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意向协议书(2010年2月4日双方盖章最终确定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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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总承包意向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保定市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上海星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保定市震发园林小区1#4#住宅楼、商业及地下车库、地下超市(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保定市乐凯大街西侧、东风路北侧。承包人对该项目已作了充分了解,自愿承接该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震发园林小区工程(佳远水园湾住宅小区)工程地点: 保定市乐凯大街西侧、东风路北侧 工程内容: 1#4#楼、地下车库及

2、商业、地下超市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保发改投资核字200831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施工图范围之内的建筑、结构、强电、给排水等工程,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施工总承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2、设计变更和双方补充合同所含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暂定2010年3月5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暂定2011年12月24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60日历天工期计算方法: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至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批准日期之间经历的日历天计算。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本工程各单体应确保一次验收合格,合格率要求100%。如各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时,须返工重做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发包

3、人相应的经济和工期损失。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暂估)¥:20000万元(该暂估合同价款不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以正式合同约定及双方确认的固定单价或总价为准)六、工程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使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执行国家及地区现行建筑行业标准及规范;河北省或保定市地方标准及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承包方自备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2、 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提供施工图一套,以便双方核定固定价款,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再提供施工图纸柒套(包括竣工后向发包方提交叁套竣工图),如实际使用需增加图纸,其费用由承包人

4、支付。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应自行妥善保管发包人交付的图纸,承包人不得将图纸交由第三人用于非本工程有关之任何用途亦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用于由承包人承建的其他工程之中。保密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工作1.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20前天完成三通一平,并办理完成土地征用、拆迁补偿(除超市部位以外)等手续且继续负责解决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发包人提供现场临时用电变压器(315KVA)两台,用电计量表两

5、只,位于场地东北角;配电间及配电设施由承包人建造及提供(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现场自备发电机,以备停电时使用,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现已提供5根口径DN25的临时用水的自来水管,水表5只,位于东大门北侧20米处,承包人可在现场配置适当的蓄水池和增压泵,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负责进行保养、维护、保管,保证设施安全及正常运行,如因管理不善、施工不当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修复。场内施工用电、用水设施及线路架设均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通道已满足施工条件 ,场内施工临

6、时道路施工及费用由承包人自理。(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本意向协议书签订后十五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一套。(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应有发包人办理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负责办理,开工前完成。(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场交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十五天内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照保定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办理的手续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双

7、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配合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发包人配合的)。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需要时协商 2 承包人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开工20天前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其有关开工前应具备的计划与报表。次月进度计划及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在每月25日前提交,逾期不提供的,发包人扣罚承包人每天1000元。(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

8、费提供三间办公用房和一间膳宿用房,每间不小于18平方米;无偿提供用水用电。(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协助办理(在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发包人配合的前提下)。(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承担保管、保护现场一切已完成工程成品的责任;属专业分包工程成品保护及费用由承包人督促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实施,若由于承包人未尽到总包管理职责而引起的专业分包工程成品的损坏,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000-5000元/次的罚款,并在总包管理费中扣除。(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

9、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需采取合理保护措施进行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地下文物外);施工期间因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I)本工程文明施工应确保达到保定市市级标化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争创省级标化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II)承包人应当将其作业限制在施工场地、以及承包人可得到并经工程师同意作为工作场地的任何附加区域内。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持承包人设备和人员处在现场和此类附加区域,避免他们进入邻近地区;(III)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并应妥善存放和处置承包人设备或多余的材

10、料。承包人应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走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任何残物、垃圾,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IV)在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内,承包人应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走所有的临时工程及承包人设备、剩余材料、垃圾、残物,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人应使现场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承包人逾期清场的,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从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扣除。(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正式开工前,应首先完成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有序进行的各项基本工作。承包人应做的工作(包括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现场已安装电动伸缩门一套,承包人负责保管、保养及维修,竣工后,由承包人交还发包人。若破

11、损,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 进度计划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15天提供调整后的并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基础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其余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前15天提交。每个月25日前提供下个月的进度计划,逾期不提供的,每推迟一天,发包人扣罚承包人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后15天内确认,月进度计划收到后5天内确认。1.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以不影响总工期为原则,书面编制各单体的开工顺序和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实施。2 工期延误

12、2.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工地全面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或不可抗力情况下可顺延工期。发生按本协议约定的可顺延工期的情形时,承包人应于情形发生之日起7天内申请顺延工期,逾期不申请的,视为不需要顺延工期,工期不作调整。九、质量与验收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照保定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 工程试车2.1 试车费用的承担:涉及甲供设备及发包人分包工程调试费用由发包人或专业分包单位(或设备供应商)承担,调试用水用电由承包人承担(除消防、地暖工程调试用水由发包人或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外)。承包

13、人承担总包配合并无偿提供相应技术工种、施工现场具有的机具及施工设施。十、安全施工:按保定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达到保定市市级标化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争创省级标化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十一、工程预付款与工程量确认 1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无2 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工程师在7天内审核完毕。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2)材料设备的品

14、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甲供材料设备如不符合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承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检测费,进退费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必须先经发包人同意后才由设计方确认,若设计方单方面确认视作无效。(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送到承包人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并卸货,如承包人无法提供正常运输通道,发包人可就近卸货,就近卸货点至承包人指定地点间的运输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图及变更文件按河北省03定额计算供应数量报发包人,当实际供货数量超过定额计算量(含定额允许损耗部分)时,超过部分材料设备费用及进退场费(含运费、装卸

15、费)由承包人承担;当实际供货数量小于定额计算量(含定额允许损耗部分)时,发包人按节省材料设备总价的50%奖励给承包人。发承包人代表在卸货点(包括就近卸货点)书面交接,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除材料设备中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标准外)拒绝接受,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罚1万元,并在当月工程款支付中予以扣除,承包人并承担因拒收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及经济赔偿的责任。卸货后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破损、丢失等均由承包人承担,但产品质量仍有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不得将甲供材料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罚1万元,承包人赔偿损失。(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在开工前由承包人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设备供货计划报发包人,在具体供货阶段,一般材料设备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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