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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辅导:中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策略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监管层在上市公司收购战中总体上是倾向于收购方的,即监管层盼望在上市公司反收购方面仿效英国的“股东大会打算权模式”。新出台的上市公司收购治理方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治理方法表达了这一思想。但尽管如此,目标公司在被敌意收购时,并不是只能束手就擒、坐以待毙,而是可以实行多种方式还击敌意收购,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至少可以有以下一些反收购策略:一是相互持股。中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制止上市公司间相互持股,因此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比拟信任的公司达成协议,相互持有对方股份,并确保在消失敌意收购时,不将手中的股权转让,以到达防备敌
2、意收购的目的。二是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实行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司董事会的稳定,从而起到抵挡敌意收购的作用。中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没有制止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而是把是否执行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的权利交给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而且,还在肯定程度上鼓舞董事会的稳定,如公司法第115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三是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前已述及,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肯定程度上鼓舞董事会的稳定。因此,通过授权董事会对董事任职资格进展审查,可以作为反收购策略被采纳。四是超多数条款。
3、现行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鼓舞超多数条款。如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07条规定:“修改章程必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五是降落伞打算。目前,中国相关法律只对治理层和职工退养制定了最低标准,没有制定标准,因此,降落伞法可以作为一个防范敌意收购的方法,消除收购者的收购意图。六是资产收购和剥离。通过收购不好的资产或将引来收购者的优质资产出售来对收购者进展还击是国外反收购战常用的方法。近期出台的上市公司收购治理方法没有完全制止这一反收购策略,但是只将其限制于经营困难的公司。而
4、经营困难的公司往往无力量使用这一策略,因而这一策略实际上根本不适用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反收购。七是邀请“白衣骑士”。假如对敌意收购者不满足,上市公司可以向满足的合作方发出邀请,参加收购战。从目前的法规看,中国证券市场治理者还是比拟倾向于这种反收购策略的,由于这将带来收购竞争,有利于爱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八是法律诉讼。通过发觉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缺陷,提出司法诉讼,是反收购战的常用方式。这种诉诸法律的反收购措施其实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并不生疏,方正科技的前身延中实业于1994年就曾采纳过类似策略。虽然延中的反收购策略最终没有胜利,但其做法无疑是正确的,只是由于当时的政策环境尚不成熟而未能取得应有的效果。现在,随着两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违法收购将会得到有效制止,合法的反收购行动将会得到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