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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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桃园矿机电部门管理制度一、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5二、 设备管理制度6三、 电气试验管理制度12四、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14五、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16六、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制度17七、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8八、 机电设备维修制度20九、 设备更新改造制度22十、备件管理制度23十一、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制度24十二、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5十三、安全停送电制度26十四、接地装置检查和试验装置28十五、漏电保护检查和试验制度29十六、过流保护的检验和管理制度30十七、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31十八、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及防爆检查制度32十九、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33二十、机电职工

2、培训制度35二十一、设备修理入库制度36二十二、配件管理制度37二十三、电缆管理制度43二十四、小型电器管理制度44二十五、阻燃胶带管理制度46二十六、杂散电流管理制度48二十七、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50二十八、机电记录管理制度51二十九、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制度54三十、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9三十一、设备包机制度60三十二、设备定期润滑制度61三十三、矿灯损坏赔偿制度63三十四、采区变电所管理制度64三十五、地面变电所停送电制度65三十六、修理车间环境卫生制度67三十七、主副井巡回检查制度68三十八、锅炉定期检修制度69三十九、空压机巡回检查制度70四十、主扇风机管理制度71四十一

3、、局扇通风机管理制度73四十二、扇风机巡回检查制度75四十三、扇风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77四十四、空压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78四十五、主井绞车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79四十六、斜井胶带机运行管理制度80四十七、地面变电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82四十八、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84四十九、主排水泵房定期检修制度87五十、地面变电所交接班制度88五十一、压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89五十二、主排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90五十三、采区变电所交接班制度91五十四、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92五十五、矿灯房交接班制度93五十六、供水泵房交接班制度94五十七、扇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95五十八、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96五十九、机

4、电科电气试验制度97六十、机电科油脂管理制度98六十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运输及安装检查制度100六十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02六十三、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查制度104六十四、井下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105六十五、煤安标志管理制度106六十六、安全生产联保制度107六十七、机电科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108六十八、机电科全天值班制度109六十九、安全活动制度110七十、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11七十一、机电科考核制度112七十二、停送电管理制度116七十三、机电设备四检制度124七十四、发电机管理制度127七十五、瓦斯监控三闭锁测试制度134七十六、大型设备检修计划134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机电干部

5、具有检查处理问题的权力和指导工作的义务。2、领导干部每月上岗检查的次数每月不得少于:机电矿长:10次机电科长:20次机电副科长:20次3、检查内容:(1)上岗情况;(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设备运转情况;(4)各种记录;(5)各种仪表;(6)安全设施检查试验;(7)检查问题落实情况;4、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5、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检查情况,确保安全运转。6、出现下列情况各级领导的上岗次数应适当增加。(1)雷雨季节,气温骤升骤降;(2)设备存在缺陷或运行存在隐患。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理顺设备管理程序,杜绝计划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

6、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单台价值超过2000元、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二、设备的购置、验收第三条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科根据资金数额及各单位、部门设备需用情况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机电科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及各单位需要情况编制月度设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公司采购。第四条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机电科根据安全费用数额及各专业提出的需求计划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各工区、科室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将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根

7、据需用情况编制月度计划,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机电科汇总和维简计划一并交公司采购。第五条年度维简和安全费用计划内未列入的其他设备,禁止提交计划和采购。因生产需要确需购买的,由专业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机电科汇总与月度计划一并交公司采购,并在年底调整计划时追加。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所编制的月度计划于每月16日前必须报机电科,其中所需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科审批,报材料管理小组,其他配件材料报材料管理小组并于每月21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查。无月度计划的不予办理,生产单位急需设备必须经材料小组、机电科、机电矿长或生产矿长批准,非生产设备及大型设备报矿长批准。所报设备、配件计划使用标准计划表,

8、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及到货时间,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罚单位负责人100元。第七条对月度计划内的物资是否构成固定资产存有疑问时,应向机电科、财务科及公司咨询使用年限和价格,无年度计划但构成固定资产的不得上报采购,特殊情况下需经矿长批准。第八条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防爆电器设备还应具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到货后,由公司驻军城供应站通知机电科、生产科(采掘设备)、财务科、材料小组及使用单位到场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公司驻军城供应站向供应商索取。

9、随机工具交使用单位,随机配件由材料小组保管。三、设备的领用、发放第九条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机电科换取设备出库单,领料单签字联和设备出库单存根联一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第十条设备出库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出具,领用单位领用人、供应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共同在设备出库单上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不得代签。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抄录存档。设备经验收合格不论是否出库,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计入设备台账编号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第十二条设备到货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使用达不到生产需要

10、的设备由机电科联系公司负责退回,四、设备的使用、管理和调拨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将设备领出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操作,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并可越级上告,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维护使用,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大型固定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无包机人或专人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各类司

11、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二级保养,每半年三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对主要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并监督使用。所有设备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机电科负责制定全矿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矿井每年不少于15天的停产检

12、修时间,其它各类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对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的将依据新桃园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五条使用单位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损坏原因及程度进行分析鉴定,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第十六条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升井(7天),禁止各类开关、启动器代替接线盒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第十七条机修厂应及时对送交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因技术原因无能力修复的设备应书面申请报材料小组,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招标确定维修厂家进行修理。

13、对因修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工区的责任。第十八条机修厂要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维修及外委设备修理台账并每月报送机电科备查,对修复的设备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第十九条各单位调拨使用矿机修厂修复后的设备,应到材料小组办理设备调拨单,机修厂依据调拨单发放,否则追究机修厂责任。设备调拨应本着有旧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进行调拨。五、设备的基础管理第二十条为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机电科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一名,工区(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第二十一条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工区负责管理的设备也要建

14、立相应的台账。工区设备台帐每月月底与机电科台帐核对一次。第二十二条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按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六、奖惩第二十三条机电科应定期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评比竞赛,对设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工区(厂),年底评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在年度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或经济损失;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影响正常生产;无计划盲目购置造成设备积压的相关责任者,依据新桃园煤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给予相应处罚。电气试验管理制度1、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建

15、立电器试验室,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等。2、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3 、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各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电气试验组负责10KV及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4 、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5、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6、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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