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标强市建设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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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强市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从我市实情出发,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企业提高商标品牌战略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应对品牌经济挑战,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开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实现我市由“商标大市向“商标强市的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科学开展、转型开展、跨越开展。 二、主要目标 大力培育和开展注册商标,积极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力争到202223年末,全市注册商标总量到达3500件,年申请量突破350件;拥有中国著名商标8件以上、XX省著名商标35件以上、XX市知名商标80件以上。今后每年实现

2、一定比例的增长。 三、重点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战略的要求,以支柱产业和优势产品为重点,坚持企业自主开展与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实现企业商标品牌“纵向提升层次,横向扩展阵容。 (一)力争制造加工业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有新突破。以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以“四大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行业为重点对象,引导企业在成立之初、壮大同时就做好商标品牌建设工作,通过培育、开展,使一批企业都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逐步形成企业的知著著名品牌,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力争农副业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有新突破。引导、扶持农产品生产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基地)+商标的

3、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从事农副土特产品及其加工品生产经营的农民申请注册商标。对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潜力的农副产品,引导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对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农副产品,引导、支持相关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经营单位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鼓励、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争创知、著、著名商标,培育一批品牌涉农企业和品牌农产品基地,走“商标支农、商标兴农、商标富农道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力争现代效劳业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有新突破。在继续推进商贸、餐饮、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传统效劳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同时,大力提倡现代效劳业实施商

4、标战略,积极引导金融、法律、管理、文化、旅游、物流、中介效劳、市场销售、人力资源、工程设计、信息技术等效劳业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运用先进的效劳技术和标准,不断提高效劳水平,尽快形成一批效劳业著名、知名商标。 (四)力争出口创汇型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有新突破。积极引导、帮助我市生产、经营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出口创汇型产品的企业深化商标品牌战略,拓展国内防御性商标注册,开展国际商标注册,扩大我市优势品牌的知名度。 四、工作措施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以提升政府和企业创立、管理、保护和运营商标的能力为核心,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商标开展推进体系、效劳体系、宣传体系、评估体系,调动

5、社会各方重视和参与商标品牌建设的积极性,丰富城市经济竞争的新内涵。 (一)提升思想认识。促使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商标品牌对经济开展的带动作用,对提高产品竞争力的现实意义,对区域经济开展的长远效应,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心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商标强市建设工作,实现我市商标工作突破性增长,提高商标品牌在经济社会开展中的奉献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商标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委、经发委、农工办、商贸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农林局、文化局、科技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组织

6、规划和催促实施。各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商标品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开展全局的工作工程和考核内容,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深化舆论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宣传创立品牌的典型,弘扬创新开展的精神,放大创优建设的效应。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要注重搭建高层次的宣传平台,开展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加大对注册商标申办标准的宣传广度,加大对驰、著、知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品牌富民、品牌兴企、品牌强市的浓厚气氛。 (四)拓展权益保护。以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

7、部门为主体,以商标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为根底,以保护著名、著名、知名商标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工商、法院、检察院、公安、质监、知识产权等多部门加强配合,积极开展打假行动,标准商标印制及商标使用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为全市商标品牌建设健康、可持续开展创造条件。 (五)挖掘商标资源。认真开展对全市商标品牌的统计调查,及时分析、准确把握本地开展和品牌的潜在资源,有方案有目标分层次地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商标续展和改制企业的商标所有权变更。引导企业进行必要的商标防御性注册,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大力盘活闲置商标,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特许经营、有偿转让和有偿使用等方式盘活

8、现有商标资源,充分激活我市已有的一些老品牌和老字号,不断挖掘其品牌价值,防止商标资源的闲置、失效和流失。 (六)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商标品牌建设信息平台,为社会提供商标查询、转让、许可等方面的效劳。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商标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对经行政认定获得“中国著名商标、“XX省著名商标、“XX市知名商标以及注册为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行业协会等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的予以资金补助。对获得著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融资贷款、重点物资运输、用电安排、技改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9、对商标成绩突出的企业,应优先推荐参加省优秀企业评选,并推荐其经营者参加省优秀企业和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评选。对商标工作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放大品牌效应。按照“地市知名、全省著名、中国著名的梯次开展思路,引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制定商标开展培育规划,认真做好企业商标品牌创优筹划,提高产品质量,积极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产品(效劳)的市场信誉,不断增强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著名、著名商标企业以商标品牌为载体,在产业链中发挥集聚作用,以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整合生产要素,吸引战略投资,实现品牌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全面提升我市品牌辐射力和区域经济竞争力。 (八)形成长效机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那么,做好著名、著名、知名商标品牌的孵化工作,指导企业以创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效劳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著名、著名、知名商标,做大做强企业,促进经济开展。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法,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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