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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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篇一: 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 业主大会会 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 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拟订选 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 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 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 议案,提交 业主大会会 议决定;(三)代表 业主与业主大会 选聘的物 业服务企业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 业主的意、建 议和要求, 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 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 议决定;(五)根据 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拟订业主大会 议事规则 、 业主委员会工作 规则和管理 规约修改方案,提交 业主

2、大会会 议决定;(六)根据 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 环境卫生的维护 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 业主大会会 议决定;(七)根据 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拟订建筑区划内物 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 议决定;(八)根据 业主的意 见、建议和要求, 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维修资金使用、 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 议决定;(九)根据 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 业主大会会 议决定;(十)初 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 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 议决定;(十一)提 请业主大会决定 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 补业主委员

3、会委员;(十二)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 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 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 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 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评定。(十三) 监督管理 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四)督促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 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 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 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 纳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维修资金。(十六) 对有关档案 资料、会 议记录 、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 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 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 议案提交 业主大会会 议决

4、定;(十八) 协调业 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 间的关系, 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 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 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 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 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 业主自主管理的意 识和能力;(二十)建立 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 业主、使用人的咨 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 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 产管理部 门组织 的物业管理培 训,接受街道 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 员会以及房 产管理部 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 规定建立 业主委员会信用信

5、息;(二十四)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 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 员会做好 计划生育、流 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五)不得以 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 业管理无关的活 动,不得 组织、参与任何 经营性活动,其委 员及其近 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 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 职;业主委员会主任 职责(一) 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 业主委员会工作;(二)主持制 订业主委员会工作 计划和实施方案;(三)主持制 订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 财务管理等制度;(四)代表 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五) 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

6、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 问题;(六) 组织研究、 论证本建筑区划物 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 问题;(七) 执行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决定;(八)完成 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九)接受街道 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 员会以及房 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副主任 职责(一) 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二)根据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 权,召集 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 业主委员会工作;(三) 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 时,代行其 职责;(四) 执行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决定;(五)完成 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六)接受街道 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 员会以及房 产管理部门的指导

7、与监督;篇二: 业委会委 员职责一、主任 职责:1、全面 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2、统筹协调社区、 业委会事 务,对本小区 发生重大或 紧急事故 负责 召集业委会委 员会议;3、协调支持各 业委会委 员之工作能 顺利完成, 负责召集业委会委 员会议;4、主任 签字生效的文件接受业委会的 监督,必 须得到半数委 员通过方可生效;5、监督业委会财务执 行状况以及公共收益的支配;二、副主任委 员职责:1、 主任不在 时代理行使主任 职务;2、 配合主任做好各 项管理工作;3、 负责宣传工作;4、 协助各委 员的工作开展;三、安保 协调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 围之安全 维护事

8、项;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人、 车管制、公共秩序 维持;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 护宣传;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 规章、装修管理以及其他事 务;6、其它可能危害 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件防治与处理;7、调解小区 业主间之公共权益的争 执;8、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 权益争执;9、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 业服务企业之争执;10 、其他协调 小区争议的问题;四、监督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 财务报 告;2、征集 业主建议和群众反映的 问题,提交 业委会讨论解决;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 设施的保养、 维护

9、、修缮状况;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 项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 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用 户专有水、 电、煤、排 污、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6、监督小区其它共享 专用部分 设备的管理、保养、 维修或协助工作;五、绿化卫生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 设施及社区周 围之清洁、保养;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垃圾 处理与资源回收之作 业规划;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景 观维护与绿化工作;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其它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六、总务文体委 员职责 :1、业委会内部会 议记录 整理以及管理 规章制度的修 订归

10、类 ;2、公共物 业文档资料移交和保管有关事宜;3、印章的管理,必 须得到主任、常 务副主任 签字方可使用印章;4、负责业 委会文书、及未列入委 员职掌范围以外之一切事 务 ;5、负责宣传和网上 舆情收集解答; ,6、业委会办公用品、消耗物品等内务用品的采 购相关事宜;7、业主反映 问题及时备案、整理、回复;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文教、会所利用、娱乐、休闲设施之管理与 维护;9、小区文体活 动的召集、 组织以及其他有益社区活动的开展; )10 、推动业主各项联谊活动以及家庭活 动;七、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业 委会每月 办公费用收支明 细,审查业 委会年度收支 预算;2、定期 审查物业

11、服务企业本社区 财务会计报告、收支 预算,决算 报告;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规划、公共收益的支配状况;4、审查业 委会代为管理的公共收益收支规划、开支明 细;5、负责业 委会帐目保管与公告;篇三: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 职责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 职责:(一)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 业主大会会 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 业主大会 选聘的物 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 时了解业主、物 业使用人的意 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 业服务企业履行物 业服务合同;(五) 监督管理 规约的实施;(六)督促 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 费用;(七) 组织和监督专项维 修资

12、金的筹集和使用;(八) 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 产生的纠纷;(九) 业主大会 赋予的其他 职责。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 召集和主持 业主大会;( 二) 选聘和解聘物 业管理企 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 依照法 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 维修基金的 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 审议物业管理企 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 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 听取业主、物 业使用人的意 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 务活动;( 六)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 议、决定;( 七) 履行物 业管理服 务合同;( 八) 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 执行;( 九) 对物业管理企 业的管理服 务活动予以支持;( 十)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 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 项规定的事 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 经营活动。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 业管理行政主管部 门的监督、指 导和管理。物 业管理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 业主委员会的管理 规则。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 见时要首先向 业主委员会反映,由 业主委员会出面替 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 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 进行 “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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