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契税耕地占用税知识问答-收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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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契税耕地占用税知识问答,收藏!一、契税1、什么是契税?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2、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3、契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在房地产权属转移过程中,双方签订权属转移合同的,以合同约定的承受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有产权证的,以房屋土地权属证确定的产权人为契税的纳税人。4

2、、土地、房屋权属交换契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土地、房屋权属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交换的双方土地、房屋权属均发生转移,并且都是权属的承受者,因此都是契税的纳税人。在确定计算征收税额时,按照交换价格的差额计算征收。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双方均免纳契税。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也按照前述规定征税。5、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的范围包括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三)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下列行为视同转

3、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6、契税的税率如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根据安徽省契税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4%。7、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契税有什么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4、94号)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8、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9、

5、契税的成交价格如何确定?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价格。应包括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10、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因改变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土地、房屋用途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11、集资建房如何缴纳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6、。但集资建房,如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0130号)中有关“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12、法院判决文书中确定的产权人是否为纳税人?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产权人应为契税的纳税人;需要法院确权的,都是房地产进行多次抵押或者是进行多次交易的情况。法院生效的判决等同于法律,不用做产权登记,

7、即可确认权属的合法有效,同时也是房地产交易完成的标志,征收机关可据此对产权人征收契税。13、应税的房屋权属转移是指什么?应税的房屋权属转移是指以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当前房屋权属主要形式有房屋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等。房屋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租赁、借用等,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而像以房屋抵押等方式取得的担保物权,对房屋并非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也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14、购买车库是否征收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规定,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

8、储藏室)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15、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16、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

9、391号)规定,对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同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房产权属发生变化时,应按照赠与行为征收契税。17、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收契税?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房地产的分割,是指由于分家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分立行为。家庭财产分割是否征收契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不征收契税;对不享有家庭财产共有权的成员,承受被分割家庭财产,应按照赠

10、与行为征收契税。18、将个人房地产投入夫妻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征收契税?将个人房地产投入夫妻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征收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独立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个人将房地产投入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由自然人转移到有限责任公司这个法人实体,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应征收契税。19、为什么规定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征收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征收契税,主要考虑:第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一种方式。第二,以土地、房屋权属作

11、价投资、入股是以取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转移,这一点与买卖具有共同的性质,因此规定视同买卖行为征收契税。20、为什么规定对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行为征收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对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行为征收契税,主要原因是:第一,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是一种有偿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第二,抵债与买卖具有可转换性,购买方交付经济利益后出售方交付土地、房屋权属前,表现为单方向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与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行为发生前的法律关系完全相同。换言之,买卖行为可以分成两个步骤完成,先由购买者交付经济利益,形成债权;再由出售者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因此,规定对以土地、房屋权

12、属抵债行为视同买卖行为征收契税。21、为什么对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是无偿转移,应属于土地使用权赠与或房屋赠与,因此,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赠与征收契税。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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