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经营设施农用地的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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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关于经营设施农用地的建设方案本报_月_日电(记者高云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近日联合下发_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_,明确取消设施农用地审核,改为备案制;进一步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经论证可占用基本农田;严格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落实农地农用原则,加强设施农业用地执法、监管。_指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对于平原地区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安排在其他地类上

2、、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经论证后可占用基本农田。新规对设施农业的用地范围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以支持土地规模经营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将附属设施中的生活用地从设施农用地范围中剔除。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设施农用地备案(一)办理规定(1)国土所_不占用基本农田、存量建设用地、避_钩置换项目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及占补平衡项

3、目区;(2)国土所_是否符合设施农用地范围,合理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并远离村庄。(3)附属设施用地占用耕地的,需落实占补平衡。(二)办理依据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_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_(国土资发_号)2、_省_、_省农业厅、_省海洋与渔业厅、_省畜牧兽医局_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国土资发_号)3、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分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_通知_(泰岱政_发_号)。(三)办理流程1、国土所初审。2、经营者申请。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_。4、区农业、畜牧、水务等部门审核。5、国土资源部门_。6、区政府批复。7、国土资源部门登记备案。(四)办

4、理所需要的材料1、设施建设方案(制式表格由所提供);2、用地协议;3、乡镇(街道)出具_意见;4、农业、水务、畜牧兽医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5、附属设施占耕地的,提供耕地开垦费收据;6、法人_复印件、户口证明;7、不小于1:_的勘测定界图(详细标注生产设施用地规模和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及位置,并加盖村章);8、拟占用土地1:_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五)份数a4格式,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六)收费标准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按照现行岱岳区耕地开垦费标准落实占补平衡。具体参照_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第_条规定收取。(七)办理时限(分局共_个工作日)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_,_个工

5、作日。2、区农业、畜牧、水务部门审核,_个工作日。3、国土资源部门_,_个工作日。4、区政府批复,不计入工作日。5、国土资源部门登记备案,_个工作日(备案日期以区政府批复为准)。(八)分局办理程序1、受理_(_个工作日)(1)国土所向分局窗口提报报件材料,窗口受理人出具业务受理回执单,填写报件受理运转记录单,转耕保科主办员。(2)耕保科主办员对报件材料,进行初审,主要_材料齐全,符合办理规定。2、科室会签(_个工作日)。分局耕保科主办员填写会签表格交分局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_规划科、地籍科、整理中心进行会签,各科室在接到会签件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地籍科_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规划科_是否占

6、用基本农田、是否位于挂钩置换项目区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整理中心_是否位于占补平衡项目区。会签完毕后及时交耕保科主办人员进行内部_。对没有问题的报件,由耕保科主办员交分局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_现场踏勘;对需要进一步完善材料的,以书面形式写好清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待补正完毕后再由耕保科主办员交分局政务大厅进行现场踏勘(补正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要写清楚原因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说明情况,退还报件。3、现场踏勘(_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的,由耕保科提议、分局政务大厅_地籍科、执法大队、国土资源所及有关单位参加现场踏勘,耕保科负责制作现场踏勘调查记录表。4、_会审(不计入工作日)(1)耕保科主办员将材料转交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_会审,分管局领导主持会审会议,进行会审。(2)耕保科主办员起草_,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签发。5、_签字。材料经会签合格后,由耕保科主办员、耕保科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逐级_签字后,出具设施农用地备案_意见。6、报区政府批复(不计入工作日)。7、备案。分局出具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_个工作日)。8、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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