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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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本文由wudi60635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1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1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我校 2011 年硕士研究生入 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 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

2、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 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 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规模 在学校 201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校 2011 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结合各院(系)、 校区实际情况和 2011 年生源情况,确定各院(系)、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规模。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该规模进行 录取,但可根据具体生源情况适当调节本院(系

3、)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三、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基本线 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 科 四科 总分 310 355 330 320 300 320 前三科 总分 总分 190 210 190 190 180 190 180 180 业务 政治 课一 外语 业务 课二 50 50 50 45 45 50 45 45 50 80 90 80 80 75 80 75 75 160 哲学01 经济学02、管理学12 法学03、外国语言文学0502 艺术学0504 理学07 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 照顾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 310 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工程硕士08

4、52、建筑学硕士0851、风景 310 园林硕士0953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 300 注:(1)前三科指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 (2)“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资格基本线 )、公共管理硕士 学 科 总 分 外 语 48 综合能 力 100 工商管理硕士 (MBA1251) 公共管理硕士 (MPA1252) 175 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科 理学07、工学08 其他学科 2复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及监督 复试工作

5、的组织、 总分 310 325 政治 45 50 外语 45 50 业务课一 75 80 业务课二 75 80 复试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校监察处负责。 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应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办法要求,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 校区复试工作具体事项的决策,并组织、指导及协调本院(系)、校区内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 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各院(系)、校区还须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校区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监督小组组长可由各院(系)、校区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3复

6、试准备 (1)各院(系)复试线的确定 各院(系)可在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的统考生复试线。对于满 足复试线的考生,在同类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按初试四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进行排队,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合格 生源充足的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 120%-150%。合格生源不足本学科招生规模 120%的学科,所有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都应参加复试。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一般学科的 考生,其复试资格基本线也可以同照顾学科,具体由各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7、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审查条件以我校 201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 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复试资格审查表须由审查人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 签字,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 4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 280 分,其中笔试 200 分,面试 80 分。 对工学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

8、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 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 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及范围见各院(系)的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 3 月 19 日上午 8:3011:30, 时间为 3 个小时,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主 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 绩;

9、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 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3)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 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在 2010 年秋季学期没有对推免生进行复试的院(系)、学科,此次也要对推免生组织复试,推免生的初试总成绩按所报考 学科或领域对应的主干学科统考考生中的初试总成绩最高分计算, 少数院 (系) 遇有特殊情况 (如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系列等) , 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

10、定推免生初试成绩计算办法,但必须报研招办审批。 报考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 四、录取 1正常录取 (1)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对未被录取的考生, 学校将尽力协助进行调剂录取。 (4)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校本部相关学科应给予协调配合。 2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

11、录取总体原则 a. 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接收 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讨论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经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公布。调剂录取工 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考生的二级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及第二次复试办法。 b.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 学校的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 且调入学科(领域) 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 (领 域)为相近学科(领域)。 c. 调入学科(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a考生本人填

12、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交原报考学科审核考生的初试成绩及第一次复试成绩并签署意见。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将调剂申请表送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所有报名材料转给调剂院(系),并进行网 上公示。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b各院(系)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方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可按照第一次复试的要求,也可以面试为 主,但必须在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中给予说明。 c接收学科可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第二次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录取时应按最后成 绩(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校内调剂

13、工作应严格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从 3 月 24 日开始,不得提前。 3从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的原则 a生源不足的学科应积极调剂录取报考外单位的合格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 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 毕业。 b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原则上不接受跨一级学科调剂,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 c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 a校内调剂录取结束后,各院(系)尽快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的相关要求报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 b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校研招办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

14、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 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 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校研招办将调剂录取结果在网上公示。 4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 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有关流程将另文说明。 五、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各院( 各院(系)应于 3 月 15 日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研究生院。校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随后 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与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督小组名单及监督电话; (2)本院(系)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3)本院(系)各学科录取及奖学金评定原则及办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面试实施细则及时间、地点;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 间 3 月 12 日-15 日 内 容 各院(系)报送复试方案,公布各院(系)复试考生名单 与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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