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2).doc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43634285 上传时间:2023-09-1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5.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2).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2).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2).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2).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2).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2).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 (2).doc(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远视眼的配镜原则 有远视的病人,轻度和中度者,在青少年期由于调节力强,很少出现视力减退和视力疲劳症状。随着年龄的增长,或健康状况下降,调节能力随之减退;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视力疲劳,有的甚至近视力和远视力均减退。究竟什么程度的远视才给予矫正,这要以各人的年龄、视力、症状、调节力、眼外肌的平衡力量、体质、精神状况、习惯与职业而定。 7岁以下的儿童,有3OOD左右的远视,是属于正常的生理性远视,随年龄的增长,眼球轴也伴着整个身体的发育而逐渐增长,远视度逐渐减轻,乃至发展至正视,一般不必矫正。远视度数比较高且有斜视、弱视者应该尽早矫正,并经常戴镜。验光检查一定要在用阿托品充分麻痹睫状肌、使调节消失

2、的条件下进行。对内斜视者应做充分矫正,坚持经常戴用,切不可间断,借此放松调节而使集合放松。幼儿无法辨认视力表者,可在客观验 光检查的结果中减去1OOD200D给予处方。作这样的矫正,所配眼镜是难以被儿童接受的,戴镜前应先用阿托品麻痹睫状肌,戴镜前最好还隔日用药1次,维持1周。这样才使睫状肌不发生痉挛,逐渐适应。戴镜后每13ei-,q复查1次,以观察其视力提高的程度和斜视度的改变情况。如斜视度消失,应在能控制斜视度和保持较好的双眼视力功能的情况下,逐渐减少屈光度。 有外斜视而视力下降者,尽管远视度数不高只要加镜能使视力提高,也应将能提高的视力绝对远视度给予矫正。总之,应在视力提高的原则上给予最低

3、度数的镜片矫正,使其尽量使用调节,从而加强眼的集合,减少轻度、中度以上远视。双眼弱视而无斜视者,当作充分矫正,视力相差仅12行,可不必施行遮盖;超出3行,应行全遮盖,或不完全遮盖。 儿童戴镜应每年验光检查1次。如屈光度降低,应更换镜片,以免由于远视矫正过度而成为人工近视。我们在多年的儿童斜视验光检查中发现,一般幼儿内斜视患者,经过戴矫正镜一年,再用阿托品麻痹睫状肌验光,屈光度没有减少,有些反而增加025D050D,这说明儿童远视者由于调节力丰富,未戴矫正眼镜前,为了获得较好的视力过度调节,致使睫状肌痉挛,尽管连续用阿托品7天,睫状肌的调节力完全消失,通过戴镜矫正 合理使用调节相当长的时间,才能

4、使睫状肌的紧张力松弛下来。学龄儿童和少年如有明显的视力疲劳症状,如慢性结膜充血、眼胀痛、头痛、眼发痒、眼睑痉挛、揉眼、厌倦学习或视力下降者,即使远视度数在300D以内,也应给予矫正,视力正常者,可在阅读时戴用。 成年人一般远视低于200D者视力正常,如无症状,可以不矫正。如远视力正常,阅读或做其他近工作时有症状,应给予矫正;平时不戴镜,只在阅读、做近工作时戴用;如视远也有症状,则需经常戴镜;原则上以达到最佳视力的最高屈光度给予。对隐性远视部分不必矫正,对神经衰弱、体质差、调节力弱或年龄在35岁左右者,为阅读可酌情将隐性远视也矫正1412。 远视度数较高者,除儿童和少年因耐受力与适应性强,可作一

5、次性矫正外,其他病人(未戴过低度数眼镜者),一次矫正时由于初戴镜,对物像的放大、球面像差所致的像畸变和色散而引起的不适是难以接受的,应分次给予,初次以其能忍受的高度镜片进行矫正,待其适应后再加深。 总的原则是:小儿轻度远视或成人轻度远视而无视力障碍者,不必配镜。一般只矫正其显性远视,年龄大调节力弱者,一部分隐性远视或总和远视需矫正,宜用最高度数达到最好视力的镜片,以防矫正不足。超过300D,远视力不佳或视远视近均有症状者,宜经常戴镜;近视力佳,或视近有症状者,只需阅读时戴;满45岁者宜经常戴,视远需完全矫正,视近要加老视度数,以戴双焦点镜为方便,否则要配视远视近两副镜。 二、近视眼的配镜原则

6、近视有真、假之分。由于青少年调节力强,容易发生假性近视,少数壮年人也可发生假性近视。凡假性者,当注意眼的劳逸和用眼卫生,坚持做眼保健操,再结合药物治疗,不需要戴镜。对一过性近视,尽管达到一400D,也不给镜,因只坚持数天眼睛休息不用即可恢复。只有真性近视才戴矫正眼镜,以提高视力。 近视眼看近物是不用或少用调节的,所以调节少于集合,当戴矫正眼镜后,无论看近物和远物都要使用调节,而且调节与集合之间的关系由分开运用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联合运用。有些近视病人由于既往不用调节,戴矫正眼镜后,陡然起用调节,并使调节与集合发生新的正常或近于正常的关系,往往感到不适应,甚至发生视力疲劳。 近视的矫正,原则上以

7、达到最佳视力的最低屈光度数给予处方。例如:一125D、一150D、一175D,均可使视力矫正达到15,当以一125D给予。因近视眼往往感到屈光度深的镜片比屈光度浅的镜片显得清楚。如疏忽,则容易矫正超度,超度时常用调节弥补,结果使近视眼变成了人为的远视眼,必然多用调节,使过度调节,小于集合的关系颠倒成大于集合,引起视力疲劳,日久甚至可促使近视发展。 凡近视在一200D以下者可作完全矫正,一225D一400D可酌情减少一025D;一425D一600D可酌情减少025D05D;一625D一1000D可酌情减少一050一100D,一10OOD以上可酌情减少一100D一200D。根据病人耐受能力分23次

8、给予处方,每次相隔36个月,最后一次给予完全矫正处方时,应请病人双眼同看视力表,在不影响病人用远视力的要求下,双眼同时减去适当屈光度,这样既能锻炼睫状肌的调节功能,又能使调节功能与集合关系逐渐改变到正常关系,以达到适应。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其耐受能力和适应力均强,可考虑一次给予。 总的原则是:轻度近视可一次完全矫正。中度近视可酌减,分两次矫正,一般宜用最低度数达到最好视力的镜片,以防矫正过多。初次戴镜的成年人要酌减度数,以减至戴者头不昏胀,走路方便为好。高度近视者视远时可戴完全矫正镜片、视近宜减13,45岁以上者视近要减去老视度数,所以要配两副专用镜。 三、散光的配镜原则 散光有规则与不规则

9、两类,不规则散光是不能用光学眼镜片矫正的,唯有硬性角膜接触镜才能有效;而规则散光用光学眼镜片矫正即可提高视力。至于提高视力的程度就取决于散光的程度,两者成反比。一般轻、中度散光的矫正视力往往达正常范围,高度散光就难以得到良好的矫正视力,尤其是高度远视散光,视远视近均不能依赖调节来看清物像。如在幼儿期不尽早矫正,视功能的发育受到一定的抑制,等年龄大了才戴矫正眼镜,矫正视力就更差,往往成中度弱视。而高度近视散光则好些,虽然视远不清楚,但近视力还是较好的,视功能还得到一定的锻炼,没有完全抑制,矫正视力较高度远视散光要好,但也应尽早矫正。高度散光矫正得早,不仅能促进视功能的发育,而且物体变形和空间定位

10、的误差反应要小,病人能接受的程度要大,且易于适应。散光配镜有以下原则: (1)低度散光凡属生理性者,也就是远视散光在+05D以内,轴在90。,近视散光一05D以内,轴在180。(因角膜受上下眼睑压力的影响,垂直径间的弯曲度大于水平径间,所以垂直径间的屈力强,水平径的屈折力弱)一般不会影响视力的,通常不必给镜。如散光轴向有变,影响视力或有视疲劳症状,尽管散光度数低,也应矫正。 无论散光度低或高,千万不可过矫,轴向一定要正确,否则会给病人留下新的屈光不正,从而带来病人所不能接受的干扰症状。在不影响视力或消除症状的情况下,散光宜作低度矫正,尤其是散光度数较高,轴向不在正轴径间者,矫正应有所保留,充分

11、矫正将会使病人感到物像的大小和形状非本来面貌,而有所变形者造成空间定位的误差。往往远视散光者比近视散光者的这种干扰症状更重。 (2)300D以内正轴近视散光,儿童、少年及外斜者可以矫正;青壮年曾戴正确轴向散光眼镜者,适当减少O25D050D,个别斜轴与异轴者根据其适应能力酌情多减;远视散光除有内斜者外更应多减。300D以上正轴远视散光,儿童、少年及外斜者,适当减少050D100D,个别斜轴或异轴难接受者,则多减些,待戴镜36个月适应后再给予增加;远视散光则更应多减;斜轴,异轴与度数偏高者,虽度数减少,经病人试镜,干扰症状轻微,但在给予处方时应说清戴镜会产生视物变形和空间误差等现象,需耐心戴一段

12、时间才能适应,以免产生其世顾虑将眼镜放置一旁不戴。有的病人以前长期戴用不正确轴向散光眼镜,视力提高,由于对错误眼镜已经适应,新的正确矫正眼镜所产生新的物像位置与空间误差又要重新适应,往往一下不能接受,又需经过戴镜一段时间才能适应,尤其是老年病人更为突出。 一般球镜1。0D300D、散光025DO50D者,球镜325D600D、散光050者,球镜625D800D、散光075D者,球镜1000D以上、散光100D者,如加柱镜视力增进不多,又无视疲劳不给予;凡超出以上范围者,酌情给予;有的病人敏感性差,对轴向难以辨别,当以接近正确的轴向给予。 要酌减度数,戴习惯后完全矫正,单纯散光200D以下可一次

13、完全矫正,200D以上可酌减2次矫正;复性散光凡球镜在300D以下、柱镜在050D以下或球镜在600D以上、散光在075D以上者或球镜在1000D以上、柱镜在100D,视力有增进者均需矫正。 四、屈光参差的配镜原则 多数学者认为,屈光参差在150D以内属生理性。这类屈光参差双眼矫正视力均可达10以上。如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往往度数较高的眼视力特别低。 一般认为两眼屈光度相差025D可以产生O5的视像差。在一般情况下,病人能耐受的视像差不超过5,即两眼可相差250D300D,如超过这一限度,两眼视网膜像差过于悬殊,就难融合在一起发生立体视觉。但柱镜的视像差要大于球镜,025D柱镜可以产生l的视像差

14、,一般超过150D则不易使病人接受。 有人通过研究,认为戴镜后立体视正常者,屈光参差度在350D以下者,视像差在25以下;屈光参差度在400D500D时,两眼视像差为45。故屈光参差度在600D以下者可以戴矫正眼镜。 凡屈光参差,试戴镜无不适或稍有不适,尚能耐受,应当做充分矫正,并经常戴镜。个别年幼病人,屈光参差650D也能接受。12岁以下的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耐受力较大,两眼作完全矫正而无症状,多为单眼视,屈光度高的眼末使用,如使用则会出现症状。高度屈光参差所产生悬殊视像差,戴一般眼镜是无法融合的,可试配亲水角膜接触镜矫正,散光度数高者当配硬性角膜接触镜。对于屈光参差度较高,而又有两眼

15、立体视存在,可分期矫正,36个月换镜1次,当视具体度数结合具体条件,分23次逐渐增加至完全矫正。屈光参差远视性者难以接受,近视性者易于接受。 总的原则是:单眼不正,如度数在300D以下者,可以完全矫正,超过300D者,可给予低度数矫正,超过6OOD者该眼多为弱视,可试配接触镜;双眼参差在3()()D以内者,可完全矫正,超过300D者,首先矫正度数低的眼,高的眼可予低度数矫正或按度数低的配镜戴;异性参差在300D以内者可完全矫正,超过3。0D者可试配接触镜。 五、老视眼的配镜原则 老视眼是人进人衰老时期眼部的生理性改变,凡45岁左右的人,随着整体的衰退,晶状体的弹性逐渐减弱,眼的调节功能也随着减退至消失。只要屈光状态无异常,注视5m以外的目标仍无困难,只是在阅读书报与近作业时,会感到目标要放远才能看清楚,年龄越大越要放得远,有的人直至远得无法看清才配戴老视眼镜(凸球镜)以补偿调节的不足。 人们的阅读距离习惯于2533cm。当阅读和近作业时,只能在用全部调节的23,保留l3作为储备的状况下,才会感舒适。正视眼到45岁时,只有400D的调节,在25cm处阅读.和近作业时,需用全部调节才能看清近处的物体,此时调节全部用完,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