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宝正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43623675 上传时间:2022-10-25 格式:DOCX 页数:88 大小:249.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芜湖宝正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芜湖宝正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芜湖宝正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芜湖宝正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芜湖宝正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芜湖宝正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芜湖宝正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8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芜湖宝正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09-340207-04-05-572550建设单位联系 人杨*联系方式130*0368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龙腾路* 号地理坐标(118 度 27 分 15.922 秒, 31 度 23 分 18.736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311 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66 、结 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建设性质团新建

2、(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鸠发改告【2021】84 号总投资(万 元)13000.00环保投资(万 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0.15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 )230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文件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合肥庐阳开发区等省级开发区的 批复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合肥庐阳开发区等省级 开发区

3、的批复(皖政秘【2006】22号) 2、文件名称: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扩 区的批复(皖政秘201413号)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999号)。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于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 以开发区主区、桥 北工业园、电器部件工业“一区两园”的方式扩区,

4、总规划面积18.216平方 公里, 园区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电器、新能源等环保 型、外向型高新技术产业及为之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 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不得建 设电镀及含电镀工序项目。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龙腾路57号,属于芜湖经济 开发区主区范围,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 放量大的项目,不涉及电镀工序,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芜湖鸠江经 济开发区产业规划。2、与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 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 审

5、查意见(皖环函2013999号), 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按照“一区两园”模 式建设,规划年限为20122020年,产业定位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装备 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制造中的结构性金属制品制 造,属于装备制造业,符合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项目与安 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 析如下:表 1-1 项目与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 号规划环评批复内容本项目情况相 符 性1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根据开发区 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 一步优化调整空间布局, 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 之间、项目之间

6、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 靠近居住区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 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现 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逐步进行调整或 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 定设置防护距离。要严格控制开发区周边用地 性质, 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开发区内现 有的天然水体应予以保留。本项目位于鸠江经济开发区东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评价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均为已建工业,不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不占用开发区内现有天然水体符 合22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制 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 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企业用 水总量控制,切实

7、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严禁建 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 严格控制高耗水、高 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冷却水池补充用水,不属于国家禁止的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能耗、污染排放量大的项目,项目废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符 合3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 补,在规划确定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 进一 步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 向项目入区建设。入区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 工艺和装备,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和事故防范系统,强化节能、节水等各项环保 措施。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国内先进水平 要求, 并逐步提高, 最大限度控制开发区污染 物排放量和排

8、放强度。建立并实施不符合规 划、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退出机 制。开发区不得建设电镀及含电镀工序项目。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 造业中结构性金属制 品制造,属于装备制 造业, 符合开发区主 导产业要求,项目生 产工艺采用先进生产 设备, 项目不涉及电镀工序。符 合4坚持环保优先原则, 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 施建设,开发区内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 理。桥北工业园和电器部件工业园污水依托天 门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鸠江经济开发区东区扁 担河以西区域污水依托朱家桥污水处理厂处 理,鸠江经济开发区东区扁担河以东区域污水 依托在建的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开发区应做 好与城东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衔接,在此之前, 区内

9、现有企业生产污水必须严格实行达标排 放,城东污水处理厂建成及管网连通之前,扁 担河以东区域原则上不得新建排放水污染物项 目。充分考虑中水回用等节水措施, 结合区域 水环境综合整洽,确保开发区建设不降低长 江、青弋江、扁担河水环境质量和水体功能。 进一步论证集中供热方案,加快天然气管道等 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环境 保护规划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 做好开发区建设 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项目位于扁担河以 东,厂区污水现已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进 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不新建燃煤锅 炉。符 合5妥善处置生活垃圾, 有效管理和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开

10、发区应确定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 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开发区和入 区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范, 建设完善的污 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 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 网。项目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置, 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不产生危废。符 合6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 在规划层 面制定落实开发区综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 立开发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并结合入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开发区 应急处置制度要求, 完善企业自身应急处符 合3的建设,及时更新升级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做好应急软硬件建设和储备, 建设环境 风险预警体系。开发区应建立环境风险单位信 息,各入

11、区企业,要在开发区环境风险应急处 置制度的框架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 具体项目建设中细化落实。置措施7开发区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开发区 和区内企业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管理。区内所 有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 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 隔五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修编 要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后按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并在项目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符 合其他符合性 分析1.与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 知相符性分析表 1-2 项目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

12、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方案 (升级版)相符性分析文件内容具体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 符合严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 严禁新建、扩 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 依法停止建设, 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 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 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 迁。距离长江岸线约 10.2km,距离青弋江 岸线约 6.8km,不在 1km 禁建区符合严控 5 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 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 入制度,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除

13、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 以及质量升 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 严控新建石油 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 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 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距离长江岸线约 10.2km,距离青弋江 岸线约 6.8km,不在 长江干流岸线 5 公里 范围内符合严管 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 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 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 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禁止建设没有 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 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 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项目属于金属制品制 造,不属于长江经 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试行)、安徽 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面清单实施细则(试 行)中禁止类项目, 项目各污染物经治理符合4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 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 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后均可达标排放,区 域存有环境容量和减 排总量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继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力度, 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 续、不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