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金融商品转让的税务规定及会计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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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金融商品转让的税务规定及会计处理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1.税务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文件还明确了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

2、但年末时仍然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对金融商品转让中发生不足以抵减扣除的部分,以5月1日为时间节点,有特殊衔接规定,并不能直接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2.税率一般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征收率3%。3.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

3、人:不含税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1+6%)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1+3%)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4.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4、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买入国债,买入价为106万元。2017年5月将其卖出,卖出价为127.20万元。该国债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解析:不含税销售额=(127.2-106)/(1+6%)=20万元应纳税额=20*6%=1.2万元会计分录为:出售国债时借:银行存款 127.20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国债 106投资收益20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贷:银行存款 1.2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买入国债,买入价为127.2万元。2017年5月将其卖出,卖出价为106万元。该国债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解析: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127.2-106)/(1+6%)*6%=1.2万元会计分录为:出售国债时借:银行存款 106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投资收益 2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国债 127.20年末结转时借:投资收益 1.2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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