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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东孚生活垃圾填埋场气体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厦门)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07年4月编制单位:项目总负责人: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工艺: 经济: 建筑: 结构:电气: 目 录第一章 概 述11.1 项目背景11.1.1 清洁发展机制(CDM)11.1.2 碳基金21.1.3 国内外CDM项目的开展31.1.4 我国CDM政策法规3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61.3 编制依据71.4 编制原则71.5 编制范围81.6 采用的主要标准及规范81.7 主要研究结论9第二章 厦门市生活垃圾概况102.1 城市概况102.1.1 社会经济概况102
2、.1.2 城市规划概要102.1.3 自然条件112.2 城市环卫现状122.2.1 城市环卫现状122.2.2 现状垃圾产量及垃圾成分分析142.3 环卫规划摘要202.3.1 城市环卫规划概况202.3.2 农村环卫规划概况21第三章 厂址选择223.1 东孚卫生填埋场扩建一期工程(扩容)概况223.1.1 旧填埋库区设施状况、填埋现状及扩容规模223.1.2 旧库区扩容工程措施及工程内容223.2 厂址选择233.3 场址水文及工程地质概况233.3.1 场址位置及场地现状233.3.2 场区工程地质条件233.3.3 工程水文地质243.3.4 岩土设计参数25第四章 工程方案论证27
3、4.1 工程性质274.2 工程规模274.3 填埋场再利用方案分析274.3.1 填埋场再利用技术概况274.3.2 填埋气体回收利用技术274.3.3 卫生填埋场开采复用技术304.3.4 卫生填埋场封场利用技术344.4 再利用方案选择35第五章 填埋气体回收利用(发电)工程设计375.1 东孚填埋场设施现状375.2 填埋气产生量及发电规模375.2.1 按经验估算375.2.2 按国外公式计算385.3 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系统设计395.3.1 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系统395.3.2 主要设施设计405.3.3 主要设施布置435.3.4 沼气发电设备及材料统计435.4 总图设计445.
4、4.1 总平面布置445.4.2 平面布置方案445.4.3 竖向设计445.4.4 绿化44第六章 建设规划526.1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年)摘要526.2 厦门市岛外地区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摘要526.3 建设规划53第七章 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527.1 环境保护的内容527.2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527.2.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和燃烧尾气烟尘527.2.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527.3 项目建设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对策537.3.1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及对策537.3.2 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及对策547.3.3 环境绿化措施547.4 环境监测547.5 水土
5、保持547.5.1 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547.5.2 水土保持措施55第八章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588.1 组织与管理机构588.1.1 实施机构588.1.2 管理机构588.1.3 劳动定员598.2 项目的实施598.2.1 建设进度设想598.2.2 人员培训59第九章 投资估算609.1 工程内容609.2 编制依据609.3 投资估算619.4 资金来源61第十章 工程效益分析6810.1 社会效益6810.2 环境效益6810.3 经济效益68第十一章 结论及建议6911.1 结论6911.2 存在问题及建议695.3.4东孚填埋场存在的问题69附图:1、区域位置图2、填埋气发电
6、系统平面布置图3、填埋气回收利用装置组成示意图4、发电厂平面图附件:1、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关于厦门市东孚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利用CDM项目合作意向书第一章 概 述1.1 项目背景厦门市东孚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离岛内42 公里远处的东孚镇,垃圾填埋场呈山谷型,总占地面积为28.98 公顷。其中一期工程占地为18.78 公顷,于1997 年开始运行,原设计填埋规模为500t/d,设计库容量为215 万立方米,运行时间为10 年即至2007 年。但是随着厦门市经济的发展,垃圾产量快速增加,该填埋场实际填埋量远远超过了设计量。目前该填埋场实际每天填埋处理
7、生活垃圾约1700 吨,已填埋垃圾320 万立方米,填埋平均堆高60 米,最大堆高70 米,最小堆高30 米,已超出原设计库容量,并大大缩短了填埋场的使用年限。现已开始扩建填埋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占地为10.2 公顷,库容约72 万立方米,计划于2006 年启动,填至2008 年封场。目前填埋场的导气石笼由于填埋作业不规范和堆体的压力,基本上已起不到气体导排作用,大量的填埋气体基本上处于无序排放和堆体内迁移的状态,对填埋场的日常运行和场内设施、人员的安全具有一定的威胁。为提高东孚填埋场的资源化利用水平,为减少填埋气体直接排放的温室效应,结合京都议定书中关于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为发展中国家的CO2减
8、排项目提供先进的技术和资金来获得必要的排放额度(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的规定,对该填埋场气体发电工程进行全面的技术和经济分析,推荐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项目名称:厦门市东孚生活垃圾填埋场气体发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厦门丸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写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厦门)技术支持单位: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东孚垃圾卫生填埋场1.1.1 清洁发展机制(CDM)由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造成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从而导致全球气候变暧,这是国际社会当今面临的一个严峻形势。一方面,经济的飞速发展必然大量消耗能源,产生各种温室气体;另一方面,由于温室气体排放、全球
9、气温升高而引发的各种环境及自然灾害又制约着经济的发展。随着各国逐渐意识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性,联合国于1992年和1997年分别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s on Climate Changes,UNFCCC)及京都议定书(Koyto Protocol,KP),这是保护全球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领域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性法律文书。其中京都议定书提出了对有关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并且还确立了联合履约(Joint Implementation即JI)、国际排放贸易(Internat
10、ioal Emission Trading即IET)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即CDM)三种灵活机制以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附件一国家达到各自所应承担的减排义务。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附件一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以进行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合作。附件一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投入资金和提供先进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从而获得由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即CERs),使其自身达到京都议定书所要求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而发展中国家,则通过引进资金和技术并获得由CERs产生的收入,促进本
11、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过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合作,实现“双赢”。CDM项目的CERs交易流程如图 1。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各缔约国在承诺期(2008-2012年)内必须按照议定书的规定,通过三种灵活机制实现各自的减排承诺。(经核证的减排量)附件一国家(如日本)提供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的技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图 1 CDM CERs交易示意图1.1.2 碳基金为实现上述三种机制,全球相继成立了各类碳基金,透过基金的运作,附件一国家获得CERs并用于达成其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碳基金分为两类。I类:由世界银行托管的碳基金,其
12、中包括原型碳基金(PCF)、荷兰清洁发展机制机构(NCDMF)、社区发展碳基金(CDCF)、生物碳基金(BCF)、意大利碳基金(ICF)。II类:其它碳基金,包括荷兰CER单位采购招标机构(CERUPT),德国KFW碳基金、日本碳基金。1.1.3 国内外CDM项目的开展截止2006年8月20日止,全球共产生了15个CDM项目,包括5个小水电项目、1个风电项目、3个生物质发电项目、3个填埋场气体发电项目、1个能源替代项目和2个HFC项目。详细内容见表 1。除前述外,目前许多项目正在经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审核。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没有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但是我们也在积极行动,为减少温室气体
13、排放量、改善全球大气环境而努力。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等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推动全国CDM项目的开展。项目开展情况见表 2和表 3。1.1.4 我国CDM政策法规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和、外交部和财政部三四部联合颁布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开展CDM项目进入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办法第四条规定:“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重点领域是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主。”这一规定至少从两方面促进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水平。(1)积极推动填埋气回收利用作为CDM项目在我国的开展,提高气体收集以及利
14、用等相关技术水平。北京安定填埋场填埋气回收利用作为项目001号中国CDM项目已被国家CDM管理中心批准,为此类项目在中国的开展做出了示范。安定填埋场填埋气体经收集,燃烧后放出热量用于处理填埋场渗滤液,改善填埋场空气和地下水的质量。2004-2013年之间,预计此项目将总共减少约74424吨二氧化碳气体当量,CERs的买方为荷兰Energy Systens International B.V(ESI)。此项目将实现技术转让、能力建设、信息共享、工程示范等目的。(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从全国范围来看,垃圾填埋处理为主要处理方式,堆肥和焚烧的比例较小。其中运转情况较正常的焚烧厂大多分布在东南沿海一带,如深圳、珠海、温州等地,西部城市则绝大多数采用填埋或简易堆肥处理。在清洁发展机制下,通过碳基金和先进技术支持,中国中西部城市将有能力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成为CDM项目,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发电及供热,带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此办法是目前我国开展CDM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其中规定了国家CDM项目的主管机构,我国开展CDM项目的程序以及项目领域、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全文详见附件一。 表 1 经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CDM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国、项目所在国/购买国批准时间总减排量tCO2e1巴西NovaGerar填埋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