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存话费赠手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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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存话费送手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国税务报 2014年06月06日 星期五尚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两个文件明确了电信业“营改增”后的纳税处理问题。那么,电信业“营改增”后,提供套餐服务、融合服务时,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呢?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电信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电信终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中,暂按不低于电信终端的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购买方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在入网当期就电信终端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电信服务预收部分款项开具收据,实际业务发生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为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企业或者个人,暂在入网当期按照电信终端及电信服务的各自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开具普通发票,实际按期分摊时分摊部分不再开具发票。对于试点以前发生的存量套餐业务,在试点以后分期结转的电信服务收入,暂不予扣除试点以前已交付用户的电信终端等货物价格,全额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

3、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增值税应税服务收入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用户于自有营业厅购买一台iphone5的“预存话费送手机”合约计划,用户在网24个月,选择286套餐,预存总计5899元,其中话费4000元分月返还,购机款1899元,即以优惠价格1899元购得原价为5288元的iphone5一部,该手机成本为4960元,假设用户协议期内无溢出通话部分,每月另外收取电信营业款119.33元。原营业税下的账务处理(一)会计处理1.入网当期借:银行存款 5899贷:预收账款 4000其他业务收入 1899借:其他业务成本 4960贷:库存材料 4960借:营业税金及

4、附加 56.97贷:银行存款 56.972.合约期内每期借:预收账款 166.67营业款 119.33贷:主营业务收入 286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58贷:银行存款 8.58(二)税务处理1.入网当期营业税:18993%56.97(元)2.合约期内每期营业税:2863%8.58(元)3.项目总税额56.978.5824262.89(元)(三)开票处理1.入网当期开具普通发票(账单)5899元2.合约期内每期开具普通发票(账单)119.33元3.共开具普通发票(账单)8762.92元现增值税下的账务处理假设该套餐每月话费使用时,基础电信服务占30%,增值电信服务占70%。入网当期手机暂按成本全

5、额计销售额计税,合约期内每期暂按公允价值分摊电信服务收入。(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系便于理解相关税收政策,不代表企业实务操作)(一)会计处理1.购入手机当期借:库存材料 4239.32(496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0.68(49601.170.17)贷:银行存款 49602.入网当期借:银行存款 5899贷:预收账款 939(58994960)其他业务收入4239.32(496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0.68(49601.170.17)借:其他业务成本4239.32(49601.17)贷:库存材料4239.32(49601.17)3.合约期内每期借:预收

6、账款39.13(93924)营业款119.33贷:主营业务收入147.47(39.13119.33)30%1.11(39.13+119.33)70%1.0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99(39.13119.33)30%1.110.11(39.13119.33)70%1.060.06(二)税务处理1.购入手机当期进项税额4960(117%)17%720.68(元)2.入网当期销项税额4960(117%)17%720.68(元)3.合约期内每期基础电信销项税额(39.13119.33)30%(111%)11%4.71(元)增值电信销项税额(39.13119.33)70%(16%)6%6.28(元)销项税额4.716.2810.99(元)4.项目总税额10.9924263.72(元),未减其他进项。(三)开票处理(符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1.入网当期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960元;开具收据(不可入成本账)939元。2.合约期内每期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7.54元;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0.92元。3.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763.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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