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居家)隔离的孕妇临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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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居家)隔离的孕妇临产应急预案孕产妇是特殊人群,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对集中隔离(居家)的孕妇临产做好安全助产,提高应急抢救能力,保障母婴安全,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县辖区范围内新冠疫情防控集中(居家)隔离的孕妇。二、孕产妇定点医院指定县人民医院作为隔离孕妇产检查和住院分娩定点医院(以下简称“孕产妇定点医院)。负责全县隔离孕妇临产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高危情况评估。负责制定院内感染、孕妇临产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急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孕妇个案,负责院内孕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ICU、内科、外科、

2、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三、应急启动及抢运程序(一)应急响应启动:集中(居家)隔离孕妇出现下腹痛、早破水、见红等临床征兆时,由隔离点负责人(家属)打电话联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及急诊120,接到电话后,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应立即汇报分管领导,启动院内应急响应。(二)应急响应:县人民医院分管领导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孕妇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同时及时报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院内转运:接到孕妇后,县人民医院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将孕妇转运至隔离待产室待产,同时结合孕妇高危情况进行产科处理。病人确需行剖宫产术,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将孕

3、妇转运至专用手术室进行手术,术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终末消毒。四、报告制度(一)报告流程图及各级联系人集中(居家)隔离点I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I县人民医院分管领导II县妇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县人民医院联系人:(二)报告内容:孕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藉地、孕产次、孕周、流行病史、当前高危情况、急需协助解决的事宜等。(三)报告时限:凡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的髙危孕产妇,应于接诊后2小时内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及县妇计中心。五、保障措施(一)人员保障。县人民医院要组建应急小组,所有小组成员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二)技术保障。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各个环节的畅通。(三)物资保障。县人民医院要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落实产房、产科、母婴同室院感防控要求。床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动态调整,保障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确保满足孕产妇服务需求。(四)健康宣教。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理应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线上孕妇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隔离点负责人。隔离点孕妇户籍妇保医生应及时掌握隔离点孕妇高危情况,根据孕妇高危级别进行规范管理、密切追踪随访。此预案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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