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会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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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办公金以等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办公会是指挥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协调、沟通、决定涉及4号线建设管理重要问题的基本工作制度。为规范指挥部挥长办公会议组织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指挥长办公会议事原则:(-)坚持依法议事;(二)坚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三)坚持高质高效和民主科学决策。第三条指挥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指挥长确定。第四条指挥长办公会由指挥长主持。第五条指挥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指挥部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指定人员。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须经

2、指挥长办公会讨论审议的事项:(一)研究指挥部基本管理制度;(二)研究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三)研究指挥部各部门重要管理工作;(四)研究指挥部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五)其他需要审议的重大事项。第三章议题确定第七条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指挥部领导班子应充分交换意见,统一思想。第八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主责部门应填写指挥长办公会议题审批单(附件)送指挥部领导班子审定,经审定后,确定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第九条各部门需提请指挥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事先须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第十条对于重大决策,应在指挥长办公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参会人员作好准备

3、,提请指挥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十一条材料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规范化的上会材料。第十二条会议通知。办公室一般应在会前2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和必要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第十三条会议召开。主持人先提出议题,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对议题做简明扼要的汇报,然后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明确意见。会议主持人须在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并对讨论情况归纳总结,提出初步意见。因故未到会参会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第十五条会议记录。指挥长办公会应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4、主持人、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决定的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一般综合性会议由各部门提交会议讨论结果,由办公室汇总、编辑后统一印发;专题性会议,由主责部门负责出台会议纪要。第十六条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其他领导班子,会后可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其转达会议议事情况及讨论结果。第十七条提交指挥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主报部门负责人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会议审定,汇报要简明扼要。第十八条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要在会前协商一致,由主报部门及协办部门负责人会签后上报会议讨论;如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将不同意见如实汇报。第十九条会议讨论议题时

5、,先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与会者就议题展开讨论,发表个人意见并明确表明观点,最后由主持人在会议讨论结果基础上做出结论。第二十条凡是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可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指挥长办公会讨论,但要通报处理结果。第五章议事纪律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原则,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违规做出的重大决定视为无效,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二条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对会议的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也应同时提出,必要时以书面形式表明意见。第二十三条指挥长办公会所列议题、个人

6、发言及其它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泄漏。如因泄密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第二十四条指挥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第二十五条与会成员对指挥长办公会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指挥长办公会重议,但在指挥长办公会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指挥长办公会的决定,也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消极情绪。第六章督办和落实第二十六条会议纪要经领导班子、参会部门会签后,由指挥长签发。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附件:为2金以巡审批单编号:()号关于的议题一、议题简介二、提交会议决定事项三、领导意见四、附件清单备注:1 .根据指挥部相关规定,凡提交指挥长办公会的事项,原则上应由分管领导事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提出明确意见。2 .议题主办部门及相关列席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针对议题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若提供多种方案,应逐一说明各自优劣所在,并提出部门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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