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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5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的管理制度6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制度7文件与资料控制制度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30劳动管理制度31内部沟通与外部联系的制度32合理化建议制度33安全标准化系统自查制度34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3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7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39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45重大隐患整改制度48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9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1培训需求识别制度5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56矿山设计管理制度58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2、61(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66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68通风、防尘管理制度70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73防灭火管理制度75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6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80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81紧急撤离管理制度82作业环境的管理制度85支护管理制度100交接班管理制度102入坑登记10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6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12职业危害控制制度113职业危害监测制度114劳动管理制度11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投入管理制度11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7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19工伤保险保障制度120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21巡回安全检查制度123例行检查制度124专项检查制度125综合检查制度126纠正
3、与预防措施保障制度127应急管理及响应、评审与改进制度130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制度135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回顾制度139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143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深入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标准化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定、传达、评审等,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型地下矿山。三 引用/应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 术语安全生产方针:指政府或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的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五 职责1 企业法人是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评审、发布等环节。2 矿长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传达、公布与修订的具体工作
4、。3 副矿长、安全员、班组长负责对安全生产方针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六 管理内容与办法1 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须经各方面进行论证,与员工、相关方进行详细沟通,形成会议记录并以文件形式发布。2 安全生产的制定,应当体现以下几方面: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风险特点。预防伤害和疾病。预防财产损失。持续改进。3 安全生产方针应当以手册形式传达到全体员工及相关方,在公众地方张贴或以板报的形式披露。4 安全生产方针应作为员工岗前培训及再教育的资料。5 当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修改和评审。6 安全生产方针每一年进行一次修订和评审,全体员工参加,并邀请相关方参加,提出宝贵意见并形成新
5、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企业法人、矿长、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往生产过程中总结的经验,根据评估结果共同制定。2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在制定过程中,企业法人、矿长、副矿长、安全管理员及职工代表要随时与广大职工进行沟通,确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切实可行,能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3 安全生产目标每年更新一次,并由企业法人、矿长、副矿长、安全管理员及职工代表对上一年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回顾和评价,制定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4 每年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由企业法人以文件形式签发,并组织专人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一同下发到各级管理
6、层和广大职工。5 每年12月底对签发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监测,由企业法人长为组长,矿长为副组长,各管理层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6 企业法人负责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及技术资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识别、获取、传达。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矿山通用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级管理层及人员进行识别、提升、跟踪、获取、融入的基本依据。三、对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一时间采取不同种途径去获取。四、识别、获取的法律、法规应当包括:
7、1、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4、地方法规5、国家和行业标准6、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五、识别、获取的法律、法规应与本矿山相适用,对各工作岗位起到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六、不定期以现场询问、试卷、讨论等形式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调查,并作详细记录。七、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薄弱的环节,进行指导和培训,或在班前会议进行教育等。八、对获取的法律、法规以工余形式发放到全体职工手中,进行学习和宣贯。九、为员工需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对意识是否提升进行跟踪。十、对变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评审、更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制定1、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制定之前
8、,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对各岗位进行调查和研究,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沟通。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当详细、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可测量性,并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3、安全生产制度起草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以书面材料进行汇总,由矿长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会议,相互讨论,并最终完稿。4、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存在过大争议的,由矿长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后,重新修改,并报公司企业法人。5、当矿山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重新发布。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评审1、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发放到各层管理人员及工人手中,组织人员集中
9、学习。2、矿长应定期组织各岗位、各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学习,明确责任与权限,并作好培训记录。3、每周召开的矿山安全生产会议,对相关人员通报近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每月的考核情况。4、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进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予以更新及修订。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的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矿山工作的需要,必须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三、所有的任命人员应有任命书,才能履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四、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相关
10、会议,听取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并讨论矿山生产相关的方案及措施,并作好相关记录。五、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应定期参加各主管部门举行的各种学习培训,持证上岗。六、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矿山的贯彻执行负责。七、依照有关法规,采取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八、组织对易发生事故的设施、场所进行严格检查。九、组织查处各类重、特大事故和事故隐患。十、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源进行评估和辨识,制定相关措施。十一、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人员、设施,满足矿山工作的需要。十二、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班组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培训,发展安全科学技术,提
11、高矿山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救助能力。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制度一、员工有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力,有权力提出建议,企业要为员工参与提供一切便利的条件和机会并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提出自己的建议,对员工的建议要积极和正式的回复。二、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应涵盖以下内容任务分析。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手册更新。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风险评价。相关安全过程的行动变化管理的评审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三、安全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1、各部门、班组要制定年度安全活动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参与的人员等,并将计划报安环部备案。2、各部门、班组要建立安全活动台帐和员工
12、建议台帐3、生产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建议的收集,重点关注危险作业,其它非生产性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建议收集;4、矿长与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制定全矿的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需要报矿安委会批准。5、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各部门的年度计划进行监督,督促各部门安全活动的开展,并以此做为安全工作绩效考评的依据。文件与资料控制制度一、文件资料的编写公司各类文件的正式编印一般用A4(210mm297mm)型纸张。根据文件内容的编排划分,一般分为章、节、条、款的层次进行编写。公文类文件资料的字体、排版、装订标准,应根据需要自行调节和安排,版面整洁、清晰、条理清楚。文件的格式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编
13、写。一般公文格式及内容:一般公文一般由标题、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件、印发单位及日期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规章制度格式及内容: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标题、总则、适用范围、引用应用标准、适用范围、职责、程序条款等组成。二、文件和资料的拟写要求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晰、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用词、字应准确,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规范。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文件资料送领导批准之前,应当由有关领导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
14、有关规定,是否要与有关部门、地区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行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三、文件资料的办理程序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传递、承办、分发;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打字、校对、审核、签发、印刷、登记、分发、归档、销毁等。公文行文规则:相关部门及班组向上级机关请求解决的问题,凡属上级职能部门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应直接向上级职能部门行文。四、文件资料的审批程序公司各单位根据职责权限起草的文件,经部位领导审核,企业法人批准后,加盖公司印章并印发。上行发文必须由企业法人签发。临时性管理文件由相关部门组织起草,经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对国家、地区、政府部门及其它外单位来文,由相关部门在收文登记表中做好收文登记,报相关领导阅批,需要时承办部门可以留存复印件。对国家、行业标准或其它文件资料的购买,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企业法人批准后,由各单位负责购买。使用时,各单位在相关部门办理借阅使用手续。五、记录、保存要求公司各单位负责相关记录(表格)的设计、编制,要注明版本号并以适用性为原则。记录(表格)一经确定,应具有一定稳定性,并能形成公司表格管理标准。 六、文件资料的发放发放文件资料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