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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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一、工信部联部门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5万元 0万元小型0万元50万元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 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从业人员300人1 000人,且营业收入 00万元40 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人3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2 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

2、收入8 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6 00万元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 00万元80 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00万元6 0万元,且资产总额3万5 00万元微型营业收入3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万元以下 批发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20人,且营业收入 00万元40 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人2人,且营业收入1 00万元5 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 0万元以下 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人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2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

3、10人50人,且营业收入10万元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 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人1000人,且营业收入3 000万元3 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0人30人,且营业收入00万元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 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人200人,且营业收入1 00万元3 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人100人,且营业收入0万元1 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 0

4、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人1 00人,且营业收入2 000万元30 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人30人,且营业收入0万元2 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2 00万元0 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人10人,且营业收入00万元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 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 000万元1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00人,且

5、营业收入100万元2 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0万元以下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0人 000人,且营业收入1 000万元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100人,且营业收入00万元1 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 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 00万元1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 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

6、营营业收入00 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1 0万元20 00万元,且资产总额 0万元1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10万元1 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000万元微型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 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人1 000人,且营业收入10万元 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1 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 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7、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30人,且资产总额 0万元12 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0人10人,且资产总额0万元 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万元以下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 小型从业人员0人00人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一) 基本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所列条件的企业:行业类别年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万元不超过1人不超过3 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万元不超过80人不超过1 00万元(二)特别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如表:企业类型小规模纳税人 1.生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0万元以下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3.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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