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材料(2008)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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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培训材料江苏省水利厅二八年八月目 录第一讲 考核办法 1第二讲 组织管理 14第三讲 安全管理 21第四讲 运行管理 63第五讲 经济管理 104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备查资料1081第一讲 考核办法(高杏根 江苏省水利厅工管处)一、考核办法制定情况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是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自1993年起,省水利厅首先在厅属管理处实行管理考核工作,先后制定了厅属管理单位经营管理考核办法和省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达标管理所”建设考核标准,从管理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综合经营等四

2、个方面制定了量化考核指标,促进了工程管理规范化和管理单位全面发展。1994年水利部发布了河道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水管1994433号),推进了全省河道堤防工程规范化管理工作,我省常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和无锡市滨湖区马圩太湖堤闸管理所分别通过了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太湖管理局组织的“国家二级河道目标管理单位”考评验收。2003年5月22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期考核标准(水建管2003208号)。2004年7月4日,省水利厅根据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特点,参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苏水管2004118号)。个别市也制定了相应的市级

3、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各地管理考核工作,近期,水利部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办法作了相应的修订,并于2008年6月16日正式颁布。2008年7月29日,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新的考核办法,修订了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苏水管2008112号)。二、制定考核办法的必要性1制定考核办法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迫切需要建国以来,全省兴建了大批水利工程,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送水、挡潮、降渍等水利工程体系,为抗御水旱灾害、保障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管理体制不顺、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费不足、技术管理不重视、单位人

4、员臃肿而技术人员不足、管理粗放等问题,导致了大量的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影响着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工程效益的发挥,为此迫切需要加强工程管理。通过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可以全面、系统、科学地评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强化水利工程技术管理,促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2实行管理考核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措施管理考核是水利工程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管理单位每年年底前均应按照考核标准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自检,将自检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级上报。通过自检、考核、上报,可以保证管埋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水利工

5、程的管理状况,并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三、新考核办法的特点修订后的办法对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原则、标准和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对河道、水库、水闸、泵站工程管理考核的内容和分值进行了调整,主要有以下显著的特点:一是加大了安全管理的权重和分值,把考核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摆到突出位置。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始终是水管单位的首要任务。为此,考核办法把对工程安全运行的考核放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突出位置。本次修改后的考核标准,水库、水闸、泵站三类工程安全管理的分值分别由原来的250、200、200分,分别提高到300、260、2

6、40分,大大提高了安全管理在考核标准中的分量。二是加大了管理现代化的分值。考核标准确定了现代化管理的考核指标,将管理现代化分数提高到50分,设定了相当的赋分权重,体现了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与保障的需要。同时,要求系统运行可靠,利用率高,而不仅仅摆设。三是提高了申报考核验收的准入条件,包括:1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目前我省已经基本完成,但部分地区还需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推进管养分离,确保各项经费真正落实到位。2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3水库、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闸安全鉴定规定和泵

7、站安全鉴定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二类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二类标准。河道堤防工程达到设计标准。4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5近三年内未发生工程安全责任事故(江苏省)。6一年内单位负责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江苏省)。四是各类工程考核评分标准更协调。新标准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进行了如下调整:1. 原“河道防洪安全与保护”统称为“安全管理”。2. 四类工程组织管理部分完全相同;经济管理部分河道、水闸、泵站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均完全相同,均为120分。考虑到水库水资源和库区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将“水土资源利用”分为“

8、水资源利用”和“多种经营”两部分,相应增加30分,其余部分均相同。3. 标准其它有关内容在一致性方面也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标准避免了一个单位管理多类工程时,同一项工作考核得分不一致现象。四、江苏省与水利部考核办法的区别1考核对象。水利部考核办法规定管理单位必须是“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省水利厅在制定我省考核办法时,考虑到厅属管理处和部分地区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以及水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管理单位精简、整合的趋势,将考核对象扩大到“经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但如果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单位体制健全,各项设施齐全,均可单独考

9、核。2考核范围。我省在水利部河道、水库、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基础上,增加了泵站工程管理考核标准,以保证管理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3验收标准。水利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取消了原来的国家一、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验收标准,对于验收总分达到920分的,水利部予以通报,相当于原来的国家一级。而我省仍保留江苏省一、二、三级验收标准,验收分数为9201000分的(含92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为江苏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验收分数为850920分的(含85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0%),确定为江苏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验收分数为750850分的(含750分,其中各

10、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75%),确定为江苏省三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4准入条件。我省在水利部申报验收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近三年内未发生工程安全责任事故”和“一年内单位负责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验收准入条件。五、考核组织工作管理考核是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应根据考核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前,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管理处每年年初应及时组织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级汇总上报。各单位均应制定考核达标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详细排查工程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和挡案资料,做好考核验收的各

11、项准备,主要包括:1自检自查管理单位要对照考核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检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对于涉及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如果确属经费、时间等条件限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2自评打分。对照考核标准和自检整改情况,按河道、水库、水闸、泵站等工程类别逐项进行打分。每个单项按赋分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对于合理缺项,根据该项所属类别中其它项目得分的平均水平按比例赋分,计算公式为:合理缺项得分 = 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合理缺项标准分。对于管理多种类别工程的单位,按工程类别分别单独考核,最后根据各类工程所达

12、到的最低级别确定考核等级。3资料整编。管理单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有关资料,特别是技术性资料,要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工程检查观测、养护修理、控制运用等方面的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同时,对于申报验收的单位,还要做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有关科技、文书、财务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技术管理原始记录资料要保持原状,不得涂改、伪造。(2)考核备查材料对于考核验收过程中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从档案中选择部分主要资料,复印后作为样本,按照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大类,汇编成册,供验收专家组查阅,详细资料可以根据需要到档案室查阅。(3

13、)自检报告主要包括所管工程基本情况、管理单位基本情况、工程管理情况、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自评、自检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重点从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等四个方面,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自检得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六、验收组织程序对于考核结果达到江苏省三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的,填写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申报书和自检报告,报省水利厅申请验收。1验收组织江苏省一、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由省水利厅组织验收;江苏省三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由省水利厅或其委托的有关单位组织验收。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江苏省一、二、三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初验、申报工作,对自检、考核结果

14、符合江苏省一、二、三级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初验,初验达到标准的向省水利厅申报验收。市属、厅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别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管理处负责考核,达到省一、二、三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厅属管理处向省水利厅申报验收。对于符合水利部考核办法申报要求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管理处负责考核,省水利厅组织初验和申报工作。2验收专家省水利厅建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专家库。验收专家组从专家库中抽取,抽取比例一般不少于专家组成员数的三分之二,被验收单位所在市或单位的专家不得参加验收专家组。专家组的组成: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大型水库、水闸、泵站和流域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

15、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7人;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验收组成员应包括工程管理、水工、机电、财务、防洪调度等方面的专家。专家条件:一要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责任心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二要业务能力强,多年从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河道堤防、水库、水闸、泵站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三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验收时,考核专家要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检查工程现场和档案资料,按照考核标准赋分原则进行打分,并提出考核验收意见和整改意见。3验收程序(1)听取汇报。详细听取管理单位自检情况汇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情况汇报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厅属管理处考核初验情况汇报。(2)查看现场。按照工程类别,对照考核标准内容,分别对主体工程(河道堤防及有关工程,大坝、溢洪道、机电设备,水闸、泵站工程等)、附属工程(小水电站、补水站、变电站等)、其他设施(控制室、防汛仓库、备用发电机组、配电间、档案室等)、管理范围(界桩、标牌)及管理单位办公区及生活区等进行实地察看,并进行工程试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和技术管理等现场抽查。其中,大、中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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