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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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增收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张秀生 王军民文章提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民谈判地位、增强应对自然与市场风险能力、实现规模效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促进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载体。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的动因源于人们要追求一种潜在利润,即外部利润,其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由规模经济带来的利润;外部经济内部化带来的利润;克服和规避风险带来的利润;交易费用转移与降低带来的利润。作为一种农村经济组织的创新和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农民专

2、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本质就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经济联合的方式,将家庭经营的个体劣势转化为群体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外部利益的内部化和交易费用的节约,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农业的规模生产,打破市场垄断,共享合作带来的外部利润。正是基于这些外部利润的存在,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微观组织形式,首先在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并逐渐向全国辐射、蔓延,它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民谈判地位、增强应对自然与市场风险能力、实现规模效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促进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

3、载体。 (一)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节省农户的市场交易费用,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所谓交易成本,是指进行交易所增加的(购买价格之外的)成本,这些成本可以是货币、时间,也可以是某些不方便。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只要存在市场交易行为,就必然会产生交易费用,包括搜索交易对象,讨价还价,订立契约,监督契约执行,维护交易秩序,解决交易纠纷以及对违约加以惩罚等产生的各种费用。不是很突出。随着中国农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分散的、单个农户参与市场的交易不确定性增大,有时费用则极为高昂。一项实证研究表明,农户交易成本高已成为中国农业增长面临的突出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农业不仅必须降低生产成本,而且更必须降低交

4、易成本。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可以将那些交易费用较高的市场分工活动卷入组织内部分工,由此实现市场内部化,节省了交易费用,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固定分工节约了寻找交易对象的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统一安排代替了讨价还价,农户和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与企业之间的长期合同减少了在市场中多次反复地订立契约的麻烦,等等,从而降低农业生产的总成本。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农业规模经营有两种基本方式:农户家庭内部的规模经营和农户家庭外部的规模经营。农户家庭内部的规模经营就是指在农户家庭内部实现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集中,它是农业规模经营

5、最基本和最直接的形式;而农户家庭外部的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者联合和合作形成的规模经营。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且经营分散狭小,因而实行大范围的农户家庭内部规模经营并不切合中国实际,而农户家庭外部规模经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农户家庭经营联合起来,可以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引导农户围绕共同的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和区域化生产,从而实现农民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和适度规模化,并且通过协调农民的市场行为,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防止农民之间的恶性竞争。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以通过扩大农业生产分工、协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农业劳动力和生产资料

6、的利用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 (三)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的谈判地位,更好地维护农民自身的利益。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表明,要解决已经存在多年的小规模与专业化、小生产与大市场、分散化与社会化的矛盾,靠一家一户不行,单纯靠政府也不行。国际经验表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现实选择。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并不是放任自流的经济,市场竞争要求各个市场主体都必须具备较高的组织化程度,市场竞争能力的强弱是与组织化程度成正相关的。我国分散的小农户因其规模小、素质低、实力弱,进入市场与交易对手进行谈判的地位

7、不平等,中间商很容易利用这一特点盘剥农户,迫使农户成为农产品低价出售的接受者和农业生产资料高价销售的接受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比较强势的整体参与市场交易时,则可增强农户在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讨价还价的博弈能力,有效地遏止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各种机会主义倾向,提高农户的地位,有效地抵御来自各方面对农户利益的不合理侵蚀,改善农户在市场中的不平等地位,形成农户利益的自我保护机制。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以增加农民与政府对话的渠道。依靠合作的力量,通过组织争得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并对政府的决策施加更大的影响,进而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以获得平等的国民待遇,实现真正的城乡一体化

8、。 (四)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有效地降低和规避各种农业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随着中国农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者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逐渐突出,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很难逾越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导致农业生产常常发生大起大落的周期性波动,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农民自身的经济利益。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可以有效化解农业生产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首先,可以降低和规避各种市场风险。如单个农户经营规模小,搜寻信息成本高。通过联合可以采取不可能使用的信息手段,找到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大大降低生产的盲目性,增加经营过程的稳定性,减少市场风险。其次,提高抵御自然

9、风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成员之间的相互帮助,尽快恢复生产,有效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者造成的损失。再者,减少技术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科技含量是增强产品竞争力的关键。但每项新技术的采用都伴随一定的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效地提高技术普及的广度和深度,尽量避免技术的失败,最大限度地发挥新技术所具有的增产增效潜力。 (五)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建设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综合效益。社会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是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现代农业产业组织形式,能够打破所有制、区域和行业界限,实现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

10、宽领域的流动和重组,推进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提高产业竞争优势,从而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六)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增强农民增收的能力。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合作制的运作,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锻炼。这既有利于农民科技意识、营销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又可以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与参与意识,提高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学习市场经济、学习科学技术、学习民主管理、提高自身素质的好学校,为农村经济的发展积累了人力资本,对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供了

11、强有力的支持。 (七)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为农业生产提高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发展新产业或延长原有产业的经营链条、或扩大现代生产规模,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就地转移,提高了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促进了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正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民增收方面具有巨大的组织优势,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来自:中国改革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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