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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防控应急预案 为全面认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继续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压细责任,根据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特点,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做好秋冬季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劲心理,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确保及时高效精准处置突发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巩固我镇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 二、工作原则 坚持“
2、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密切协作,按“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疫情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实化工作要求,科学高效处置本镇突发疫情。 三、处置机制 卫生院、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各中小学校、安监站、市监局城东分局、兽医站、党政办等单位、部门及个人组成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在出现突发疫情启动应急响应后集中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各项调查、处置措施; 各村(居)配合开展病例活动轨迹调查工作; 一旦接到疫情防控疫情报告,及时与县疾控中心、县
3、卫健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协同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疫情。 镇卫生院:组织制定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 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和建议;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实施全体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
4、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镇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在紧急情况下实行交通管制的职责。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 镇民政所: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及时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协调有关部门和社
5、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动员村居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镇财政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中小学校: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措施,防止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措施。 镇安监站:协助对乘坐汽车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镇兽医站:负责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和水生动物)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
6、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镇市监局城东分局: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好紧急物资采购、市场监督管理、污染扩散控制,以及镇卫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2)应急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 (3)疫情控制措施:发生疫情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可以申请在本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停工、停业、停课
7、; 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 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4)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5)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 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五、应急处置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利用村(居)文化中心公共广播、流动宣传车辆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 (二)启动应急响
8、应。各村(居)卫生所、各大药房、私人诊所、卫生院等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镇党政办,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向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相关单位、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现场调查处置。在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相关单位、部门的指导下,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处置工作。 (四)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按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到相应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做好相关人员的监测管控工作。 (五)环
9、境检测与终末消毒。配合疾控中心、卫生监督部门对重点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农贸市场、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各快递网点、公共场所的环境检测,定期采集环境标本检测,了解污染情况; 市监局城东分局以冷库为重点节点,排查肉品生产经营产所和冷链物流环节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加大对屠宰、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经营场所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重点开展销售当口环境、案板、器具、物表、贮存冰箱以及冷库表面、运输车辆、下水道污水、卫生间、洗手池表面等环境的核酸检测。 (六)医疗救治。集中救治,分类诊疗。一旦发现病例,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实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制定“一
10、人一案”诊疗方案,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卫生院做好院内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隔离病房随时消毒等院内感染防控措施,继续做好预检分诊工作,提升病例诊断和筛查能力。 (七)人员管控。 1.落实“五早措施”,实行网格管理。疫情发生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人员出入健康登记及健康监测日报告制度,确保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落实闭环管理,严防疫情蔓延。一旦发现病例,要立即采取隔断措施,疫情发生地实行村与村、住户与住户之间的隔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及交叉接触。落实病例“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严防疫情输出和蔓延。 3.组织集中隔离,严防漏管失控。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做好集中隔离准备工作。对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等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做到应隔尽隔。加强隔离点管控,安排医务人员及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维护隔离点正常秩序,规范隔离点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严格落实消毒、个人防护措施。 4.重点人员管控,严防疫情输入。各村(居)对返铜入铜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加大力度排查从境外和重点地区返铜人员。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宣传教育,协助做好核酸检测排查工作。 5.舆论引导和舆情控制。积极正面引导,防止散布谣言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及时公布准确信息,提高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