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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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简本)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全市防汛防旱能力,保证防汛防旱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常州市水旱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常州市境内突发性(以及邻市发生但对常州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

2、)、台风、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工作原则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防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防旱的现代化水平。1.4.2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3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1.4.4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5坚持依法防汛防旱,

3、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及防汛抢险应急支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1.4.6防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1.4.7坚持防汛防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 组织指挥体系市政府设立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辖市(区)地方政府设立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

4、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其日常办事机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2.2 辖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辖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在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2. 其他防汛防旱组织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防汛任务的重大水利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

5、突发事件可组织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3 预防和预警3.1 预防和预警信息3.1.1 气象水文信息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3.1.2 工程信息(1)堤防、涵闸、泵站工程信息。当江河湖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按照防御洪水预案要求有计划地增加巡查力量,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

6、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2)水库工程信息。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

7、可能溃坝时,应提前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3.1.3 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规定上报洪涝灾情。(3)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实时灾情要及时组织核实,并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1.4 旱情信息(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受旱

8、范围、程度、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3.1.5水质信息(1)水质信息主要包括:发生水质污染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水质指标、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2)环保、水文部门要加强监测,遇水质污染时在按常州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同时应及时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3.2 预警预防行动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

9、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防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御洪水预案和防御台风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以及抗旱预案(含城市防旱预案)等各类江河湖库预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

10、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防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防旱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3.2.2 河湖库洪水预警(1)当河湖库

11、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2)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3.2.3 雨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雨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3.2.4 山洪灾害预警(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

12、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

13、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3.2.5 台风暴潮灾害预警(1)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4)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

14、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湖养殖人员撤离工作。3.2.6干旱灾害预警(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2)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3.2.7 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

15、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3.3 预警支持系统水旱灾害预警支持系统以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为基础,包括完善提高信息采集、通信和计算机网络、决策支持系统三大部分。3.3.1 洪水、干旱风险图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3.3.2 防御洪水方案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河湖库洪水。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3.3.3 防御台风预案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台风预案,主动应对台风袭击。根据变化情况,修订和完善防御台风预案。3.3.4 抗旱预案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4 应急响应4.l 总体要求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4.1.2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和应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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