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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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一、为加强我公司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保护公司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发生,促进我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二、本公司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消除和减少煤矿各种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影响。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管 理 机 构一、为确保方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增亮(矿长)副组

2、长:锦江(生产矿长) 计维(安全矿长)成员:各科室、队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安全科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对矿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二、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与分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服务机构。3、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所属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4、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5、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3、的要求,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与奖惩。6、负责督促所属各部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受理、汇总。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事务性工作。2、检查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矿属各部门联系协调工作。4、组织召开、参加职业危害防治相关会议。5、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件、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6、负责重大与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7、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安全检查考核体系。8、参与公司所属各单位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与检查。(三)人力资源部职责1、在公司职业危害

4、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2、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3、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监督管理。4、负责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岗位调动的监督管理。5、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告知的监督管理。6、负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申报工作管理。7、负责职业病病人认定为工伤后的死亡统计8、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9、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四)培训科职责1、指导、监督职业危害防治培训。(五)企管科职责1、督促相关科室与时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工作。2、负责公司

5、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资金计划的落实。(六)财务科职责1、审核年度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定期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计划资金的使用情况。2、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九)通防科职责1、负责煤矿粉尘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的管理,降低作业点的粉尘浓度,使其达到国家标准。禁止在没有粉尘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2、负责煤矿防尘设施的完好和有效运转的管理。3、负责煤矿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十)矿工会职责1、监督负责公司职业危害负责工作的有效实施。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3、监督检查职业病病人权益的落实。4、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卫生实施的配备情况。5、负责职业危害负责的宣传

6、教育。(十一)技术科职责负责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三同时”的管理。(十二)矿署各科室、区队职责矿署各科室、区队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奖 惩 办 法一、相关科室、区队必须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未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或不按制度进行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5000元。二、安全员在日常检查中将各单位在现场作业地点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不足以“三联单”形式报安全科,安全科负责督促、落实区队整改情况,并将其列入到区队日常“隐患买卖”考核。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相关科室、区队处以13

7、万元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做好日常性作业场所现场监测而造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二)对作业现场检测与评价工作不予配合或配合不力,以致无法出具评价报告的;(三)存在问题未与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未与时上报或瞒报的;(五)建设项目未与时报职业病防治工作小组,以致建设项目未按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限期纠正外,并对人力资源部每人次罚款1000元:(一)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而私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职工离岗时未进行体检的;(三)不按规定上报职业病死亡报告的;(四)未按规定对疑似职业病人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8、的;(五)新定职业病病人未与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的。五、人力资源部未按计划组织职业健康体检或职业健康体检率达不到95%以上的,每缺1人罚500元。六、公司所属各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与相关法规,被上级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将加倍罚款。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其融入到矿井日常工作中,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落实。职业卫生计划与实施方案一、职业病防治计划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二、2012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其融入到矿井

9、日常工作中,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落实。2、加大职业病防治方面投入,建立良好的职业病防治投入体系,并进行资金落实。3、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并做好职工的上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离岗时体检、离岗后体检。4、在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安设煤尘(或矽尘)检测仪器。5、加大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宣传培训,并做一次职业病防治知识专项培训。6、定期发放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劳动保护用品。三、实施与验收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其融入到矿井日常工作中,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

10、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落实,争取上半年修改发布完毕;2、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和场所监测以监测计划为准;3、宣传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新到人员随入矿教育进行;4、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验收以体检和监测结果为依据。5、在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安设煤尘(或矽尘)检测仪器必须在开工前安设完毕。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

11、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与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三、计划下达后,与时上报公司进行采购。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我矿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

12、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1次。三、培训容:包括职业卫生与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与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容。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与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宣

13、传栏、广播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与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二、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

14、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管理职责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3、安全科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

15、生防护用品。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四、一般规定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与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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