法发放范围。二、发放标准符合第一条职工的独生子女医药费发放标准为每名员工每月30元。三、发放程序1.员工向xx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递交独生子女证明书。2.xx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将发放医疗费员工名单送劳动人事部。3.劳动人事部复核名单后,将医药费列入员工工资表中,在发放员工工资(或生活费)时一并发放。4.新增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自劳动人事部接到xx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通知之月起发放。5.员工子女年满18周岁,由xx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通知劳

14、动人事部停发医药费。停发日期以员工子女年满之月下月起执行。6.员工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停发工资,独生子女医药费随之停发。四、其它规定1.符合第一条的退休员工不影响独生子女医药费发放。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后,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员工独生子女之外的家属不再实行医药费报销。3.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制定的xx中心有关员工家属医药费报销的规定停止执行,均以此文为准。4.本办法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篇4:广宁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货款支付和费用支出报销规定县一级企业的货款支付和费用支出报销规定,适用于中小企业使用。广宁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货款支付及费用、支出

15、报销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广宁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厂)的费用报销管理,适应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费用支出、杜绝浪费、保证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费用报销规定,结合工厂实际情况,重新修改、制定货款支付和费用支出报销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一、总则1.货款支付是指采购物资材料(包含生产物料和非生产物料)所需支付的货款2.费用报销是指工厂员工因日常办公、旅差需要借支、使用工厂资金和报账行为。3.工厂实行费用预算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每年度费用预算额度控制支出。4.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共同遵守。5.费用报销行为必须是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费用,与工厂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得在工厂报销。6.报销人、工厂负责人对费用报销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承担因弄虚作假被追究的责任。-1-县一级企业的货款支付和费用支出报销规定,适用于中小企业使用。二、物资材料采购及货款支付规定1.定义:物资材料包含生产物料和非生产物料,生产物料:指用来维持产品制造所需的一切原料、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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