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乐-邵武煤炭矿区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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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将乐邵武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1矿区规划概况福建省将乐邵武煤炭矿区位于福建省西北部,地跨三明市、南平市两个地级市,将乐县、武夷山市、邵武市三个县(市),行政地域上涉及三明市将乐县的水南镇、古镛镇、高唐镇,南平武夷山市的武夷镇;南平邵武市的城东的晒口街道办、洪墩镇。矿区规划范围东西距离约54.1km,南北距离约99.9km,由4个块段组成,面积共约92.701km2,其中A块段中有面积约27.77km2为陈坊井田预查区(目前无开采价值)。目前矿区规划的11对矿井矿产资源储量为51054kt,可采储量32032kt。将乐-邵武矿区主要以煤炭开采规划为主,全矿区矿井拟设计总能力

2、为1470kt,其中将乐产煤区为1110kt, 武夷山市60kt,邵武市300kt,将乐产煤区为重点产煤区,占全矿区矿井拟设计总能力的76%,矿区的建设规模前期(即2013年2021年)为1000kt/a,生产矿井结束后,规划后期规模为500kt/a,矿区总服务年限36年,其中均衡服务年限25年(规划前期9年、规划后期16年)。矿区通过对现有矿井技术改造、扩建、资源整合后,矿区规划煤矿11家,其中新建矿井2家。矿区煤炭总体规划投资估算总金额99671.39万元,其中矿井投资估算金额63750万元。2规划分析2.1规划与相关政策、规划协调性分析矿区规划方案除富屯溪横贯C块段,目前有6个矸石山(A

3、块段有5个、D块段1个)位于溪流旁,不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意见,C块段禁采区、限采区在调整外,其它基本符合国家、煤炭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城镇规划要求。矿区发展方向、目标、产业定位等与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基本一致。2.2 规划方案缺陷规划方案缺陷为:规划方案涉及积善工业园区、邵武城市规划区等禁采区,应采取避让措施;规划方案涉及大量的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D块段部分涉及武夷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带,A、C、D块段都处于重要流域金溪、富屯溪、崇阳溪两岸,福银高速公路穿越块段A、316国道穿越块段D,将乐高唐水库位于块段A内,邵武市

4、晒口街道办事处块段C内,规划方案未对其提保护措施;规划方案提出的煤矸石砖厂规划不具体,缺少对“三废”达标排放提出具体措施,矿井水回用规划及提出的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不合实际;规划方案采用旧标准-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环保指标控制,因此,煤矸石利用率矿井水利用率等指标控制方面有误,应加以调整。2.3规划方案实施产生的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煤炭开采对土地资源、植物资源、地下水、土壤、水土流失的影响;固体堆放对土地资源、地表水、土壤、水土流失的影响;道路建设对动植物、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矿区开发对社会环境的影响。3环境现状调查3.1生态环境现状矿区块段A位于将

5、乐县东部,为流水地貌,矿区内河谷平原分布于金溪及其支流安福口溪、石帆溪的河谷中,宽度为5001000m,多已利用种植水稻和经济作物,部分为城乡居民点主要所在地,丘陵分布于河谷两侧,与附近低山地相连,丘陵地海拔在500m以下,低山海拔高度在500800m,具有脉状走向、分布为较连片的地貌形态,是武夷山脉的组成部分,森林植被覆盖率较高,矿区内山岭起伏舒缓,“V”形谷较为发育;块段B位于邵武县东南侧,与顺昌县相邻,为构造侵蚀低山地貌,海拔高度在500600m,河谷发育,森林植被覆盖率较高;块段C位于邵武县中部,为丘陵地貌,最高海拔530m,晒口溪自东往西流经矿区北侧,富屯溪穿越矿区中部;块段D位于武

6、夷山市中部,为丘陵地貌,森林植被覆盖率较高,最高海拔330m,崇阳溪紧邻矿区西侧流过。规划区内土地利用类型有河流水面、有林地、采矿用地、草地、未利用地等22类。其中,规划区内有林地占74.6,土地利用结构以林业为主的,其次是农业。土地利用方式主要受地形条件限制,规划区以林地为主,耕地(水田、旱地)次之,建设用地、水域面积相对较小。主要植被类型分为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竹林、灌草丛等4个植被类型;整个规划区植被覆盖良好,高覆盖度植被分布较高,占规划区的71.90,水土流失轻度以上侵蚀占10.84%,无成片的极强度侵蚀分布区,土壤环境质量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在

7、评价区共发现8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共计32株(丛),应注意保护,其中在拟建的将乐石门溪煤矿发现3株古树,即光叶石楠、木荷和苦槠等古树,另有15丛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在将乐田井预查区发现一株光叶石楠古树,在评价区的将乐将溪西矿段发现2株枫香古树,在评价区的将乐文曲村至将溪村路边和安福口溪岸边发现3株细柄阿丁枫和3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香樟,由于所发现的三株香樟树龄均逾百年,故又为古树;此外,在邵武洪峰煤矿发现3株石栎古树;值得一提的是在邵武洪峰煤矿矿区生活区后山可见呈斑块状分布的鹅掌楸群落,野生的鹅掌楸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经实地考察,并经向当地煤矿有关人员了解,上述鹅掌楸系原在洪峰煤

8、矿所在区域的林场人工种植的,树龄约10年左右,因此,上述鹅掌楸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3.2地表水环境现状将乐-邵武矿区主要纳污水体为金溪及其支流安福口溪、漠溪、石门溪、石帆溪,富屯溪及其支流水口寨溪,以及崇阳溪。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显示纳污水体在矿区范围内的水质能够达到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3.3地下水环境现状矿区主要地下水类型有: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碳酸盐类裂隙溶洞水;块状岩类基岩裂隙水。区内各类地下水,总的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第四系孔隙水,也受到基岩裂隙水或岩溶水的侧向补给。基岩山区地形陡峭,地下水补给范围一般限于分水岭地段。地下水径流途径

9、短、循环快,受地形条件的影响,地下水运动呈散流状态,无统一的汇流区,也没有明显的统一的补给、径流、排泄区,零星分布的山间盆地、河谷盆地、构造岩溶盆地,则各自形成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其径流方向多垂直或斜交河流,以泉形式排泄补给河水。地下水水质各项目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评价区地下水质量良好。3.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说明将乐-邵武矿区已实施项目未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矿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5声环境现状评价区中各煤矿昼间厂界噪

10、声在45.957.8dB之间,夜间噪声在41.147.1dB之间,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评价区内矿山附近及运输路线途径的主要村镇声环境现状昼间在50.158.9dB之间,夜间噪声在41.246.6dB之间,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状况良好;在规划矿山运输路线经过的主要村镇沿道路两侧的声环境现状现状昼间在62.568.3dB之间,夜间噪声在50.253.7dB之间,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区标准要求,交通噪声未对评价区声环境造成影响。3.6区域主要环境问题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该区域存在的主

11、要环境问题为:规划区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矿山开发引起“点”源水土流失剧烈;区内矿山企业较多,煤炭及其它矿山等运输车辆较多,加上一些路段的修缮工作产生的施工扬尘,矿区内道路两侧的扬尘较大;规划区固体废物以矿山废石、尾矿渣为主,产生量基本稳定,而近年来综合利用率亦有呈上升趋势,固体废物压占大面积土地,直接破坏地表植被和自然生态景观,多数正在运行的固废处置场因恢复治理措施未及时跟进,裸露地表没有及时得到覆土复垦,加剧了局部水土流失、致使土壤和植被退化,另外也造成局部扬尘污染。3.7矿区开发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将乐-邵武矿区现有矿井污水排放未造成矿区地表水环境的变化。扬尘污染主要集中在煤台下风向200m范

12、围内,未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各煤矿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矿山开发建设噪声对矿区声环境影响较小;规划矿山运输路线经过的主要村镇沿道路两侧的交通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昼间要求。煤矸石综合利用主要途径为水泥厂添加料、制砖以及矿区道路铺设,未利用部分暂时堆存在矿山所设的排矸场中,矸石综合利用率普遍在8.0293.79之间,整个矿区矸石利用率为35.02。生活垃圾则运至附近乡镇统一处理。已有矿山开发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矿区已建项目均采用半封闭式的斜坡煤台和煤仓等堆放原煤,部分运煤车辆未加盖遮盖物,遇气候干燥、风大等不利气象条件,煤台周围及运输路线两侧扬尘

13、较大,导致局部区域TSP浓度增大。白塔煤矿、古佛堂煤矿1号井和5号井工业场地均位于金溪边上(亦为高唐电站库区),积善煤矿1号井、2号井和综合农场煤矿1号井工业场地均位于漠溪边上,晒口煤矿工业场地位于富屯溪边上,陈坜煤矿工业场地位于崇阳溪边上,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污染,雨季雨水冲刷工业场地形成煤泥水对金溪、漠溪、富屯溪和崇阳溪水质造成影响。已建矿山中将乐县和平煤矿、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古佛堂煤矿5号井、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将乐县积善煤矿1号井、2号井、将乐县综合农场煤矿1号井矿井水经沉淀池处理后SS未能达到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排放;已建矿山生活污

14、水多仅采用化粪池处理后便外排入附近水体,其水质不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标准,长期外排势必加剧纳污水体的有机污染。开发建设临时用地、永久占地和固体废物堆存占地直接破坏了地表植被的生存环境和自然生态景观,而且对于临时占地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未能及时恢复和覆土复垦,将加剧局部水土流失、致使土壤和植被退化。部分矿山管理部门环境意识较为薄弱。由于目前矿区没有统一固体废物处置及利用规划,矿区内各生产煤矿产生的矸石虽大部分进行了综合利用率,但仍有较多矸石堆弃在矿山所设的排矸场中,不仅压占大面积土地,而且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已建矿山的矸石堆放不规范,各矿山排矸

15、场采取的水保措施存在缺失或尚不够完善,部分挡矸墙被掩,矸石滑落现象,存在水土流失和滑坡的隐患。白塔煤矿、古佛堂煤矿1号井和5号井矸石山均位于金溪边上(亦为高唐电站库区),积善煤矿1号井、2号井和综合农场煤矿1号井矸石山均位于漠溪边上,陈坜煤矿矸石山位于崇阳溪边上,均有存在矸石滑入河道现象,且排矸场下方沿河一侧缺少截排水沟,雨季大雨冲刷煤粉入河,易造成水环境中悬浮物浓度的增高。排矸场设在河道边,存在河道行洪安全隐患,且影响视觉景观。另参照2009年6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闽政200916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其中第(六)条意见规定:“禁止在沿江、沿溪两岸一

16、公里范围修建尾矿库或倾倒工程弃渣、弃土等建筑垃圾。” 本评价认为上述6处排矸场选址不合理。白塔煤矿和石林煤矿因C3煤层放射性异常,其掘进矸石按省环保厅原文件(闽环保(1992)管017号文)要求需独立堆存,现场调查目前未独立堆存,本评价认为应对这2个矿井C3煤层掘进矸石按要求进行独立堆存处置并配备相应的水保、环保等防护措施。矿山在建设期环境管理意识较淡薄,施工场地截排水设施不完善,开挖处没有及时修建护坡、挡墙等挡护设施,存在水土流失和滑坡的隐患。矿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和人类活动的增加使环境所承受的压力增大,间接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4 主要环境制约因素其中最为严重的因素是涉及的敏感目标较多:生态公益林511.07hm2,基本农田148.66hm2,5个村庄、1个街道办事处;金溪及其支流安福口溪、石帆溪穿越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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