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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总报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蓬勃兴起和快速发展。随着国民经济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农业市场化改革以及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促进产销衔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及引导生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方面的作用日显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处在中心地位,是联结亿万小规模生产者与消费者的重要桥梁,是商流、物流、信息流的集散中心,并承担着农产品集中、分散和价格形成功能。在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和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形成,以及在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增产增收和保障
2、城乡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供应等方面,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国际经验和国情来看,在此后相称长时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仍将发挥重要的中枢作用。近些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的一系列一号文献和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本报告从理论政策演变和实践发展轨迹两个层面,对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和梳理,特别是从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革发展的大体脉络入手,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探讨、阐述农产品批发市
3、场的成长规律和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一、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改革发展的历程建国60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改革经历了艰苦探索和曲折发展的过程。(一)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以前,城乡集贸市场屡遭遏制取缔,农产品批发市场缺少赖以孕育、生存的体制环境和物质基础。1978年以前,我国农业长期实行以统购统销为特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其重要表现为:在农业生产方式上实行集体统一经营、集中劳动与按工分统一分派的人民公社制度;在农产品购销方式上实行统购派购、统一包销与分派供应的统购统销制度。加之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影响下,排斥了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把城乡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
4、义尾巴”加以批判和取缔,农民个体从事农产品长途运销被当作“投机倒把”予以打击。这一系列僵化的制度安排和“左”的政策严重克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可避免地导致农产品的生产与供应“越统越少、越少越统”的恶性循环,导致农产品供应长期短缺和市场凋敝,农产品批发市场缺少赖以孕育、生存的体制条件和物质基础。统购统销制度的基本功能,是通过从农业中获取原始积累支持工业发展。这一制度安排,保证了国家从农民那里低价收购农产品,再以低价出售或分派给城乡居民消费和作为工业原料,以维持城市的低工资和工业原料低成本,使城市工业即使在技术和管理水平都十分落后、运营机制僵化的情况下,仍可获得超额利润,从而达成支持工业发展的目
5、的。由于在农产品流通领域长期实行国有商业公司和官办的供销合作社垄断经营,严禁农民从事农产品运销活动,导致农产品市场事实上处在关闭状态。广大农民在与市场隔绝的境况下,不是为出售商品获取更大收益而生产,而是不得不为完毕计划任务而劳作。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生产体系,使广大农民既缺少增长投入的外在激励,又缺少吸取运用先进技术、适应市场变化实行农业生产结构变革的动力和能力,导致了农业农村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市场供应短缺、品种单一、质量低劣是农产品特别是“菜篮子”市场的主调,导致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三者都不满意。(二)1978年至1984年,开放集市贸易以及“菜篮子”产品的产销体制改革率先取得
6、突破,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始萌芽。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公报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必须对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进行认真的改革。全会公报还强调: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明确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不能当作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这个决定(草案)第一次提出了“联产承包”的概念,指出在收入分派方式上,可以“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坚决纠正
7、平均主义。从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1979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收益分派方式做出进一步调整改革,提出了被人们俗称 “可以、可以、也可以”的政策。即可以按定额记工分、按工分计酬;可以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超产奖励;对少数边远山区和交通不便地区,也可以包产到户。中央决定还对农业生产经营方针作出调整,明确提出,“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实行粮食和经济作物并举,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第一个“中央一号文献”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确认农村可以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8、。农村实行“大包干”即“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自己的”分派政策后,客观上认可农民是独立的利益主体,这就为把农民哺育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启动农业市场化改革打下了基础。农村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即“大包干”后,广大农民在发展粮食生产、吃饱肚子和完毕国家下达的粮棉油交售任务的基础上,积极调整农业结构,通过发展蔬菜、水果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等多种经营以增长收入。随着各类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发展,如何使大量农产品转变为商品、转变为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这与市场上副食品供应长期短缺的状况形成鲜明对照,剧烈冲击着原有的管制价格、国有商业独家经营的计划经济体制。因此,从198
9、3、1984年开始,广州、西安、武汉等城市着手改革“菜篮子”产品沿续几十年的统购派购、统一包销和低价分派供应体制,率先放开了水产品和蔬菜的价格与经营。改革伊始,尽管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作用和城市居民在长期短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非理性预期的影响,导致一段时期内“菜篮子”产品的价格涨幅较大。但正是由于这一改革矫正了农产品的价格扭曲,给出了真实市场需求和价格信号,迅速拉动了生产,从而使市场供应丰富和活跃起来,价格不久回落到大多数城市居民可以接受的价位上,政府用于购销环节的财政补贴大幅度下降、直至逐步取消补贴。这项改革不久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与认同,此后其余大中城市相继跟进,并扩展到肉类、禽蛋等所有“菜篮子
10、”产品。农村实行“大包干”与“菜篮子”产品产销体制改革相结合,促进城乡集贸市场的迅速恢复与发展繁荣,促进农产品商品总量、品种大幅度增长,促进各类农产品生产专业户、运销专业户大量涌现和流通范围扩大,促进部分农产品交易方式从传统集贸市场的自产自销为主向长途贩运、批量经营转变。从而,适应农产品集散和大宗交易的批发市场在一些集贸市场基础上孕育产生。农村改革带来生产力的大解放和农业生产的高增长。1978-198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从30475万吨增长到40730万吨,增长33.7%;棉花总产量从216.7万吨增长到625.8万吨,增长1.89倍。全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达成400公斤的历史最高水平。(三)19
11、85年至1991年,国家全面改革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蓬勃兴起与发展。1984年全国农业大丰收之后,部分地区出现了卖粮难、卖棉难,党和政府审时度势,于1985年(中央一号文献)提出全面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协议定购或市场收购。决定对粮食、油料实行协议定购,棉花仍由国家统一定价。完毕定购任务以外的粮食、油料,以及其余各类农产品,放开价格与经营,实行市场自由购销。与此同时,按照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部署和规定,破除那种把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全面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重视发挥计划与市场对国民经济的调节
12、作用。城乡经济改革联动与市场开放,不仅促进了乡镇公司异军突起和城乡集贸市场的活跃繁荣,并且带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蓬勃兴起与发展。特别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牵头在全国组织实行以稳定保障城市农副产品供应、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实现增收致富为目的的“菜篮子工程”,明确规定各地大力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据国家工商部门记录,1986年至1991年6年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由892个增长到1509个,增长69.2%;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总额由28.35亿元增长到153.09亿元,增长4.4倍;平均每个批发市场年成交额由317.8万元增长到1014.5万元,增长2.19倍。(四)1992年至20
13、23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发展,以批发市场为中枢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从1992年起,在理论政策的引导和经济发展需求的拉动下,农产品批发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理论政策及立法方面,国家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明了良好的体制与政策环境。1992年春天,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重要发言。他明确提出,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科学论断从主线上破除了把计划与市场看作是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传统观念,告诫人们不再把市场、市场经济视为禁区。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拟定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14、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的,强调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的,是在机制和法制上发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实行宏观调控也要通过市场,运用市场机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要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同时强调“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
15、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尽快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发展多种形式的初级市场,重点在集散地发展区域性或全国性批发市场。”上述可以看出,把建设和发展农产品市场涉及批发市场作为加强农业建设、加快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既是农业市场化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理论政策体系的重大创新。在发展实践方面,国民经济的连续较快发展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发明了良好的经济环境。1992年以后,国民经济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菜篮子”产品的消费需求大
16、幅度增长,稳定居民“菜篮子”市场供应的压力加大。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结构调整不断进一步,一大批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的农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迅速崛起。这样,就从消费需求和产品供应两个方面,直接拉动了城市销地批发市场和农村产地批发市场的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跨区域、大范围、多品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承担起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的重要任务。自此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大流通的枢纽,其在农产品市场体系中的中心地位基本确立。据国家工商部门记录,2023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增长到4387个,比1991年增长1.9倍,年均增长14.2%;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总额3350.9亿元,比1991年增长20.9倍,年均增长47.1%;平均每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年成交额增长到763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