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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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桂环字200214号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活动的通知各地、市、县环保局(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公民道德教育的组成部分。为了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以德治国”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推动基层组织“两个文明”的建设,树立广西改革开放的新形象,经研究,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2002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活动。现将评比标

2、准、表彰管理办法等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方案,积极组织各社区、住宅小区、居民区等开展“绿色环保社区(小区)”的创建活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而共同努力!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选领导小组名单2、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选管理办法3、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比标准4、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选申报表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主题词:创建 绿色环保社区 活动 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3、护局办公室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印发 (共印260份)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以德治国”的重要指示,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广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每12年联合评比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优秀的“绿色环保社区(小区)”单位。 第三条 表彰的基本条件 1、社区(小区)领导或开发建设负责人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建设列为社区(小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4、成立由社区(小区)领导牵头、各方代表参加的创建领导小组。并制定创建计划、规划和活动主题,组织指导社区(小区)群众开展环境保护活动。2、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社区(小区)内环境清洁优美,可绿化面积都得到绿化,无违章建筑,有较为完备的社区环境设施,人与自然有一定的交流渠道,有条件的开展垂直立体绿化,营造一定的社区林地,并有一定的水面。企事业环保“三同时”审批率为100%,水、气、声、渣污染防治设施完备,排放符合环保标准,所有污染源得到控制和治理,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3、社区(小区)居民积极参加各种环保(公益)活动,了解环保知识,尽量选用环保产品,认真自觉维护和保持安宁

5、、清洁、优美的社区环境,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环境道德行为。社区(小区)的领导、管理人员定期接受环保知识培训。4、社区(小区)至少有一项环保成果或获得环保(绿色)学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5、社区(小区)居民环保满意率在70%以上。6、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估总分为100分,自查分在85分以上,可申报评选。 第四条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成“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指导、协调和评审工作。各地推荐“绿色环保社区(小区)”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注:截止日期按所发文件桂环绿办字20082号通知上的时间为准) 第五条 在地、

6、市评选的基础上,开展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凡申报受自治区表彰的社区、住宅小区、居民区等,须向所在地的地市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 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联合对申报的社区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当地实际制订评审细则,审核考查,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表,报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条 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市的推荐意见,对推荐的社区(小区)进行复审,合格后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经领导小组审定的“绿色环保社区(小区)”,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表彰,授予奖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张榜公布。 第八条 自治区评选

7、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的“绿色环保社区(小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全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创建工作的培训、学习、交流、考察、日常创建指导工作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符合条件的,保留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称号。第九条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8号联系人:黄志宁 杨 玉电 话:07715852764 传 真:07715871814邮 编:530022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比标准名称总分内 容分值评分标准一组织得力201、建立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由社区的管理部门、居民共同组成的社区环

8、境管理机构,有环境保护管理监督员、宣传员。5成立领导小组,得2分有管理机构,得2分有监督员或宣传员,得1分2、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绿色环保社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5有规划和计划各2分,有总结得1分3、社区的管理部门制定有本社区公众环境保护行为规范并公布实施。5制订有规范或制度得3分公布得2分。4、社区的领导干部或职工每年有2人(次)以上参加各类环保学习培训,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5参加培训2人(次)以上得5分每少1人(次)扣2分。二活动经常351、在社区内定期分片(栋)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比检查,并张榜公布先进和曝光破坏环境、污染环境者及行为。3进行评比得2分;公布得1分。2、

9、设立社区环境保护意见箱,收集和听取群众对社区环境保护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或处理。2设立意见箱得1分,及时反馈得1分。3、结合社区实际和国家环保发展的要求,以开办“环保学校”的形式,对居民进行环境教育。6“环保学校”开课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参加户数达50以上。每少1次扣3分,参加户数不到50以上不得分。4、运用黑板报、宣传窗,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根据不同要求,不断更新内容。在公共活动场所张贴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有固定、醒目的环境宣教标志牌。6有宣传窗口并经常更新内容,每个得1分,最高3分;有公益广告、宣传标牌每个得1分,最高3分。5、在社区内的图书馆或阅览室有环境科普资料、环保

10、知识读物,并便于居民阅读、学习、查找、索取。全年订阅环保报刊或杂志2种以上。6有环保图书资料得2分,向居民开放得1分。每订1种报刊得2分。6、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主题活动,参与活动人数(次)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50%以上。8全年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3分,人数不足50%扣4分。7、每年组织开展“环保家庭”评比活动(评比标准由社区自定),居民家庭参评率达90%,环保家庭占社区总家庭的10%以上。4参评率达到90%以上得2分,90%以下不得分;环保家庭少于10%,扣2分。三环境整治251、社区内污水管道设施符合城市(镇)规划建设要求。22、社区内公共绿地

11、面积达到30%以上(新区)或25%以上(旧区);社区内树木草坪规划整洁;社区内可绿化面积的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5公共绿化面积不达标的扣2分,可绿化面积不达到90%绿化率的扣2分。3、社区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置。4垃圾分类收集2分,集中处置2分。4、社区内各第三产业形成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无各类扰民污染源。10废气、水、渣(固体)、噪声等各类污染源每不达标该项不得分。5、各种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无卫生死角。4发现有1处卫生死角或设施被破坏的扣2分。四行为规范201、社区无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现象,居民不购买、不燃用散煤。2发现1次或1处扣1分。2、社

12、区居民在买菜购物时有40以上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使用容具,不使用或少使用塑料袋等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一次性白色污染制品。3低于40的,每少10扣1分。3、社区内无磷洗衣粉的使用率达到50以上,提倡使用无氟环保冰箱、空调等使用率要达到10以上。5社区使用无磷洗衣粉的户数不达50不得分,达到50以上得3分;环保家电不足10不得分,达到10以上得2分。4、社区居民自觉不猎、不售、不食用野生动物,尽量少用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一次性制品。4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2分,低于60,扣3分。5、无违章搭盖建筑,无乱张贴现象,无乱停放车辆,无乱设摊点。3发现有违章建筑等违反规定的扣1分,摊点设立不规范扣1分。

13、6、社区内无露天卡拉OK、无违章施工装修、无未经批准进行午间或夜间作业等扰民噪声污染源。3每发现1处(次)扣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五加分条件101、社区有单位通过ISO14001环保国际认证者。以实际论每通过一家增加5分2、社区有单位或居民发现违反环保法规的情况,主动向环保部门举报并经查实者。3每次得0.5分,最高3分。3、社区有单位或居民在环保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有关奖励被社会认可者。以实际论国家级得3分;省(部)级得2分;地(市、厅)级得1分;县(处)级得 0.5分【注】1、总分达85分及以上,即达到“绿色环保社区”。2、总分达90分及以上,即达到“绿色环保社区” 。3、总分达95分及以上,即达到“绿色环保社区” 。4、总分达100分及以上,即达到“绿色环保社区” 。5、总分达105分及以上,即达到“绿色环保社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小)区”申报表所 在 市 社区名称 社区负责人 执 笔 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此表可复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申报表统一编号:GX-LSSX-社区(小区)名称(以公章为准)详细地址(路名及门牌号)邮编网址或电子邮箱传真社区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姓名电话手机职务电话社区绿色创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姓名电话手机职务电话社区创建主要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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