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大道施工C标段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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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市海港大道施工C标段监理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海港大道工程施工监理HGJL-C标总监办二 0 一二 年 七 月 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依据第三章 监理工作内容、程序第一节 工程变更与监理指令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第三节 工程进度控制第四节 工程投资控制第四章 监理工作制度第五章 监理工作阶段划分和基本方法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第二节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第三节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第六章 试验监理细则第一节 试验的任务第二节 总监办试验室第三节 试验监理类型第四节 试验资料的管理第七章 测量监理细则第一节 控制点复测监理

2、细则第二节 原地面测量、河塘清淤回填监理细则第八章 路基工程施工监理细则第一节 原地面处理监理细则第二节 河塘清淤回填监理细则第三节 填方路基施工监理细则 第四节 湿喷桩工程施工监理细则第九章 路面工程施工监理细则第一节 石灰土底基层施工监理细则第二节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监理细则第十章 桥梁工程施工监理细则第一节 钢筋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二节 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三节 明挖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四节 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五节 桥梁下部构造墩台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六节 先张法装配预应力板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七节 预制梁(板)安装与桥面系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十一章 涵洞、通道工程施

3、工监理细则第十二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第十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江阴市海港大道起于滨江路,本次设计起点位于滨江路南侧,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跨越港城大道、镇澄路、与芙蓉大道交叉后,继续向南跨越移山河,穿越凤凰山,跨过南焦路、黄昌河,再穿越秦望山后,跨越环山河、与规划江阴大道交叉,路线继续向南跨越戚月线、沿江高速公路,依次与月桐路、青桐路、青桐南路相交,终于暨南大道,终点桩号为K19+484.209。路线全长约19.484Km,道路沿线经过申港、南闸、月城、青阳四个镇区。本标段为施工C标段,桩号为K9+666.918K19+484.209,起点位于环山河

4、桥北桥头,终于暨南大道。本标段主要控制点有:环山河、规划江阴大道、团结河,戚月公路、新胜河、沿江高速公路、规划戚月线、月桐路、青桐路、青桐南路、暨南大道。主要工程规模:路线里程9.817Km,公路用地1493.25亩,拆迁179046平方米,路基土石方借方1739699平方米,植草95926平方米,桥头空心六角块2048米,河塘防护2578米,挡墙防护1098米,沥青砼路面354392平方米,大桥8座共3636.7m,中桥2座共84.08m,小桥1座共20.1m,涵洞42道,通道8道,主要交叉共9处。 技术标准:(1) 道路等级: 一级公路(兼顾快速路标准)(2) 设计速度: 100km/h

5、(3) 路面结构: 沥青砼路面(4) 路基标准横断面:2.0m(中分带)+212.5m(行车道)+22.0(侧分带)+27.5m(辅道)+20.5m(土路肩)=47m(5)设计荷载: 公路-I级(6) 地震动峰加速度: 0.05g(7) 设计洪水频率: 路基1/100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依据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包括总监办所监理的合同段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合同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是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宏观指导下,对于所辖施工标段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缺陷责任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组织协调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监理的工作依据有

6、:一、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二、对所监理工程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与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图纸及其他有效文件;三、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程、工程验收及计量规则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监理指令和其它文件等;四、国家、交通部、江苏省颁布的最新监理法规、业主制定的监理规定和有关规定;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第三章 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施工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使其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满足规定的范围,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授权,对下述内容

7、及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并给予监理单位必要的配合。 第一节 工程变更与监理指令一、 工程变更无论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的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并由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实施,以便有效地控制投资,保证施工质量及协调工程进度。二、 监理通知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中存在质量隐患或施工出现异常情况时,在必要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予以签认。施工单位必须对监理通知的内容认真解决,并限在监理工程师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情况或不同意见以监理通知单回执的方式交监理工程师签认。对于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施工单位也应执行,监理工程师在必

8、要时应对口头指令给予书面确认。 三、 工程暂时停工令在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有权下发经业主批准的停工令:(1) 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仍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未能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2) 隐蔽作业未经监理人员检查并办理隐蔽签认就自行封闭、掩盖。(3) 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就继续作业。(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及擅自变更已确定的配合比进行施工或严重不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规章制度进行作业。(5)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没有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施工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6) 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第二节 工程质量

9、控制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分为事前控制(施工准备)、事中控制(施工过程)、事后控制(成品、半成品中间验收)。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1) 开工前,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管理人员的资质、组织机构及职责清单以备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有变更,应提前通知监理,经报业主批准认可方可变更。(2) 施工单位提交本工程的技术工人数量、技术等级、人员安排等情况。如需要对技术工人调整,事前停止监理单位并征得同意。(3) 提供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检测仪器、试验仪器、测量仪器清单和出厂合格证书、近期检验证书、仪器的精度级别、型号、使用情况技术性能,并按进场计划及时到位。(4) 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拟使用的原材料、构

10、配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出厂证明及按有关规定的质量抽检报告,对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在本工程中使用。(5) 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施工新工艺、新技术,均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技术鉴定书,以备审查。(6) 提交施工组织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对重要工序及易产生质量通病或造成质量缺陷的工序及部位设置控制点,事先研究对策,提出预防措施,并在施工中认真贯彻其措施的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检查。(7) 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实施办法。(8) 施工单位指定各专业负责人,明确其职责范围,配合监理。(9)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在工程施工前进行预检,并办理预检手续,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不得向监理提出报验。2、 施工进程

11、中质量控制:(1) 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的要求施工。(2) 要求施工单位遵守工序的交接检查制度,进行工序的自检、互检并进行工序质量交换检查,填报相应表格。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就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相应报表报总监办对所施工工序进行检查,经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3)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制度,在自检及专业人员检测合格后填报检验申请批复单,报总监办进行检查,经监理检查合格的隐蔽工程必须在办理隐蔽签任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 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在本工程中技术人员在上岗资格证,对需持证上岗工种的技术人员检验其上岗

12、证及其时效是否符合规定。3、 施工成品半成品的中间验收(1) 要求施工单位在质保体系中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后的成品、半成品的自检,并将实测实量结果汇报总监办。对存在的质量缺陷、质量通病及造成质量事故的部位及存在缺陷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和处理的技术措施方案上报总监办,不得隐瞒不报。(2) 在施工中对已完成工程或半成品工程采取妥善措施加以保护,(封闭、养护、覆盖)应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质量经常巡视检查。(3)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质量事故,无论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序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有关单位提交事故检查报告、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

13、措施、事故处理的原始记录资料、检查验收记录、事故结论等。第三节 工程进度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含施工网络图)、组织措施、技术措施。2、要求承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控制施工进度。3、要求施工单位第二天前向总监办上报前一天完成工程量。每旬末上报上旬完成工程量。每月25日报月完成工程量及下月进度计划,并在每月底召开的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工地例会,确定三方相互协调配合的环节,并合理协调施工进度。4、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协助监理单位,对施工管理的各环节在组织管理及技术等各项措施方面充分挖潜,合理有据地提高施工进度。5、对违背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合同工期要求,不

14、顾工程质量而盲目 赶工期、抢进度行为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费用不予验工计价。第四节 工程投资控制根据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合同委托范围,监理单位对建设资金应参与或授权做好如下工作控制:1、应按施工单位来源于本合同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控制,专款专用,使用合理,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2、对工程的建设规模、标准、范围、数量定额、取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施工。3、严格按承包人合同按实计量,防止重复计量。4、对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价差、设备价差,工费、运费、台班费在进行调差时应进行严格控制,注意审查调差品种和取费范围,调差时间界限和合法根据,严格按调差文件及承发包合同价规定办

15、理。5、对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及由于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出现差错所引起的调整概算及有关单位造成的图纸赶工费,文件分劈,新技术试验费,各种补助费等都进行控制,做到取费根据充足,超概算责任分明,费用分担合理,审批手续完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1)违反规定擅自开工完成的工程量。(2)未经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自行隐蔽。(3)检验标准规定进行质量评定或评定不合格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定质保质料不合格者。(4)使用不合格材料。(5)工程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要求返工处理,未经返工处理者。(6)监理单位发布停工令后擅自开工完成的工程量。(7)工程质量事故造成返工,经确认为施工单位责任增加的工作量。(8)未按规定擅自变更设计者。第四章 监理工作制度一、工地会议制度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的重要形式,工地会议有三种形式:(1) 第一次工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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