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包装物的税收筹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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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包装物的税收筹划一.包装物的税收筹划二.包装方式的税收筹划 推荐:消费税税收筹划全攻略 (财务必备)税收筹划全攻略一.包装物的税收筹划企业销售带包装的产品,除税法规定的各种酒、酸以及烧碱、焦油、漂白粉等产品可以按扣除包装的销售收入征税外,其余产品都应按带包装的销售收入征税。1.包装物所采取的处理方式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包装物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方式:(1)包装物随同消费品出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按其所包

2、装消费品的适应税率征收消费税。(2)收取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根据税法规定,凡随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由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尤其注意的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3)收取包装物押金收取的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收取的押金,单独计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所谓“逾期”,通常以1年为限。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

3、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2.所谓收取包装物押金的益处企业要在带包装物销售的情况下减少纳税,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应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因为此项押金收入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尽管对收取押金超过1年以上的,无论是否退还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暂时少纳的税款最终还是要缴纳,但由于其缴纳时限延缓了1年,相当于免费使用银行资金,增加了企业的运营资金,获取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简而言之,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可以给企业带来以下三方面的好处:(1)可以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生产包装物的人力、物力,降低了产品成本。(2

4、)在产品的售价中可以扣除原来包装物的价值,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售价,有利于增强产品的竞争力。(3)可以节约税收成本。【例】甲企业是一汽车轮胎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年8月销售汽车轮胎800个,每个轮胎售价为3 500元(不含增值税),其另有包装物每个价值100元(不含增值税)。这批轮胎耗用包装盒800只,轮胎的消费税率为10%。(1)包装物随同消费品出售若企业将包装盒作价随同轮胎一同销售,包装盒并入轮胎售价当中一并征收消费税,则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应纳消费税= (8003 500 +100800)10%=288 000(元)(2)收取包装物押金若企业将包装盒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每只包装盒收

5、取100元的押金,那么此项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则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应纳消费税= 8003 5001006=280 000(元)(3)押金未收回若包装物押金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回,应将此项押金作为销售额纳税。由于收取的押金作为价外费用,属于含税的款项,应将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计征税款,则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应纳消费税= 8003 500IO%+100800(1+17%)10%=286 837.61(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甲轮胎厂只有将包装盒收取押金,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包装物押金收回时,才可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应纳消费税的目的。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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