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建作业流程及提交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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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步骤一、市计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材料:1、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实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实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域及境外单位,其身份证实须提交按要求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文件原件1份);3、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或用地批文或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4、宗地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位置略图(原件1份);5、建筑物现实状况照片,未建成提供效果图及总平面图(原件各1份)。二、 环境保护局-环评汇报意见提交资料1、深圳

2、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首页由关键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原件2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并附相关单位、教授和公众意见及采纳或不采纳说明(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三、 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提交资料1、计划局提供项目选址意见书2、国土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3、环境保护局对项目标环评汇报意见4、财政局对项目资金起源意见四、 国土计划局-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龙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和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络电话:23335710)(一)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

3、意见书提交材料1、选址意见书2份;2、可行性汇报或经同意项目提议书复印件1份;3、1:500至1:1000现实状况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定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4、 拟建方案总平面图1份,百分比1:200或1:500或1: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5、 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6、(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7、(有污染可其它有特殊要求建设项目)附送相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它特殊要求资料;8、 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4、。(二)办理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提交材料1、计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2、计划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3、选址红线图复印件1份;4、1:500至1:1000现实状况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包含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定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5、拟建方案总平面图1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6、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7、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8、 国土局用地预审批复或国土局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5、9、商住区、楼宇、楼群等要提交“标准地名同意文件”或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10、调整项目提交调整前后界线对比图1份;11、已批计划方案1份。(因情况而提交)12、方案册2本(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PDF)13、电子报批文件。(经营性项目)(三)建设项目计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提交材料1、 计划方案送审表1份;2小区关键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1份;3、计划设计方案现实状况地形图1份,百分比1:500或1:1000或1:5000(分区计划);配电子文件4、计划方案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6、道路计划和竖向计划图(包含交通分析示意图);

6、配电子文件7、计划方案说明书1份;配电子文件8、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9、计划建筑设计关键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已办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项目)10、消防分析图配电子文件11、修建性详规(商住区)电子报批文件。(四)办理建设用地计划同意书提交材料1、计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2、1:500至1:1000现实状况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包含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定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3、 拟建方案总平面图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提交材料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2、申报项

7、目标技术指标及功效情况表1份;3、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计划用地红线图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4、 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含总平面图)2套(配电子文件);5、 透视图1套;较大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定道路两侧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6、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7、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8、经当地公安分局确定建设项目(幢)地址明细表 1份(六)超限高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题审批申请资料:(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实材料;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题审查申报表(提交1份,备份5份);(4)申请人身份证

8、实材料(原件1份);(5)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汇报(提交1份,备份5份);(6)地震安全性评价汇报及国家或省地震主管部门对地震安全性评定汇报批复(复印件1份,验原件);(7)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关键结果,提交1份,备份5份);(8)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提交1份,备份5份);(9)建设项目标岩土工程勘察汇报; (10)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结构工程,应提交抗震试验研究汇报; (11)当参考使用国外相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理由和对应说明。(七)办理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申请条件:(1)已取得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非独立占地管、线类工程除外)

9、;(2)已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非独立占地管、线类工程除外);(3)经过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还应该经过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题审批;属于大中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进行初步设计核查,还需要经过初步设计核查;(4)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设计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5)已取得环境保护、人防、水土保持、排水、道路开口、地名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6)设计文件符合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7)设计单位资质或资格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要求;(8)市政工程项目

10、包含油气及其它危险品,应取得安监、消防等部门审查意见;(9)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备注需进行地质灾难治理项目,提交设计文件还应包含配套地质灾难治理工程设计图纸;(10)建设项目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应该取得轨道运行单位书面意见;(11)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包含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暂行要求,属出入境口岸等关键设施或在安全控制区内建设项目,应取得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相关建设项目包含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12)成片开发项目分期办理,应符合已同意具体蓝图或总平面图;(13)已预售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确需变更设计,应该取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同意,包含专有部分修改,应取得专有部分买受

11、人及利害关系人同意;(14)现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应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提交材料(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实材料(原件1份); (3)深圳市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还需提交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大中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进行初步设计核查,还需提交初步设计核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建设项目在轨道交通

12、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应提供轨道运行单位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属出入境口岸等关键设施或在安全控制区内建设项目,应提交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相关建设项目包含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市政工程项目包含油气及其它危险品,应提供安监、消防等部门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9)包含公共配套设施,需提交接收业主单位意见; (10)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还需提交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环境保护、人防、水土保持、排水、道路开口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12)含有施工图审查资质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1份); (13)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原件)及电子数据1份; (14)现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需提交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文件(原件1份); (15)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备注需开展地质灾难,应提交设计文件还应包含配套地质灾难治理工程设计图纸(原件1份); (16)建筑物标准地名批复(复印件1份,验原件)。五、水务局-排水许可审批提交资料:(1)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实(3)计划局上一阶段同意文件,方案设计审批和计划许可复印件(4)初步设计图纸及电子文档六、人防办-民防扩初

14、审批(1)提出人防设计要求阶段提交资料 填报深圳市人防工程报建记录表; 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或宗地图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计划国土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用地计划许可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验后返还; 建筑设计方案图(盖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方案中应有每栋单位各层建筑面积明细列表); 易地建设请写申请,盖公章。 发出文件 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咨询单3份; 免建项目同时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易地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易地建设费后,凭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咨询单复印件、缴费收据(验原件并复印1份)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2)人防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提交资料 :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咨询单复印件; 民防办发出其它函件复印件; 按民防办“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图纸要求”报送1套图纸。 发出文件 深圳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3份; 待初步设计审查经过后,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七、桩基提前开工计划证实-计划局建管科申请条件:(1)已取得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2)已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或已取得建设用地同意文件;(3)经过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4)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还应该经过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题审批;(5)已完成桩基础部分施工图设计,且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6)已取得环境保护、人防、水土保持、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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