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企业亏损弥补的涉税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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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亏损弥补的涉税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本文重点讲解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注意事项。一、境内盈利不可抵减境外亏损,境外应税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税法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但境外营业机构的应税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例1.某居民企业(下同)境外有一个营业机构,2009年境外应税所得为100万元,境内亏损50万元;2010年境外亏损100万元,境内盈

2、利150万元(不考虑其他事项,下同)。企业2009年境外应税所得100万元可弥补境内亏损50万元;2010年境内盈利150万元不得抵减境外亏损100万元。二、境外亏损弥补采取“分国不分项”的原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规定,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三、减免收入及所得不得弥补应税亏损,应税所得不得弥补减免所得项目亏损国家税

3、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例2.某企业2010年应取得免税收入50万元,当期符合减免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项目亏损30万元,应税项目所得亏损10万元。该企业2010年减免所得项目亏损30万元可用免税收入弥补,但剩余的20万元免税收入不得弥补应税项目亏损,应税项目亏损10万元可结转以后年度用应税所得弥补。例3.假设上例中技术转让所得项目亏损30万元,应税项目所得为50万元

4、。企业的应税项目所得也不得用于弥补减、免征所得项目亏损,因此,企业应税所得50万元应按规定计算纳税,而技术转让所得形成的亏损30万元,只能用以后年度减免收入或所得额来弥补。四、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弥补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例4.某企业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50万元,以前年度结

5、转可弥补亏损30万元。税务机关于2011年对其200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05050(万元),可弥补亏损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3020(万元)。注意:新老政策规定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五、企业亏损仍可加计扣除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例5.某企业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0万元,当年发生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

6、,残疾人工资支出60万元。企业当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10050%60100%-130(万元)。注意:新老政策规定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技术开发费支出符合税收规定的,允许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150%扣除,但不得使申报表主表第16行第17行第18行第19行第20行的余额为负数。六、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七、资产损

7、失造成亏损应弥补所属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例6.某企业2009年度实际资产损失100万元未扣除。2009年度、2010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2011年3月,企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追补扣除损失,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80100-20(万元),2010年度应纳税额为(6020)25%10(万元)。八、

8、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7号)规定,企业集团取消了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截至2008年底,企业集团合并计算的累计亏损,属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5年结转期限内的,可分配给其合并成员企业(包括企业集团总部)在剩余结转期限内,结转弥补。九、合并分立中的亏损弥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文件规定,一般性税务处理下,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特殊性

9、税务处理下,企业合并,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十、清算期间可依法弥补亏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清算中应依法弥补亏损。例7.某企业2010年10月停止经营,其申报2010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300万元。此外,2005年度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250万元、-10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在注销前,企业申报清算所得1000万元。税法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因此,2005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25030508090(万元)不能在清算期弥补。但可弥补2006年度的亏损,清算期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100900(万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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