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一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社会化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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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社会化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012-340203-04-01-482824建设单位联 系人周*联系方式153*9608建设地点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 201 号汇实楼 5 楼地理坐标( 118 度 22 分 20.503 秒, 31 度 16 分 42.680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 M732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8 专业实验室、研发 (试验) 基 地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选

2、填)芜湖市弋江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 (万 元)620环保投资 (万元)92.5环保投资占 比 (%)14.9施工工期4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150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 烯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 分析1 、与“水清岸绿产业优”文件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 意见 (升级版) (皖发202119 号) 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

3、 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芜湖)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芜市发2018 18 号) 文 件符合性:对照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升级版) (皖发202119 号) 文件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 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芜湖)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芜市发2018 18 号) 文 件:( 一) 提升“禁新建”行动:严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流及 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 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 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

4、停建搬迁。(二) 严控 5 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5 公里范 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 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 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中化工园 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 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三) 严管 15 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内,严把 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 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 (改、扩) 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

5、设没有环 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 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 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 201 号汇实 楼 5 楼,距离长江及其主要支流漳河岸线距离分别为 2. 12m 、2.62km ,本项目 2 不属于重污染、重化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少量一般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制 备浓水、实验室冷却水、高压蒸汽灭菌废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满

6、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符合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 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升级版) (皖发202119 号) 文件 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芜湖)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芜市发2018 18 号) 文件要求。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生态红线符合性: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 红线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其他区域, 本项目选址位于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 201 号汇实楼 5 楼,不在各级各类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保护区等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不违 背生态红线的管理要求。(2)

7、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根据2020 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 芜湖市的空气质量状况,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地表水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B3838-2002) 中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 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2 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 放,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 质量底线。因此,拟建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拟建项目用电采用市政供电,区域电网能够 满足项目供电需要。项目用水来源为自来水,市政供水管网能够满足拟建项目 新鲜水使用要求。拟建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

8、建设项目,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 负面清单符合性:项目不属于芜湖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2014 年本) 及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试行) 安徽 (征求意见 稿) 中项目,项目已在芜湖市弋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符合开发区 产业规划。3 、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根据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 3 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 政【2018】83 号) 精神:“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9、。”本 项目前处理在通风橱内操作,产生的少量实验废气经通风橱管道接屋顶引风机 于室外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光谱、色谱等检测仪器上方安装集气罩, 废气经通风管道连接前处理室引风机于室外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废气 排放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表 1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相关要求。4 、与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 (皖大气办20213 号)相符性分析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如下:二、强化产业布局升级,源头推进绿色发展6.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对标节能减排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遏 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

10、加大落后和 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焦化等新、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置换, 不再新建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煤化工等项目。加快推动沿江地区制造业绿 色发展,创建一批国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 管理企业。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动我省长 三角中心区内 8 市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纺织印染、酿造等传 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发展先进产能,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 异地转移,严防死灰复燃。

11、7.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兼并重 组、转型升级或关闭退出,继续推动实施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化工等重 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沿江城市要全面落实“1515”三道防线和“禁新建、减存量、 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项举措,推动化工企业整改达 标或依法依规搬迁至合规园区。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 4 不退城的予以停产。8.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鼓励电力行业实施超净排放改造,其他行业参 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指南 B 级以上绩效开展提标改造。加快推进钢铁超低 排放改造,芜湖新兴铸管、六安钢铁年内完成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马鞍山 钢铁等企业完

12、成大多数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安徽省玻璃等行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推动建材类企业提标改造;已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铸造、砖瓦、 胶合板等行业企业,开展整合升级改造示范;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依法责 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10.实施工业集聚区绿色化改造。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推行制 定绿色节能低碳环保问题整体解决方案,支持各地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 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清洁煤制气中心,省级以上园区原则上不再建 设企业自用供热设施,其他园区如有供热需求应制定集中供热改造方案。鼓励 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引入第三方高水平、专业化“环保管家”。11.加快推动 VOCs 精细化治理。实施

13、VOCs 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 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家产品 VOCs含量限值标准, 推进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实施重点企业 VOCs 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 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涉 VOCs 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水平,加强无 组织排放管控,9 月底前,各地集中开展一次 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年底 前,各地完成至少一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省级化工园区走航监测、红 外热成像等智能监测。本项目位于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 201 号汇实楼 5 楼;项目属于“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14、 M7320” ,属于低污染、低能耗的专业技术服务企业;本 项目废气采取通风橱/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30m 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 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 (皖大气办20213 号)的 相关要求。 5 5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三十一、科技服务业” 、“工业设计、气 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 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本项目已在芜湖 市弋江区发改委备案,符合开发区

15、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 业政策。6 、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201号汇实楼5楼,其东侧为花 津南路,隔路为安徽师范大学新校区,西侧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南侧 为峨山东路,隔路为华东光电技术研究院,北侧为文津西路,隔路为商业街和 翰林公馆小区。项目周边环境详见附图2。 6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1 、项目基本概况芜湖中一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现公司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共建“芜湖中一检测研 究院有限公司并加挂“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工程技术中心”“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分 析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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