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doc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43510465 上传时间:2023-03-1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推荐: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推荐: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推荐: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推荐: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推荐: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小编希望 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提到假释,可能大部分人是陌生的,因为这是刑事案件中的一项具体制度,通常针对的是正在服刑的罪犯。而罪犯只有在满足了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假释条件之后,才有机会获得假释。但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假释的呢,假释的概念又是怎样的?小编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假释的概念是什么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二、假释程序是什么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

2、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

3、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假释,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

4、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案件的结案报告、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案诉讼卷宗和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罪犯而言假释是一种有利的制度,但要想获得假释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必须要先满足了规定的假释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获得假释。而假释的考验期也就是剩余的刑期,若在考验期内不遵守相关规定,则就有被撤销假释的可能。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