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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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注释: 一、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所称“纺织物”,仅适用于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税号58.03及58.06的机织物、税号58.08的成匹编带和装饰带及税号60.02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 二、税号59.03适用于: (一)用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不论每平方米重量多少以及塑料的性质如何(紧密结构或泡沫状的),但下列各项除外: 1、用肉眼无法辨别出是否经过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织物(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但由于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所引起的颜色变化可不予考虑; 2、温度在15至30时,用手工

2、将其绕于直径7毫米的圆柱体上会发生断裂的产品(通常归入第三十九章); 3、纺织物完全嵌入塑料内或在其两面均用塑料完全包覆或涂布,而这种包覆或涂布用肉眼是能够辨别出的产品(但由于包覆或涂布所引起的颜色变化可不予考虑)(第三十九章); 4、用塑料部分涂布或包覆并由此而形成图案的织物(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 5、与纺织物混制而其中纺织物仅起增强作用的泡沫塑料板、片或带(第三十九章); 6、税号58.11的纺织品。 (二)由税号56.04的用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套裹的纱线、扁条或类似品制成的织物。 三、税号59.05所称“糊墙织物”,是指以纺织材料作面,固定在一衬背上

3、或在背面进行处理(浸渍或涂布以便于裱糊),适于装饰墙壁或天花板,且宽度不小于45厘米的成卷产品。 但本税号不适用于以纺织纤维屑或粉末直接粘于纸上(税号48.14)或布底上(通常归入税号59.07)的糊墙物品。 四、税号59.06所称“用橡胶处理的纺织物”是指: (一)用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 1、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500克; 2、每平方米重量超过1500克,按重量计纺织材料含量在50以上; (二)由税号56.04的用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套裹的纱线、扁条或类似品制成的织物; (三)平行纺织纱线经橡胶粘合的织物,不论每平方米重量多少。 但本税号不包括与纺织物混制而其中纺织物仅起增

4、强作用的海绵橡胶板、片或带(第四十章),也不包括税号58.11的纺织品。 五、税号59.07不适用于: (一)用肉眼无法辨别出是否经过浸渍、涂布或包覆的织物(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但由于浸渍、涂布或包覆所引起的颜色变化可不予考虑; (二)绘有图画的织物(作为舞台、摄影布景或类似品的已绘制的画布除外); (三)用短绒、粉末、软木粉或类似品部分覆面并由此而形成图案的织物,但仿绒织物仍归入本税号; (四)以淀粉或类似物质为基本成分的普通浆料上浆整理的织物; (五)以纺织物为底的木饰面板(税号44.08); (六)以纺织物为底的砂布及类似品(税号68.05); (七)以

5、纺织物为底的粘聚或复制云母片(税号68.14); (八)以纺织物为底的金属箔(第十五类)。 六、税号59.10不适用于: (一)厚度小于3毫米的纺织材料制传动带或输送带; (二)用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织物制成的或用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套裹的纱线或绳制成的传动带及输送带(税号40.10)。 七、税号59.11适用于下列不能归入第十一类其他税号的货品: (一)下列成匹的、裁成一定长度或仅裁成矩形(包括正方形)的纺织产品(具有税号59.08至59.10所列产品特征的产品除外): 1、用橡胶、皮革或其他材料涂布、包覆或层压的作针布用的纺织物、毡呢及毡呢衬里机织物,以及其他专门技术用途的类似织

6、物,包括用橡胶浸渍的用于包覆纺锤(织轴)的狭幅丝绒织物; 2、筛布; 3、用于榨油机器或类似机器的纺织材料制或人发制滤布; 4、用多股经纱或纬纱平织而成的纺织物,不论是否毡化、浸渍或涂布,通常用于机械或其他专门技术用途; 5、专门技术用途的增强纺织物; 6、工业上用作填塞或润滑材料的线绳、编带及类似品,不论是否涂布、浸渍或用金属加强。 (二)专门技术用途的纺织制品(税号59.08至59.10的货品除外),例如,造纸机器或类似机器(如制浆机或制石棉水泥的机器)用的环状或装有联接装置的纺织物或毡呢、密封垫、垫圈、抛光盘及其他机器零件。59.01 用胶或淀粉物质涂布的纺织物,作书籍封面及类似用途的;

7、描图布;制成的油画布;作帽里的硬衬布及类似硬挺纺织物: 10 用胶或淀粉物质涂布的纺织物,作书籍封面及类似用途的 90 其他 一、用胶或淀粉物质涂布的纺织物,作书籍封面及类似用途的 本品一般为平纹机织物,通常用棉花、亚麻或化学纤维织成,表面施涂一层厚胶或厚淀粉物质,用于制造书籍封面、小匣、眼镜盒或刀具盒、刀鞘等。 本品有未经漂白的,也有漂白的、染色或印花的,表面通常拷花、打褶、充皮(糙面)、压花或作其他加工。 以塑料浸渍或涂布并供类似用途的织物(例如,某些人造革)不归入本税号(税号59.03)。 二、描图布 描图布是精细紧密的机织物,通常用棉花或亚麻织成,经过处理(例如,用天然树脂溶液处理)后

8、织物表面光滑,稍为透明,适于供建筑师、制图员等描图之用。 三、制成的油画布 制成的油画布通常是由亚麻、大麻或棉花制成的,上浆后其一面涂有混入其他物质(例如,氧化锌)的亚麻子油混合剂。它通常制成一定尺寸的块状,适于绷在画架上。本品即使以木板或纸板衬背仍归入本税号。 四、作帽里的硬衬布及类似硬挺纺织物 本品是用轻质的疏松纺织物浸以粘合剂及填充料(例如,混有高岭土的胶或淀粉物质)制得的硬挺纺织物。某种硬衬布或类似织物是把两层这类硬挺织物粘合在一起而制得。这些织物主要用于制造税号65.07的帽里。 用塑料浸渍或涂布的类似用途织物不归入本税号(税号59.03)。 本税号不包括第十一类总注释第二部分所列制

9、成的以上一、二及四款所述的产品。59.02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聚酯或粘胶纤维高强力纱制的帘子布: 10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 20 聚酯制 90 其他 本税号包括帘子布,不论是否以橡胶或塑料浸泡或浸渍。 这些织物用于制造轮胎,由一组并列的长丝经线,在特定的距离以纬线加以固定组成。经线总是由尼龙或其他聚酰胺、聚酯或粘胶纤维高强力纱线组成,而大间隔分布的纬线仅用于将经线固定下来,因而可由其他纱线组成。至于高强力纱线的定义,参见第十一类的注释六。 本税号不包括用于制造轮胎的其他机织物及不符合第十一类注释六所列规格的纱线织成的织物(酌情归入第五十四章或税号59.03或59.06)。59.03 用塑料浸渍

10、、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但税号59.02的货品除外: 10 用聚氯乙烯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 20 用聚氨基甲酸酯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 90 其他 本税号包括用塑料(例如,聚氯乙烯)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 这类产品不论每平方米重量多少或所含塑料的性质如何(紧密结构或泡沫状的),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于浸渍、涂布或包覆的织物,其浸渍、涂布或包覆能够用肉眼辨别的,但由于前述加工引起的颜色变化不计在内。 不能用肉眼辨别或只能从这些加工引起的颜色变化才能辨别其经过浸渍、涂布或包覆的纺织物,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这类织物有,例如,用某些物质浸渍后,

11、具有防皱、防蛀、防缩或防水性能的织物(防水华达呢及府绸等)。用塑料部分涂布或部分包覆以产生图案的纺织物也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 二、产品是非刚性的,即在温度1530之间,用手工将织物绕于直径7毫米的圆柱体上而不断裂的。 三、纺织物并非完全嵌入塑料或并非在其两面均用塑料涂布或包覆的。 不符合以上二、三两款所述条件的产品,通常归入第三十九章。然而,用塑料两面涂布或包覆而肉眼又无法辨别或者肉眼只能通过涂布或包覆所引起的变化进行辨别的纺织物,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与泡沫塑料板、片、条组合制得的纺织物,其中纺织物仅起增强作用的也归入第三十九章(参见

12、第三十九章总注释的“塑料与纺织品的复合制品”部分),但税号58.11的纺织产品除外。 本税号的层压织物不应与用塑料粘合剂将各层简单粘合而成的织物相混淆。这些织物在其截面上看不到塑料,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 归入本税号的许多纺织物,其塑料材料通常着色,并成为产品的表面层,该层有光滑的,也有仿皮革纹理等压花的(例如,人造革)。 本税号也包括通过浸渍以提高其对橡胶粘附力的浸泡织物(税号59.02的织物除外)以及可见微粒的热塑材料喷于表面的纺织物,这种纺织物在加热或加压时能粘合其他织物或材料。 本税号还包括用税号56.04的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套裹的纱线、扁条或类似品制成的纺织物。 本税号的

13、织物可供各种用途,包括用作装饰材料,用于制造手提包及旅行容器、服装、拖鞋、玩具、电器用品等,还用于书籍装订和用作胶粘带等。 本税号也不包括: (一)税号58.11的被褥状纺织产品。 (二)用塑料涂布或包覆,供作铺地制品用的纺织物(税号59.04)。 (三)具有糊墙品特征的浸渍、涂布纺织物(税号59.05)。 (四)用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制成品,符合第十一类总注释第二部分规定的。59.04 列诺伦(亚麻油地毡),不论是否剪切成形;以织物为底布经涂布或覆面的铺地制品,不论是否剪切成形:10 列诺伦(亚麻油地毡) 其他:91 以针刺机制毡呢或无纺织物为底布的92 以其他纺织物为底布的

14、一、列诺伦(亚麻油地毡) 列诺伦是通过在一层纺织底布(通常为黄麻帆布,但有时为棉布等)的一面涂上由氧化亚麻子油和树脂、胶及填充料(通常是软木粉,但有时是锯屑或木粉)组成的稠实浆料制成;大多数情况下,浆料里加有色料。列诺伦有单色的,也有带花纹图案的;对于后一种情况,图案可以印制,也可以通过用不同颜色的浆料制成嵌花列诺伦。 如果浆料仅加软木粉而不加色料,所制得的材料即为软木地毯。这种材料切勿与税号45.04的以纺织物为底基的压制软木地毯或其他压制软木制品相混淆。这些制品不是用上述的列诺伦混合浆料制成的,故一般较为粗糙,不够柔韧。 列诺伦制成各种不同的厚度,可用作铺地制品,也可用于覆盖墙壁、架子等。 本税号还包括用不含色料的列诺伦浆料覆面的纺织物(主要是棉机织物)。这些产品看上去像软木,用于制造鞋靴的内底。 二、以织物为底布加以涂布或覆面的铺地制品 这些铺地制品是相当坚硬耐磨的材料,通过在纺织底布(包括毡呢)的一面施以涂层,将地布完全掩盖起来制成。所用的混合浆料通常由油与白垩组成,浆料涂布后再涂油漆。本品也可以由一层厚塑料层(例如,聚氯乙烯层)组成,甚至仅直接在纺织底布上涂上几层油漆组成。 在很多情况下,本税号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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