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doc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43324892 上传时间:2023-01-20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3.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doc(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职责描述:1. 参与制定公司新药项目的注册策略,按法规要求进行注册申报工作,包括国内和国际申报;2. 负责注册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写与审核;按照程序及时申报,跟踪项目注册进度,保证注册申请的顺利批准;3. 负责和药监管理部门、检测机构、临床机构、审评中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公司对外的良好沟通;4. 负责与公司各部门进行良好沟通,为各部门提供法规咨询。确保所有研发活动的合规性。5. 密切关注国内、国际注册法规的动态变化,根据公司项目特点在申报策略上做出及时的调整6.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1. 药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

2、2年以上药品注册申报经验,有国际药品申报经验者优先;3. 具有较强的药品注册信息检索和分析调研能力;4. 具备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5. 工作严谨负责,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法规注册经理岗位篇2: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十要:一要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二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三要清正廉洁,自尊自律;四要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五要维护集体,树立形象;六要文明友善,立足监管;七要艰苦创业,完善自我;八要遵守纪律,自强自尊;九要弘扬文化,促进监管;十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十不要:一不要吃拿卡要,自我为是;二不要违法违纪,酗酒赌博;三不要消极怠工,无所作为;四不要擅离

3、职守,贻误工作;五不要唯利是图,违纪违法;六不要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七不要出言不礼,伤害他人;八不要口是心非,弄虚作假;九不要损害集体,影响形象;十不要徇私舞弊,影响公务。篇3:药监局廉洁执法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使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主体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第三条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二人以上并持有行政执法证。行政处罚时持有处罚决定书。第四条 罚没收入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进行专户储存

4、,不准坐收坐支,更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第五条 在执法检查中,除执行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对案件的处理都必须实行立案、查案、审案、处罚“四分离”,坚持核审、合议制度。重大案件需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议定。处罚的主体是局机关,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擅自处罚。第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缺位、错位、越位、扰民执法,损害管理相对人利益;2、不准用粗暴、强硬语言压制管理相对人;3、不准刁难管理相对人;4、不准向管理相对人索、拿、卡、要、报或接受各种馈赠;5、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请吃、请玩、请钓;6、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7、不准违法违规办案;8、不准违反程序办案;9、不准以收代

5、罚、以罚代刑;10、不准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第七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情节轻微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第八条 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对执法人员违规情况的控告和举报,同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篇4:治理商业贿赂法律法规制度摘编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

6、为。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第二款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第三条 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不得收受或者索取贿赂。第五条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

7、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第六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经营者给予对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接受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本规定所称明示和入帐,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

8、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第七条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第八条 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违反前款规定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第九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O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9、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 商业贿赂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检查商业贿赂行为时,可以对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一并予以调查处理。第十一条 经营者在以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中,同时有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对贿赂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应当一并处罚。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

10、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据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

11、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nbsp; 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

12、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

13、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

14、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文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

15、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nbsp;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号)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法规注册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