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文件--广州协和中学学生宿舍和综合实践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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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协和中学学生宿舍和综合实践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广州市协和中学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3年 10 月0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2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4第三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1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9第五章 合同文件29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53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协和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协和中学学生宿舍和综合实践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代建单位。1、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地点及价格:获取时间:见招标公告 ;获取地点: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价格:300元人民币。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递交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起;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30;递交地点:广州市协和中学协和堂会议室(广州市西增路18号)。4、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广州市协和中学协和堂会议室(广州市西增路18号)。5.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6. 招标人:广州市协和中学7. 招标代理机

3、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李小姐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10楼邮 编:510091电 话:020-83491922传 真:020-83501089电 子 邮 箱:NYJL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广州市协和中学学生宿舍和综合实践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建一栋学生宿舍和实践综合楼,占地面积1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50平方米。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7层,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综合实践楼5层,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地点广州市西增路18号代建服务费最高限价本项目代建费最高限价

4、为人民币494766元,最低限价为人民币395812.8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标书。项目服务期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人使用(含缺陷责任期)、办理产权备案手续、工程保修期满和项目后评估、财务竣工决算经市财政局审定后为止。招 标 人广州市协和中学使用单位广州市协和中学招标内容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负责项目报建、组织设计优化、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策划等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产权确权和保修期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

5、于: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2、协助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用地置换。3、负责办理建设用地、林地使用许可报批手续。4、负责办理有关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防雷、卫生防疫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审查报批手续;5、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与设计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审定、优化和批报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6、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7、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8、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估算、概算、施工图

6、预算、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签证变更、结算、决算等有关的造价审核及控制工作。9、协助项目各类设计、施工、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并按合同法行使建设方权力,履行建设方的职责和义务。10、负责按照工期要求,编制工程进度总体计划。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11、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12、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书,协助编制财务结(决)算报告;配合审计,向招标人和城建档案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13、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

7、收及移交手续。14、负责办理产权备案手续,负责工程保修期管理和项目后评估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内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答 疑时间:2013年11月7日上午10:00前传真到020-83491922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CD-R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协和中学协和堂会议室(广州市西增路18号)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30开 标 会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30地点:广州市协和中学协和堂会议室(广州市西增路18号)履约担保履约保函金额暂按项目中标代建费的10%,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或不可撤销的国内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投

8、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支票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2013年11月7日 9:0011:30收款人:广州市协和中学联系人:邹老师投标单位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中,以备评标时核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广州市协和中学学生宿舍和综合实践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单位1.2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协和中学1.3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一栋学生宿舍和实践综合楼,占地面积1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50平方米。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7层,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综合实践楼5层,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1.4 代建

9、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4766元,最低限价为人民币395812.8元。1.5 招标内容: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负责项目报建、组织设计优化、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策划等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产权确权和保修期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1.5.1 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1.5.2 协助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用地置换。1.5.3 负责办理建设用地、林地使用许可报批手续。1.5.4 负责办理有关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

10、人防、防雷、卫生防疫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审查报批手续;1.5.5 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与设计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审定、优化和批报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1.5.6 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1.5.7 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1.5.8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签证变更、结算、决算等有关的造价审核及控制工作。1.5.9 协助项目各类设计、施工、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并按合同法行使建

11、设方权力,履行建设方的职责和义务。1.5.10 负责按照工期要求,编制工程进度总体计划。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1.5.11 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1.5.12 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书,协助编制财务结(决)算报告;配合审计,向招标人和城建档案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1.5.13 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1.5.14 负责办理产权备案手续,负责工程保修期管理和项目后评估等。1.6 项目服务期: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

12、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人使用(含缺陷责任期)、办理产权备案手续、工程保修期满和项目后评估、财务竣工决算经市财政局审定后为止。2、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3、保密事项3.1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图纸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招标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4、投标人知悉4.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5、保证5.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

13、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现场踏勘、答疑6.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代建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4 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有关安排。6.

14、5 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请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将书面问题传真至招标代理处。7、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具体内容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9、招标文件的确认9.1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9.2 投标人应毫无遗漏地审阅招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10、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传真或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 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提出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发至所有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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