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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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科工作手册 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 MP/HSJZ-10 受控状态:受控 版本号: A/0实施日期:2011年5月1日 第1页 共7页生物安全控制程序1 目的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2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3 职责3.1 检验科:负责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管理。4 管理要求4.1 实验室生物安全控制4.1.1 设施和设备要求 实验室所用设施、设备和材料(含防护屏障)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要求。4.1.1.1 建筑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4.1.1.2 实验室应当合理设置生物安全防护区。4.1.1.3 靠近出口处应当设洗手池及洗眼装置。4.1.1

2、.4 在实验室应有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4.1.1.5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当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得铺设地毯。4.1.1.6 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4.1.1.7 实验室中的厨柜和实验台应当牢固。厨柜、实验台彼此之间应当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清洁。4.1.1.8 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当设置纱窗。4.1.1.9 实验室内应当保证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4.1.1.10 实验室门应当带锁并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应当有可视窗。4.1.1.11 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4.1.1.12 应当在实验室

3、内配备生物安全柜。4.1.2 个人防护要求4.1.2.1 实验室防护服4.1.2.1.1 实验室应确保具备足够的符合实验室要求的清洁防护服可供使用。4.1.2.1.2 不用时,应当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专用存放处。污染的防护服应当置于有明显标记的防漏袋中。4.1.2.1.3 防护服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定期消毒、清洗。若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应当立即更换。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当脱去防护服。4.1.2.2 面部及身体保护 在处理危险材料时应当戴防护眼睛、面部防护罩或其他的眼部面部保护装置。4.1.2.3 手套 应当按照所从事操作的需要,算用合适、灵活、握牢、耐磨、耐扎和耐撕的手套,并应当对所涉及的危险

4、提供足够的防护。应当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手套选择、使用前的佩戴及使用后摘除等的培训。4.1.2.3.1 应当保证所戴手套无漏损。戴好手套后可完全遮住手及腕部。4.1.2.3.2 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污染时及时更换手套、4.1.2.3.3 手套为实验室工作专用。在工作完成后应当摘除并安全处置。4.1.2.4 鞋 鞋应当舒适,鞋底防滑。在从事可能出现渗漏的工作时应当穿一次性防水鞋套。4.1.3 管理要求4.1.3.1 管理责任4.1.3.1.1 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有员工和来访者的安全负责,并任命一名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协助负责安全事宜。4.1.3.1.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避免不

5、安全的行为。4.1.3.1.3 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和程序,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物料、耗材等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4.1.3.1.4 应当根据生物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遵守执行。针对实验室所涉及的任何危险,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尽量将风险控制到最小。负责工作区活动的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这些程序进行评审和更新。4.1.3.1.5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需经同意方可进入,并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4.1.3.2 员工健康管理4.1.3.2.1 新员工上岗需经过全面体检,包括:病史回顾、X光透

6、视、体格检查、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检测等检查。4.1.3.2.2 员工工作期间一年一次全面体检4.1.3.2.3 凡HBsAg、HCV抗体和HIV-1/HIV-2抗体等传染性疾病标志物检测阳性的员工,不得从事原料血浆采集、制备等岗位的业务工作。4.1.3.2.4 应当告知所有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物危险源。“在自愿的基础上”接受免疫接种,以预防感染,并保存免疫记录。4.1.3.2.5 应当建立和实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控制程序,包括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职业暴露的登记、监控和报告。4.1.3.3 安全设计4.1.3.3.1 在考虑新建实验室或对现有实验室进行改造时,应当遵守有光国家、地方建筑法规和实

7、验室相关安全标准。未得到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的许可禁止进行建筑或工程作业。4.1.2.3.2 实验室技术区域中的生物、化学危害水平应符合安全要求,并防止风险进入周围社区。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应无障碍。4.1.3.3.3 实验室的出口和入口应当有标识,标识应当包括国际通用的生物危险标志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标识。应当设紧急出口并有显著标识。紧急撤离路线应当确保在黑暗中可以明确辨认。4.1.3.3.4 实验室入口应当可锁闭。门锁设置安装不得妨碍紧急疏散。实验室的进入应当仅限于经授权的人员。4.1.3.3.5 应当根据检测流程和检测项目分设检测作业区,至少包括样本接收、处理和储存区,试剂储存区,检测

8、区。不同类型检测项目作业区,应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其他特殊区域的布局和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要求。4.1.3.3.6 存放高危险样品、化学试剂和供应品,应当有安全可靠的存放场所。还需采取其他的安保措施,如可所闭的门、可锁闭的冷冻箱、特殊人员的进入限制等。库存量及库存条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编制化学品安全数据简表(MSDS)。4.1.3.3.7 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明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内环境应当符合工作要求和有关规定。4.1.3.4 安全计划的审核和检查4.1.3.4.1 安全计划的审核 应当由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对安全计划进行审核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4.1.3.4.2 生物安全

9、检查 应当有专职人员负责生物安全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以确保应急装备功能及状态符合要求,可传染性和有毒物质的存放有专人负责并加锁管理,去污染和废弃物处理程序符合要求,实验室设施设备状态正常,并做好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如有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记录事故责任人、发生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对人员或环境有无后续影响等。4.1.3.4.3 安全手册4.1.3.4.3.1 要求所有员工阅读的安全手册应在工作区随时可用。手册应当针对实验室的需要。主要包括生物危险、消防、电气安全、化学品安全、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4.1.3.4.3.2 安全手册应当对从工作区撤离和事件处理规程有详细说明。实验室管理层应当至少

10、每年对安全手册评审和更新。4.1.3.5 培训4.1.3.5.1 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制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对有经验员工的继续教育。4.1.3.5.2 培训对象包括管理人员、技术员人、运输和清洁工等。4.1.3.5.3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生物危险、传染病预防、化学安全、紧急医学处置措施、消防和预备状态等,重点强调安全工作行为。4.1.3.5.4 应当要求员工在某一领域工作前掌握相应的安全手册。员工应当书面确认其已接受适当的培训,阅读并理解安全手册。4.1.3.6 个人责任4.1.3.6.1 食品只应在非实验室区域中的指定位置准备和食用。4.1.3.6.2

11、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4.1.3.6.3 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4.1.3.6.4 长发应当束在脑后,工作冒应当遮盖头发。在工作区内不应当佩戴首饰。4.1.3.6.5 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应当存放在指定区域内。4.1.4 内务管理要求4.1.4.1 应当指定专人监督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内务。工作区应当时刻保持整洁有序。禁止在工作场所存放可能导致阻碍和绊倒的危险物品。4.1.4.2 所有用于处理污染性的设备和工作台表面在工作结束、有任何露出或发生了其他污染时,应当使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并清洁。每个工作日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4.1.4.3 应当对漏出的样品或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并清

12、除所涉及区域的污染。清除时应当使用经核准的安全预防措施、安全方法和个人防护装备。4.1.4.4 内务行为改变时应当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以确保避免发生无意识的风险和危险。实验室行为、工作习惯或材料改变可能对内务和(或)维护人员有潜在危险时,应当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书面告知内务和维护人员的管理者。4.1.4.5 应当制定在发生事故或漏出导致生物或化学污染时专用规程,以及设备保养或修理之前对每件设备去污染和净化的专业规程。4.1.5 安全工作行为4.1.5.1 洗手4.1.5.1.1 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当洗手。4.1.5.1.2 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进食或吸烟前应当例行洗手。4.1.5.2

13、 接触生物源性材料的安全工作行为4.1.5.2.1 处理、检验和处置生物源性材料的规定和程序应当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有效降低污染风险。4.1.5.2.2 如果样品在收到时有损坏或泄漏,应当由专职人员穿着个人防护装备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样品以防止漏出或产生气溶胶。如果样品污染过量或损坏严重而不宜使用,则应将样品安全的废弃而勿开启。4.1.5.2.3 所有有潜在感染性或毒性的质量控制和参考物质,在存放、处理和使用时应按未知风险的物质对待。4.1.5.2.4 在所有可能产生潜在感染性物质喷溅的操作中,操作人员应当将面部、口、眼、鼻和耳遮住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4.1.5.2.5 应当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安

14、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装置。4.1.5.2.6 禁止用手直接对任何利器剪、弯、折断、重新戴套或从注射器上移去针头。针头、玻璃等尖锐物应当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装量不能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4.1.5.2.7 对不合格血浆进行操作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取样时须戴双层乳胶手套,并避免被注射器针头刺伤。4.1.5.2.8 所有沾染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用具,应当消毒再清洗。4.1.5.2.9 需要带出工作区的物品,必须确保其未被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材料污染,否则应当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4.1.5.3 气溶胶4.1.5.3.1 实验室工作行为的设计和执行应当能减少人员接触化学或生物源性有害气溶胶

15、。4.1.5.3.2 为防止气溶胶的产生,标本离心时应当加盖安全罩。4.1.5.3.3 为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和生物源性气溶胶的地方应当有局部排风措施。4.1.5.4 样品的运送4.1.5.4.1 所以样品的运送方式应当防止污染工作人员或环境。4.1.5.4.2 样品应当置于被承认的、本质安全的、防漏的容器中运输。4.1.5.4.3 样品在机构所属建筑物内运送应当遵守该机构的安全运输规定。样品运送到机构外部应当遵守有关运输可传染性和其他生物源性材料的规定。4.1.5.4.4 样品和其他生物材料在实验室间或其他机构间的运送方式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应当遵守国际和国家关于道路、铁路和水路运输危险材料的有关规定。4.1.6 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详见职业暴露预防和控制程序。4.2 不合格血浆及血液标本管理、报废、销毁控制 详见血液标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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