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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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安徽局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分支机构、检验检疫协会、中检安徽有限公司:为有效预防口岸卫生处理事故,规范各类卫生处理事故的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局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省局将进行督察。附件: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卫200638

2、5号)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安徽局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1 总则1.1 目的为有效预防安徽局口岸卫生处理事故,规范各类卫生处理事故的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局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技术方案。1.2 适用对象及范围1.2.1适用对象: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2.2适用范围:口岸卫生处理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处理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负其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

3、害降到最低点。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省局安徽局卫生处理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由安徽局口岸突发公共卫生及核与核辐射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承担,其职责分工依据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处置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核与核辐射恐怖事件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实施。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卫监处,负责研究、制订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并组织演练;组织、协调、指导、上报辖区内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导分支机构有关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察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联系通报机制。2.2 口岸分支机构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要结合本口岸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

4、处置技术方案的具体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卫生处理单位建立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与协作机制;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 同时根据现有资源,对人员和物资进行有机整合,形成既切合自身实际又能保证对发生的卫生处理应急事故进行有效应对的处置队伍。处置队伍的建设参照总局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中的相应部分。2.3各卫生处理单位要在检验检疫机构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现场自救;并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2.4省局和各口岸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

5、督管理部门、医疗卫生、公安、交通、消防、海关、边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3 应急处置程序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包括报警与接警、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和实施应急处置。3.1卫生处理单位在发生卫生处理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立即组织现场自救,报告当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同时根据事故情况,报告并求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环保、医疗卫生等当地相应的政府部门。3.2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将情况向省局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如当地政府已进行统一指挥的,听从当地政府统一指挥。如在当地政府未进行统一指挥,且相关部门未采取任何措施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省局,在省局应急指挥小组的

6、统一指挥下根据所发生的卫生处理应急事故情况迅速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3.3省局在接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报告后,要及时给予指导,要求按照本方案展开处置措施。对于不能控制或不能及时消除危害后果的事故,根据需要立即拨打119、110、120等求助电话,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环保、医疗卫生等当地相应的政府部门。各检验检疫机构和卫生处理单位应建立实用的报警反应系统并加强各种通讯工具的日常维护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4 卫生处理事故类别及应急处置措施4.1 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处置。4.1.1疏散与隔离。在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首先要停止导致事故的作业

7、,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必要时请求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救援,同时做好保护和控制现场工作。4.1.2切断火源。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区域内的各种火源。4.1.3个人防护。参加泄漏处理的人员应掌握泄漏品的化学性质与特性,处理人员一定要在高处和上风向进行处理,严禁单人行动。必要时,应用水枪、水炮掩护。要根据泄漏品的性质和毒物接触形式,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加强应急处置个人安全防护,防止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伤亡、中毒事故。呼吸系统防护:为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呼吸系统侵入人体,应根据不同场合选择不同的防护器具。对于泄漏化学品毒性大、浓度较高,且缺氧情况下,可以采用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送风式

8、长管面具等。眼睛防护:为了防止眼睛受到伤害,可以采用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安全面罩、安全护目镜、安全防护罩等。身体防护:为了避免皮肤受到损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橡胶工作服、防毒物渗透工作服、透气型防毒服等。手臂防护:为了保护手不受损伤,可以采用橡胶手套、乳胶手套、耐酸碱手套、防化学品腐蚀手套等。4.1.4泄漏控制。在使用化学药品过程中发生泄漏,要在统一指挥下,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切断与之相连的设备、管线,停止作业等方法来控制化学品的泄漏。当容器发生泄漏,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堵塞和修补裂口,制止进一步泄漏。4.1.5泄漏物的处置。要及时将现场的泄漏物进行安全

9、可靠处置。气体泄漏物处置:应急处置人员根据其化学性质用合理的通风使其扩散以不使其积聚,或者喷洒雾状水使其液化后处置。液体泄漏物处置:对于少量的液体泄漏物,可用砂土或其它阻燃吸附剂吸附,收集于容器内进行处理。对大量液体泄漏后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的,可以采用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为降低泄漏物向大气的蒸发,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进行覆盖,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后,抑制其蒸发,而后进行转移处理。固体泄漏物处置:用适当的工具收集泄漏物,然后用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4.2危险化学品丢失的应急处置。卫生处理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储存、用途如实记录,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如发现危

10、险化学品丢失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4.2.3药物中毒的应急处置。4.2.3.1诊治原则:发生药物中毒事件后,首先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根据临床表现抢救中毒者,同时查找事故原因,以免延误救治时机。治疗的要点是维持心、脑、肺功能,保护重要器官,以及对症支持治疗。经现场初步抢救后,在医护人员的密切监护下,将患者转移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4.2.3.2现场急救措施。撤离现场:中毒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将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转移至毒害源上风向的安全区域,并保持通风。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进行分类,作出相应的标识,以保证首先对危重伤员的救治;同时加强对一般伤员的观察,给予必要的检查和处理,以免贻误救治时机

11、。救援人员在进行现场救治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置,并严格按照区域划分进行工作。清除毒物:当皮肤被酸或碱性化学物品灼伤或被易通过皮肤吸收的化学物品污染后,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包括贴身内衣)、鞋袜、手套,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同时应注意清洗污染的毛发。对化学物溅入眼中者,应及时用清水充分的冲洗,减少组织损害,冲洗时间不少于10至15分钟,任何情况下忌用热水冲洗。吸入性中毒患者,应立即送到空气新鲜处,让患者安静休息,并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心肺脑复苏:患者从毒物现场救出后,如有心跳或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意识丧失患者的处理 :意识丧失的患者,应注意瞳孔、呼吸、脉搏及

12、血压的变化,及时除去口腔异物,有抽搐发作时,应及时使用止痉剂。特效解毒药物的应用:对某些有特效解毒药物的中毒患者,应尽早应用特效解毒药物进行解毒治疗。4.4 火灾或爆炸的应急处置。4.4.1先控制,后扑灭。发生火灾或爆炸立即报警求援的同时,应积极扑灭火灾或消除爆炸隐患;针对危险化学物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胜;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4.2.2切断电源。立即停止用电,熄灭火源,停止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积极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有关单位和人员协助灭火、消除爆炸隐患。4.2.3扑救人员应处于上风向

13、或侧风向位置进行灭火。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4.2.4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4.2.5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4.2.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 4.2.7火灾扑灭或爆炸控制后,封闭火灾或爆炸现场。火灾扑灭后,仍需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

14、火。发生火灾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5 附则5.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5.2各口岸分支机构、卫生处理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附件:卫生处理常用化学药剂的特性、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中毒表现和急救原则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附件:卫生处理常用化学药剂的特性、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中毒表现和急救原则熏蒸剂一、常用熏蒸剂的特性及使用1 磷化铝1.1 理化特性:磷化铝原药为浅黄色或灰绿色松散固体,常用磷

15、化铝的剂型为含56磷化铝的片剂或丸剂,外观色泽因药而略有不同;磷化铝吸潮后会缓慢释放出磷化氢,磷化氢是其有效的杀虫成分,为有大蒜气味的无色气体,熔点-133.78,沸点-87.74,室温下微溶于水和酒精,不溶于热水,可溶于乙醚和氯化亚铜溶液;磷化氢有剧毒,易燃易爆,能和所有金属反应。1.2 用途和使用范围:用密闭熏蒸的方法杀虫、灭鼠。适用于粮食、药材、烟草、竹器、皮毛等货物、空间、洞穴等密闭熏蒸,也可用于草原、列车灭鼠。1.3 使用方法:1) 用量:谷物每吨粮食3至10片(每片3.20.1g,含56磷化铝)或每立方米熏蒸体积1至4片,每吨货物5至10片,密闭熏蒸。施药采用分层、多点均匀布置的方法。上层施药为总药量的2/3,中层1/3;散装粮中层施药可采用探管;对于包装粮可将药片分成5至10片的小包,施药点距离和深度均为1至1.5米,均匀地分布在粮垛表层和中间的包隙间。粮堆较高时要保证布药处与仓底距离不大于2米。2) 零星储粮:将粮食放入塑料袋、箱柜、大缸等容器中,也可散装,用纸或布包好磷化铝片投放,扎紧塑料袋口或将容器缝隙用纸糊好,熏蒸4至7天。3) 囤或袋垛:药片放入不易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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