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货运合同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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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货运合同货运合同范文8篇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标准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货运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货运合同 篇1甲方(即托运方):_乙方(即承运方):_依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根底上,就甲方将发往的装载机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一、货物品名及规格: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装载机运输业务交与乙方承运。2、装货前,甲方必需核对乙方发给甲方的车辆信息与装货车辆及证件的一样性,确认无疑前方可装货;在发车前乙方需清点并确保甲方装货数量与清单数量及卸货数量精确无

2、误。3、合同生效后,待单次货物卸完后刚好将运费付于乙方。4、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指定专人清点货物数量并在货运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按甲方签收的回单付运费。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对甲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品进行考核。2、乙方收到甲方的运输信息后需刚好派车运输货物。3、本次运输的装载机价值万元,乙方应按规定购置货物保险,运输途中如有货损,乙方要向甲方按原价赔偿经济损失。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2、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或增减,须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附件。3、以上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那么签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

3、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4、货物平安到达指定地点并卸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5、支付方式:转账或现金支付。五、补充条款:_公司名称:_甲方经办人:_甲方单位公章:_时间:公司名称:_乙方经办人:_乙方单位公章:_ 时间:_ 货运合同 篇2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本案被告特殊授权托付代理人,经仔细探讨本案相关事实,证据及有关法规,我们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三:1保险合同是否有效2货损缘由3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原告在保险合同中并无可保利益,因此保险合同无效。此外,货损一不属自然灾难,二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致,充分的证据说明系因承运人的过失或托运人过错导致。亦即:因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所致。依

4、相关保单,保险条款及法规,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属于保险除外责任。依法保险人不负保险赔偿责任。兹提出如下代理看法供合议庭参考:为便于合议庭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兹归纳本案根本领实如下:202322年10月30日原告与中国x一冶金建设公司订立“汽车运输协议约定:在运输途中设备如有损坏,由承运人全权负责;接受货方托付,代办货物保险(原告证据2);202322年11月1日原告向被告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综合险,保险标的为:“吊车200吨。被保险人为原告(原告证据1)。11月2日原告将中国x一冶金建设公司的7200型履带吊车运输至济x钢厂。11月3日货运抵目的地后,经货,运双方派员查看,觉察吊车臂杆磨损,

5、并签发一份“货物运输签收单。(原告举证附件三会签纪录第6行提及此签收单)确认因运输绑扎等缘由货物有以下部件磨损(被告证据1)。11月7日,货主,承运人,日本供方及进口商四方经现场勘验,确认有21处磨损。其中副臂头杆和臂杆主弦管严峻磨损报废。另七根腹杆严峻磨损需修复。其余局部需油柒修补。同时确认:在运输中出现磨损(原告证据3)。202322年6月托运人收到原告赔偿款人民币130,722元(原告证据8)。一本案保险合同因原告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而无效。本案投保人是承运人,承运人对运输中的货物并不具有法律上成认的保险利益,不能投保货运险;货运险性质上属财产保险,其保险标的为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或灭失

6、引起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承运人对该运输中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并无法律上成认的利益。但承运人对其承运的货物负有保管,照料之责,对由于货损造成的损失对货方负有赔偿之责,而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法第50条)。因而可以投保货运责任险。原告作为承运人本应投保货运责任险,却向保险人投保一般货运险,并以自已作为被保险人。其事先明知只能代货主投保。在其与货主订立的汽车运输协议第8条约定接受货方托付,代办货物保险。且事先已向货主收取了保险费24000元。由于承运人对运输中的货物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原告对本案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成认的利益,依保险法

7、第12条相关规定,本案保险合同无效。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成认的利益。就货运险而言,货主(买卖双方)作为货物全部权人,当然对货物的财产及与财产权有关的其他权益具有保险利益。而承运人仅对货运中对第三者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对货物本身的财产权并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承运人对货运险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本案保险合同属货运险而非货运责任险。因此。保险合同依法无效。假设承运人是为货主代办保险,那么被保险人是货主而非承运人,承运人仍无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见赔偿。只能由货主自已依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见保

8、险理赔。由于货损缘由是承运人的过失所致,而运输合同约定:在运输途中,设备如有损坏,由承运人全权负责(原告证据2)。此外,相关的法规亦明确规定,虽然货主可依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见赔偿,但保险人理赔后可依法向承运人行使代位追偿权。承运人最终仍应担当损失赔偿责任。而假设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经取得的赔偿金额(第45条)。因此,无论原告是否为货主代办保险,也无论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承运人均不能通过货运险保障自已的风险责任。承运人应当代办保险,同时自已应向保险人投保货运责任险,才能为自已依法依约应担当的赔偿责任供应相应的保险保障。二本案货损缘由

9、是因为承运人绑扎不当及因为包装不当。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两者均系保险除外责任,保险人依法不担当保险赔偿责任。此节事实有下述相关证据证明。(1)202322年11月3日承运人与货主签定的:货物运输签收单确认:因绑扎等缘由(被告证据1);(2)11月7日之会签纪录成认会签了:货物运输签收单。确认:觉察7200吊车臂杆在运输中出现磨损;觉察7200吊车全车臂杆中有13节臂杆共存在21处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磨损(原告证据3);(3)12月30日货主致函原告称:因你公司之故,造成运输货物破损。(原告证据5);(4)202322年11月12日原告致函被告成认: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原告证据6);(5)20

10、2322年2月4日原告致进口商函成认:觉察7200履带式起重机臂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多处磨损。(原告证据8);上述五方面的证据相互印证证明,运输过程中发生了货损,货损发生于运输期间;货损的缘由是因为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该货损缘由不是保单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而是属于保险除外责任。绑扎不当明显属承运人责任。查第11条:承运人责任:货物要捆扎稳固,苫盖严密。第五十九条搬运装卸作业完成后,货物需绑扎苫盖篷-布的,搬运装卸人员必需将篷-布苫盖严密并绑扎稳固;而保单约定的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的过失所致货损属保险除外责任。本案原告既是承运人又是被保险人。包装不当那么属于托运人责任。第156条和第30

11、6条明确规定:托运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应当根据通用的方式包装应当实行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对此第11条及第35条亦有相像规定。而包装不当属于保险条款第4条3款明确列明的保险除外责任。三本案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单约定的.保险条款为:1994年.规定:承保因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质言之,保险人担当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二是因该范围内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并非任何损失均属保险责任范围。本案保险条款之综合险与国际货运险中的一切险不同,后者被保险人仅需证明货物因外来缘由导致损坏即可,前者举证责任属索赔方,亦即,原告首先负有证明货损缘

12、由是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所致之举证责任。仅证明货物受损并缺乏够。迄今原告并未举出任何证据证明货损系由于列明风险所致。反之,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货损系由于承运人的缘由,亦即因绑扎不当所致。该保险之根本险中包括列明的五种情形,并不包括本案之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状况。只有当货损是由于此种列明风险之一所致时,保险人才应依约担当保险责任;而综合险列明的四种情形亦不在其列。同理只有在货损是由于此种列明的四种状况之一者,保险人才应担当保险责任。反之,除外条款明确规定:由于包装不善,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所致的货损,属保险除外责任。本案货损不是因自然灾难所致,此点属不争之论。货损也非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

13、外事故所致,。反之,充分的证据证明货损的缘由是由于承运人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而包装不当及绑扎不当无论是托运人过错还是承运人过失均是保单条款明确约定的保险除外责任。而除外责任除非另有相反约定,保险人不担当保险责任。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因原告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成认的保险利益而无效。即便原告是代托运人办理保险,因货损缘由是由于承运人的过失及包装不当所致,既不是根本险也非综合险承保范围,且属保险除外责任,当然不属保险责任范围。托运人已经从货损责任人处取得赔偿,依法保险人不再担当保险赔偿责任。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敬请合议庭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恳求。公司特殊授权托付代理人:年 月 日货

14、运合同 篇3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的根底上,协商一样,达成以下条款: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司机。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出现任何违约状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假设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四、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按每月3500元,发薪日期为每月月末支付。五、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担当。六、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甲方彰程办事,准时上班。七、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事故,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无任何责任。八、乙方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

15、意不许私自出车,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担当,(未出车时车子应停在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有私下用车之情形,如有觉察将扣除当月工资的30%。九、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绝不带着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规那么,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来担当,与甲方无任何责任。十、机械车辆必需由乙方专人驾驶,不得擅自借与他人驾驶,不得随意搭坐他人,如出现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担当,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十一、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需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样,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样看法的,原合同效力不变。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_ 乙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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