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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适度规模经营破解农民增收难题湖北荆州市委政研室薛家林地处江汉平原的荆州市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也是农村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之一。这两条在计划经济时期的最大优势已成为现阶段制约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劣势。由于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低、生产能力弱、市场流通不畅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加之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带来的生产规模过小的问题,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又制约了工业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进而从根本上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长。现阶段,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应该是粮食主产区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经。一
2、、农民增收成首要难题 荆州市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在经济上主要面临三大难题。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二是城镇失业。三是国有企业改革。在这三大难题中,最重要的是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民的收入已持续数年增长缓慢,制约了农民生活的改善。群众上学难、看病贵问题突出。一些贫困家庭子女因为教育花费高,上不起学,而上不起学,没有知识、没有技能,就挣不到钱,使得贫困在代际间传承;因为医疗费用高,许多病人只能一拖再拖,甚至坐以待毙。全市纯农户中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人口达38万,占农村总人口的9.1%。二是在现行经济框架下,纯农地区
3、农民的收入很难持续增长。在粮食主产区,农民的纯农业收入开始出现下降趋势。2005年荆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108元,增长3.5%,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2108元,下降1.8%。一方面,农民打工收入增长、农业税取消和政策性补贴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粮食、油料、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受市场影响大幅下跌,且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全面上涨并持续高位运行,成为农民最大减收因素,农业生产由受单纯资源约束向受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转变。农民收入增速放缓,是现行小农经济框架下的必然结果。三是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制约了农业再生产的投入。2005年荆州农民仅生产资料一项亩平增加开支40-60元,基本抵消了农业税减免
4、所得的实惠。四是农民是最大的人口群体与消费阶层,农民收入放缓,严重影响扩大内需,制约对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二、农民增收路在何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已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制订了一系列扶农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一是通过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措施,来提高农业单位产品的价值。二是通过税费改革等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等措施,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成本。三是通过农村电网改造,兴修水利工程等项目,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质量。但目前收效都不显著,未能遏制农民收入增速放慢趋势。除由于效益滞后的原因外,还在于目前采用的大多数措施
5、,都回避了农民现有的农业资源占有量过低这一客观现实,治标不治本。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调查数字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由2004年的1.41亩进一步减少到2005年的1.4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从1.41到1.4,虽然仅仅是0.01的变化,却反映出我国耕地面积持续减少的趋势尚未发生根本改变。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在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单纯依靠增加农产品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农产品价格的办法来增收,路子只会越走越窄。1、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调整可以使局部地区或少部分农民的收入增加,只有对农业自然资源的配置进行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多年来,荆州市对农业
6、和农村经济结构一直没有停止过调整,有些地方取得了很大成功。但这些调整所产生的效益基本上是局部性的。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就不能像以往那样只是简单地解决多种点什么、少种点什么,或是多养点什么、少养点什么的问题,而是要充分发挥农业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适度扩大农户的农业生产规模:利用部分农民弃田进城的时机,扩大种田能手的农业资源占有量,通过提高农户生产规模和效益来解决问题,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使农业发展切实转变到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2、农民的农业自然资源占有量过低,限制了农业产业化效益的发挥。近年来的实践表明,推进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克服千家万户的分散
7、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也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从农民增收的角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问题,是在生产、加工和销售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从实践看,农户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其它组织的联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买断”关系,即农户与企业之间除了纯粹的市场交换关系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经济联系,企业仅是一次性收购农户的原料,双方不签经济合同,价格随行就市。在这种买断型的利益关系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机的内在联系,更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很不稳定,特别是农民没有分享
8、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利润。严格说来,如果企业与农户之间仅仅停留在这种“买断”型关系上,还不能说是实现了农业一体化经营。二是契约关系,即“订单农业”。农户与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明确规定各方面应当享受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建立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在这种联接形式下,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与“买断”型相比,已进了一步。但在许多情况下,农户不履约或企业拒收、压级压价等现象是经常发生的。三是新型的合作关系,主要是通过建立各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实行利润返还,入股分红,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这类形式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近年来荆州市农业产业化得到了较快
9、发展,出现了如天荣、银欣、吉象、天绿源、银达利、健良等一批颇具规模的涉农企业。2005年参与订单农业的龙头企业已有47家,中介组织256个,签订合同面积450多万亩,订单农户达到63万户,涉及金额39亿元。这对稳定农业生产,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农业实施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实现加工增值的经济成果,大部分被涉农企业所占有,农民的直接增收效果并不明显。从总体上看,荆州的农业还没有摆脱仅仅为加工企业提供原料和初级加工品的地位,对农民而言,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在经济上是分割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三个环节相脱节,农民仅仅是为加工企业提供原材料,农民不能控制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其自身
10、的经济效益没有显著提高,经济利益经常受到损害。荆州虽然是个农业大市(粮棉油和水产品产量居湖北前三位),但农户的生产规模太小(人均占有耕地1.5亩),不利于提高农民的谈判地位,不利于农民的自我保护。因此,农业产业化为农民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也受到了影响。从市场观点看,适度扩大农户的生产规模,提高农民对农产品价格的控制能力,有利于企业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关系,促进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结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对农民增收是非常有益的。3、农民现有的生产规模不利于农业新科技的推广。现代农业对农业科技的依赖越来越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
11、大幅度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产出率,加快农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进步的步伐明显加快,生物技术、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被广泛应用到农业的各个领域,农业正在成为知识经济的一块前沿阵地。依靠科技,采用优良的品种和科学的种养方法,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农民占有的农业资源过低,农户的生产规模过小,相对而言,农业生产新技术的引进成本就会加大。即农业新技术的边际效益降低,扼杀了农民学习新技术的积极性,出现了“学农不务农,务农不学农”的怪事。一方面,广大的农民缺乏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另一方面,农业学校招不到学生。农民的生产规模扩大后,可有效降低引进
12、农业生产新技术的单位成本,农业新技术的边际效益也相对提高,从而提高农民学习农业新技术的积极性,也会吸引一部分受过正规农业院校教育,有一定农业生产技能的专业人员直接从事农业生产。4、加入WTO后大宗农产品的价格空间已被封杀,适度扩大农户的生产规模已成为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由于中国有些农产品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价格,降低关税后,外国这些产品的涌入将不可避免地冲击国内市场,促使价格下跌,使农民收入减少,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产品价格增长无望的情况下,农民只能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来增加收入。综上所述,目前我们采取的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等富农措施,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纯农地区农
13、民的增收难题。农村人口多,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民劳均占有农业资源过低,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只有适度扩大农户的农业自然资源占有量,推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减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才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三、相关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对农业的适度规模化经营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还处于探索阶段。这里结合有关农业专家的意见,就粮食主产区的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提出两条政策建议。1、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14、转。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形式不必强求统一(目前主要是承包大户经营型、农业合作社带动型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型三种模式),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充分尊重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适合农业生产特点和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实行传统农耕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既能发挥农民家庭经营积极性,又能解决家庭经营难以克服的生产经营困难;三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整体竞争力,将农户的生产经营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只有这样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普遍适应性,才能受到农民的欢迎。2、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农户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受小农经济意识影响,并对这一改革
15、有后顾之忧。一是要将适度规模经营与提高农民社会保障结合起来。为鼓励农民将承包地经营权流出,除按规定基准价格获取流转费外,应优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比如优先发展低保、给予一定的合作医疗投保补贴、加大就业安置力度等,弱化和替代土地的保障功能,使其真正离农离土。二是要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结合起来。以推进、完善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土地、资金、技术、劳动等各种形式的联合,实行社会化服务,进行规模化种植。同时积极培育农业中介服务机构,继续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连接市场的作用。三是要与完善政策和机制结合起来。要在已经出台的各项直补政策基础上,研究完善鼓励推进规模经营的补贴操作办法。对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规模经营要区别对待,各类补贴要拉大差距,实行重点倾斜。此外,要将农业经营绩效情况与政策补贴水平挂起钩来,以进一步发挥政策的联动效应,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湖北荆州市委政策研究室4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