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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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复习提纲第五单元 我是中国公民51我们都是公民1、什么是公民?中国公民?P5(1)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2)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我国法律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3)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公民身份的内涵是什么?P5公民,指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个人。(1)作为公民,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同时履行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最重要的特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3、如何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P6第一,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

2、务。第二,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第三,培养民主意识和公民道德。5.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权利通常指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2义务通常指宪法、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3、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权利)的内容(1)公民的平等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如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儿童权利)(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如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退休人员生

3、活保障权、财产继承权) 4、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义务)的内容(1)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2)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如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3)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如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1、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平等性)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有权利就负有义务,负有义务就有权利。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

4、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制约性)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能确保权利的实现。公民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作出更多的贡献,国家才能更加富强,才能提供更好的条件来保障公民权利。(3)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如劳动、受教育)(合一性)三、公民如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1、如何正确行使权利:(1)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自由和权利(2)不得损害国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以合法的适当的方式行使权利。2、怎样忠实履行义务:(1)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2)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3)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5.3宪法保障公民权利一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这是因为:第一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二、宪法对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宪法的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两部分:规范国家权利的正确行使,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2、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等)(1)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行使的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国家和政府负有保证公民权利实现的责任。(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不能做

6、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政府创造条件或提供机会来保障的:受教育权、劳动权、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提供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利、政治权利与自由、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权利。(2)我国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包括立法保障。司法保障。(律师制度、法官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首先,认真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其次,正确行使公民监督权。 第六单元知识结构6.1维护人身权利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

7、身权利的重要内容。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生命的存在和享有,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身体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健康的身体和精神,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快乐生活的条件,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执法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搜查的,要向搜查人员出示搜查证。这种搜查的目的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它是一种强制性的侦察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因此搜查必须由执法机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其他任何组织、个人的搜查都是非法的。2、法

8、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有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伤害他人生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伤害他人健康,包括精神健康,也为法律所不容。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三、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1)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当我们遇到损害公民人身自由或伤害公民生命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打110报警,也可以直接到公安部门向公安人

9、员求救,或通知家人、朋友、老师向社会求救。(2)、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的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6.2维护人格尊严一、我们的人格尊严1、人格尊严权:是指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2、人格尊严权利包括的内容:肖像权 、姓名权 、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1)肖像权。肖像是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和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是写照。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2)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还包括公

10、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3)名誉权。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4)荣誉权。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如“三好学生”属于一种精神鼓励。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奖章。二、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1、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原因:未成年人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2、在家庭、学

11、校和社会中,人们对待未成年人往往不像对待未成年人那么注意礼貌很尊重。(损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表现:在公共场合随意议论孩子的过错、辱骂孩子,学校、老师歧视、辱骂甚至体罚学生。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认人的人格尊严,作为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1、学会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2、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6.3保护个人隐私一、个人隐私权1、个人隐私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如个人某些独特的生理特性、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的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等。尊重个人隐

12、私,是公民应有的 道德品质,也是必须遵循的 公共生活准则。2、个人隐私权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保护个人隐私权。 3、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二、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1、法律对保护公民隐私权的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阅他人信件。律师对于业务中接触到的个人隐私有保密责任。 2、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

13、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三、自觉尊重个人隐私权1、尊重自己的隐私权:不到处宣扬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2、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未经同意,不私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 ;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出于好奇心或不良动机窥视和传播他人的隐私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3、尊重隐私权不等于自我封闭。第七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7.1维护受教育权一、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1、受教育权利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既是我们的基本权利又是我们的基本义务。2、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的原因从个人角度:只有受教育,

14、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 ,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从国家角度: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1、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称为九年义务教育。2、九年义务教育的特征(公益性、普及性)1)义务教育是免费性教育国家免除学费,由国家财政统一支出 。 2)义务教育是普及性教育适龄儿

15、童和少年,无以例外能获得接受从小学到初中教育的机会。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及少年入学就读,剥夺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3、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各项保障物质保障:资金 、学校设施、师资等保障 法律保障:教育法、义务教育法 。三、珍惜受教育的权利1、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例举侵犯教育权的行为:家长不让或终止孩子上学 、学校随意开除学生 。教育场地被非法占用、不法分子扰乱学校教学秩序 、妨碍学生学习等。 2、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要做到: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72维护财产权一、公民的财产所有权1、公民私有财产是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积累的财富。 范围:包括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 2、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国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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