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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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市海上搜救中心2.2县(区)海上搜救中心2. 3专家组和咨询机构2. 4海上搜救力量2. 5组织结构图3预警预防3. 1信息监测与发布3. 2预警信息分级3.3预警预防行动4应急处置4. 1险情分级4.2 接警与核实4.3 信息报告与通报4.4 先期处置4.5海上医疗救助4.6应急响应4. 7现场指挥部4.8 海上搜救行动终(中)止、恢复4.9 信息发布5后期处置5. 1善后处置5.2搜救后评估6应急保障6. 1危险源、危险区域辨识6.8 避险水域6.9 人力保障6.10 资金保障6.11

2、物资、装备保障6.12 安全防护保障6.13 交通运输保障6. 8通信保障6.9宣传、培训与演练7附则7. 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7.2 预案管理7.3 解释部门7.4 实施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险情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险情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编制依据1.2.1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省突发事

3、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等。1. 2.2国际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等。1.2 适用范围1.2.1 我市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险情的应急反应行动。1. 3.2发生在我市海上搜救责任区外,*省海上搜救中心指定由我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协调或参与的海上险情的应急反应行动。1.4工作原则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专群结合,就近快速。2组织体系及职责*市海上搜救组织体系由市海上搜救中心、县(区)海上搜救中心、专家组和咨询机构、海上

4、搜救力量等组成。2. 1市海上搜救中心市海上搜救中心由市政府设立,办公室设在*海事局,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政府外办、市台办、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地震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委群众权益保障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海关、*海事局、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通信中心、*军分区、*海警局、*航标管理站、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济区管委会组成。2. 1.1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市政府的领导和

5、*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市海上搜救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海事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及*海事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和更新;(2)制定市海上搜救工作有关规章制度;(3)组织开展海上搜救应急值守;(4)承担海上搜救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5)如设县(区)海上搜救中心,则划定县(区)海上搜救责任区域;(6)负责对县(区)海上搜救中心及社会搜救力量进行业务指导;(7)组织开展海上搜救的演练及培训;(8)组织开展海上搜救行动评估;(9)负责市海上搜救经

6、费的预算编制和管理;(10)完成市政府、省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2.1.2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市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海事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兼任。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市海上搜救中心的规定和决定,组织起草、修订和运行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制度;(2)承担市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工作,接收海上险情报告,处理各类搜救信息,保持与相关部门、单位的通信联系;(3)组织开展市级海上搜救演练及培训;(4)负责市海上搜救经费的使用;(5)承办市海上搜救中心会议;(6)完成市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3. 1.3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及其主

7、要职责为:(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海上搜救新闻发布、舆情监控和宣传教育等工作。(2)市教育局:负责对广大学生进行海上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将海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海上搜救行动协调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4)市公安局: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海上搜救行动,维护海上搜救现场治安秩序和实施陆上交通管制,保障陆上交通畅通,为指挥搜救、运转救援物资和抢救受伤人员快速通行提供便利;负责获救外国籍人员的遣返和为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提供便利。(5)市财政局:统筹安排海上搜救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市本级

8、海上搜救资金的预算管理。(6)市民政局: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对中国籍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7)市政府外办:协助获救外国籍人员的遣返和死亡、失踪外国籍人员的善后处置;协助海上获救港澳同胞的遣送、联络以及死亡、失踪港澳同胞的善后处置工作。(8)市台办:负责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获救、伤亡和失踪台胞的联络等善后处置工作。(9)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海洋常规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信息,根据需要参与重大海洋自然(生态)灾害应急处置。(10)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对海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处置的有关指导和协调工作,并提供相应环保信息和技术支持。(三)市交通运输局:协调交通行业有关部门参加海上搜救行动,并提供

9、必要的支持;负责内陆通航水域搜救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承担内河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12)市水利局:根据需要提供涉及内河通航水域的水文信息和水文监测技术支持;根据需要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水上搜救行动。(13)市商务局:配合搜救中心协调口岸部门参加海上搜救行动。(14)市应急局:根据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协调相关救援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海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因自然灾害遇险获救中国籍人员的临时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15)市气象局:负责为搜救中心提供中短期气象预报、热带气旋的监测预报信息以及海上搜救行动中所需的相关气象信息。(16) *地震台:负责提供中长期地震趋势预测及短期地震

10、预警信息。(17)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组织本站力量参加海上搜救行动,并为跨国、跨地区海上搜救人员及受救人员出入境提供便捷通关服务。(18)市委群众权益保障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负责协调做好遇难者家属信访接待工作。(19)*海关: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搜救行动,并为海上搜救行动所需的跨国、跨地区海上搜救设备进出境提供便捷服务。(20) *海事局:负责承担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搜救应急值班工作;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商船参加海上搜救行动;维护海上搜救现场通航秩序;发布海上搜救行动航行警(通)告;按照市政府指示,协调、指挥海上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21)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

11、通信中心:负责所辖海岸电台覆盖区内的水上遇险与安全通信;负责所辖海岸电台覆盖区内的水上应急通信及特殊通信保障。(22) *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海上搜救行动;应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要求组织船艇和官兵参加海上联合搜救行动。(23) *海警局:负责组织、指挥所属船艇和官兵参与海上搜救行动;负责海上应急现场警戒和提供治安保障。(24) *航标管理站:负责航标遥测遥控系统、AIS.DGPS等系统的信息保障工作;根据需要派遣本系统救助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2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搜救行动;组织、指导开展遇险人员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要指派医疗专家提供远程海上医疗咨询

12、,组织派遣医务人员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救援和转运伤病人员。(26)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配合做好遇险渔船、渔民的搜救工作;组织、协调或指导渔业应急救助力量参加海上搜救行动;为渔业船舶海上搜救行动提供通信和其他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做好渔业船舶险情的善后处理工作。(27)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配合海上搜救通信应急联动工作;提供定位技术支持。(2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提供保险事宜咨询,协助做好遇难船员保险赔偿工作;负责搜救工作人员的投保及赔偿事宜。(29)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资源和救助力量参与、支援海上应

13、急救援行动,并承担一定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市海上搜救中心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2 .2县(区)海上搜救中心县(区)人民政府应参照*市海上搜救中心设立本级海上搜救中心,负责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搜救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并接受上级海上搜救中心的业务指导。3 .3专家组和咨询机构2. 3.1专家组海上搜救专家组由航海、航空、通信、消防、医疗、气象、危险化学品处置、海事、救捞、船舶检验、法律、农业农村、海洋工程、自然资源、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海上搜救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单位推荐,市海上搜救中心聘任。专家组主要职责是:(1)提供海上应急行动的技术咨询和建议;(2)参与相

14、关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3)提供搜救法制建设、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咨询。2. 3.2咨询机构咨询机构包括航海学会、船检机构、危险品咨询中心、溢油应急中心、航海院校等单位。市海上搜救中心可就搜救事宜与咨询机构达成相关协议。咨询机构应市海上搜救中心要求,提供相关的海上搜救咨询服务。2. 4海上搜救力量海上搜救力量包括国家专业救助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的军队力量;政府部门所属搜救力量;及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动的社会力量,包括人员、船舶、航空器等人力、物力资源。海上搜救力量负责在海上搜救中心或现场指挥(员)的协调、指挥下,参加海上搜救行动和相关演习、演练。2.5组织结构图3预警预防3. 1信息

15、监测与发布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按照职责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布可能造成海上险情的预警信息,并通报海上搜救中心。3. 2预警信息分级预警信息等级由高到低分为I级、II级、In级、IV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4. 2.1I级(特别重大风险信息),以“红色”预警信号表示并发布,包括:(1)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包括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的高潮位达到红色警戒潮位;(3)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会在我市沿岸产生3.0(含)米以上的海啸波幅;(4)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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