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辅分离辅业改制.doc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43593479 上传时间:2022-09-2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6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主辅分离辅业改制.doc(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目录:1、与主辅分离密切相关的配套文件2、主辅分离工作步骤3、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关键问题一、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配套文件1、配套文件介绍中央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性比较强,国资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来规范和指导央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央企在实际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时,也是按照这些文件的规定来进行的。因此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和央企主辅分离密切相关的文件有哪些,对于这些文件的具体内容,在后面的内容中会逐步介绍。主要文件有:序号文件名称发文部门年度文号备注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纲

2、领性文件2关于中央企业报送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经贸厅企改2003273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劳社部发200321劳动关系4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859号文的进一步解释5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国有净资产支付和预留费用,备案6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5250对859号文和9号文的进一步明确7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补偿金计算办法8关

3、于委托中央企业对部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的通知国资产权20051939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资产处置10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补充规定财企200512资产处置除了上述紧密相关的配套文件外,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事项还要遵循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资委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财政部令14号)和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国资委、财政部)等相关文件规定。2、859号文主要内容介绍在上述文件中,859号文是纲领性文件,把主辅

4、分离的框架内容全部包括在内。其主要内容包括:1、改制分流的原则2、实施范围和对象主体范围: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范围:辅业资产,三类资产人员范围:富余人员3、关于三类资产的界定 三类资产: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和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4、关于改制的形式。非国有法人控股、国有法人控股(控股比例不超过75%)5、劳动关系的处理。根据企业的经济形式,采取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补偿标准:按照劳动保障部481号文件和国资委21号文件执行;经济补偿标准转股权和债权坚持自愿原则。6、资产处置和债权债务处理。资产处置的一般要求按照财政部313号文件和财企12号文件办理;允许改制企业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人

5、员的经济补偿金;资产清查损失直接冲抵国家资本家;7、关于申报程序及报送方案改制方案的内容按照27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报国资委、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批复。改制总体方案至少应包括:企业发展的战略、主要经营目标、富裕人员状况、改制单位的资产人员状况、拟改制企业的方式、资产处置方案等内容。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程序1、集团公司和改制企业分别成立改制工作组并聘请中介机构2、改制工作组对企业整体状况进行调研3、改制企业向集团公司提出改制申请(一般以二级单位为主体上报)4、集团对申请进行批复并指导改制工作5、改制企业对改制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审计、评估,确认改制基准日的国有净资产数额6、改制企业编制改制

6、方案,确定资产处置方案、人员安排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这是全部工作的关键步骤,由于涉及职工个人利益,所以也是最费时间的工作)7、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批准通过改制方案8、上报集团公司,集团批准方案9、集团公司上报三部委,三部委批准改制方案10、改制企业实施方案,集团公司进行指导,新公司注册成立11、聘请中介机构对用国有净资产进行支付和预留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2、全部改制资料连同专项审计报告报送国资委备案(2004年9号文件)13、备案通过后,改制主体进行账务处理三、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关键问题1、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主体范围的界定2002年12文件规定实施范围为国有大中型企业,2002年859号

7、文件规定的范围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进一步解释,国有控股是指国有绝对控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4号),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859号文件提出的改制后为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指国有法人绝对控股。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应尽量减少控股比重,一般不得超过75%。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再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时,符合859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按照该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2、辅业的界定(国资分配200321号)国资分配200321号明确为: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是与主体企业

8、主营业务关联不密切,有一定生存发展潜力的业务单位及相应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 关于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范围。由于部分中央企业经营业务较宽,主业和辅业的界线不易界定,辅业企业资产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在实施主辅分离时,这部分中央企业辅业改制的范围原则上应确定为辅业中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3、基准日国有净资产价值的确定(313号文和12号文)(1)确定国有净资产价值的程序产权界定。改建企业的产权应当清晰。对于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产

9、权纠纷的改建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进行产权界定或者产权纠纷调处。对于出资证据齐全但尚未明确产权归属关系的,应当由原占有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补办相应手续。资产清查。改建企业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编制改建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册。在资产清查中,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应当延伸清查至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审计。资产清查的结果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委托中介机构所发生的费用由改建企业支付。 损失处理。改建企业清查出来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股权投资损失或者债权投资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外

10、汇交易损失等,按照财政部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规定确认处理。资产评估。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改建企业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令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l2月31日财政部令第1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企业超过有效期未能注册登记,或者在有效期内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2)特别事项说明(财企200512号) 关于企业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财

11、务处理(增加国有权益) 改建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工资余额中,属于应发未发职工的工资部分,应予清偿;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可转为个人投资。属于实施“工效挂钩”等办法提取数大于应发数形成的工资基金结余部分,应当转增资本公积金,不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转为个人投资。(财企200512号) 改建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应当转增资本公积金,不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转为个人投资。因医疗费超支产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足部分,可以依次以公益金(现在已经转入盈余公积)、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弥补。 关于预提企业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等的财务处理(财企20

12、0512号) 财企200512号文件规定:改建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限的在册职工实行内部退养的,所需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等,应当作为管理费用,据实处理。不允许冲减国有净资产。 但是在国资发分配2005年250文件中这样规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预留内退人员生活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内部退养职工按以上规定预留的费用全额冲减国有权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职工按以上规定最多可预留5年的相关费用并冲减国有权益,其余费用由原主体企业按规定列支。因此,财企200512号文这条规定在我们进行主辅分离时就不适用,按照2005年250文件规定执行。改建企业未

13、退还的职工集资款、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改建企业也可以将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转作个人投资。(313和859)改建企业原由国家财政专项拨款、其他各类财政性资金投入以及实行先征后返政策返给企业的税收等,按照规定形成资本公积的,应当计入国有资本。对其中尚未形成资本公积而在专项应付款账户单独反映的部分,继续作为负债管理,形成资本公积后作为国家投资单独反映,留待以后年度按规定程序转增国有股份。(313)公司制企业享受国家财政扶持政策,收到财政拨给的资本性补助资金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土地。 859号文提出,2005年250号文进一步明确为:根据原主体企业与改制

14、企业双方的分离方案和实际用地情况,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分割后分别确定给主体企业和辅业企业以划拨方式使用。企业改制时,只要改制后的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以根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的有关规定,经有土地估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后,作为土地使用者的权益。 关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在公司制改建中核销国有权益的财务处理(财企200512号) 在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实行公司制改建,由于资产损失或产权转让等

15、原因,经核实批准实际折股的国有权益或国有产权转让作价少于原有账面价值的,母公司相应核销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损失可以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依次以结余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净资产增减变动处理自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313)4、用国有净资产支付和预留情况(1)支付和预留的范围国有净资产支付和预留范围由2004年9号文件具体提出,国资发分配2005250号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关于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