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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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对策浅谈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对策对三台县芦溪信用社不良贷款增长个案实证分析今年以来,省联社将资产质量特别是不良贷款“双降”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三台县信用联社于5月30日召开了不良贷款清收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县的大会战清收保全工作,对持续不降反升的芦溪信用社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见谈话。近日,县联社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芦溪信用社和贷款户,对不良贷款增长原因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帮助其找准原因,分门别类,研究对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盘活不良贷款,保全信贷资产,确保实现“双降”已成为当务之急。一、基本情况该社2001年以后共计新增不良贷款1125户、金额864万元,分别占不

2、良贷款总户数的74%、总金额的59.7%。特别是去年以来,新增的不良贷款又是芦溪场镇个体工商户。二、不良贷款上升的主要原因(一)主观原因1、评级授信流于形式“病从口入”是产生不良贷款的根源。在对芦溪、立新、永江、建新等分社的贷款检查中发现这些分社较普遍地存在对个体工商户评估授信流于形式,一些授信户无基础资料、无档案内容,经营活动情况无记录,导致贷款形成风险后,无法监控。特别是对场镇户3万元以上、对农户万元以上的评级授信工作较为马虎,简单粗放。通过对立新、芦溪(含永江、建新)的检查中发现,评级授信的基础资料缺乏,基本情况不明,从而导致这些贷款逾期率偏高。2、贷款到期后,处置清收不力,化解风险不及

3、时,手段不硬,采取拖、等、看的态度,不果断。如栏河、芦溪、立新等10户欠贷户,欠贷额近50万元,均以房产作抵押,现贷款逾期少则半年,多则2年,均未采取有效收回措施,致使贷款难以收回。3、贷款管理松散,到期催收流于形式。主要反映在芦溪和原永江、建新合并后的贷款,经检查组对芦溪、建新、永江片区包片信贷人员的到期催收情况检查,其催收情况令人吃惊,个别信贷人员拿出的催收通知书少则几份,多则几十份均盖有公章和欠贷人私章,但无具体内容,等检查组检查时,才忙于填上内容,未检查时,则是只有印章无内容的空白催收单。4、化整为零,垒大户。栏河、立新、芦溪、四平各分社均不同程度存在一户多笔、一户多人贷款。如芦溪、永

4、江、建新抽检中发现,有51户共贷款220笔192万元,全部逾期,最多的一户达10笔、金额5万余元,全部逾期一直未还,户平4.3笔。又如栏河、立新有的一户35人,祖孙三代,大人、娃儿、男人、女人都贷款(主要是个别违规责任贷款,已处罚)凡属此种情况的贷款,基本都是不良贷款。5、村社干部私贷公用现象仍有发生。如立新卫生院同一天对三名医生各贷1万元交医院公用,到期后清收困难。经检查此类情况,全辖共有181户206笔村社干部贷款89.8万元,欠贷人数位居全县第二,欠贷金额占全县四分之一,而这次县政府和县财政又不能将村社干部贷款纳入打包范围解决,今后清收非常困难。6、信贷人员到户催收有效时间少,贷款后续管

5、理未跟上,部分信贷员忙于日常事务,实际到欠贷户家催收贷款少。如立新分社2007年16月主任、信贷员月平均每人下村仅为12天。有的信贷人员由于是去年11月新聘任到信贷岗位,对借款户的经营、信用状况等不熟悉、不了解,工作缺乏主动性,放松对到期、逾期贷款的管理和清收。7、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人为延长贷款期限,致使风险暴露延后。如芦溪主社(含永江、建新)以及立新分社辖内普遍存在2004、2005年贷款期限订立为23年,导致2007年贷款陆续到期。仅芦溪主社今年16月已到期此类贷款324万元,清收压力和风险的暴露都集中到今年。(二)客观原因1、员工数量减少,人员较紧,特别是信贷管理人员不

6、足。从前面图表二可以看出,从2003年到2006年,存贷款及股金等各项业务大幅度增加,而人员却从40人减少至30人,减少25%,特别是从事第一线的信贷外勤人员,三年前全辖是9人,而现在加上信贷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在内,全辖从事信贷管理和外勤的人员还是只有9人,加之今年以来,将信贷和外勤人员投入搞内外核对、清产核资,从而造成无人力、无时间去催(清)收不良贷款。2、新的更严的信贷管理制度,限制掩盖以前违规贷款,加之信贷客户服务中心的成立,致使该社长期形成的贷款风险全部显现。由于芦溪主社和原永江、建新分社都设立在芦溪场镇,加之芦溪场镇经济较发达,不少个体经商户在芦溪主社、建新、永江分社交叉贷款,原在不同

7、社分别贷23万元信用贷款不算超限额,而从去年12月成立客户服务中心后,将原永江、建新在芦溪场镇的一人多社多户头贷款归并在一起,问题和矛盾就暴露了。每户少则45万元,多则89万元,从而形成超过信用贷款限额又无法落实抵押,使贷款到期后不能按现行信贷管理制度办理借新还旧而形成逾期。3、现金清收不力,贷款到期后,不加强对客户信用观念的培养,经过多次的借新还旧,最终风险暴露无法控制。栏河、立新等信用分社前几年贷款到期后,对欠贷户不认真了解和关注还款来源,一转了事,余额没有减少,风险逐步积压增大。今年以来,联社加强了内外核对和对人为转贷的控制,风险和不良就随之凸现出来。4、借款户信用观念淡薄,诚信环境不宽

8、松。如栏河分社和永江分社2006年分别因贷款和存款纠纷,受到媒体曝光,虽然澄清了事实,但信誉受到了影响,助长了一些人赖债思想,要么要求信用社减息,要么拒绝签催收通知书,观望、等待、拖、赖债思想严重。5、个别借款户负债较大,如果生产经营不善或失败,一旦形成逾期,所占比重及影响就大。芦溪主社原主任程道光贷款15户17笔、92万元,在6月底前到期就有14户16笔72万元;又如塑料厂银光45万元,银氏企业70万元,个体工商户何明远20万元均在6月底前到期形成逾期。栏河分社肖发茂以5个户头在信用社借款13万元,逾期后无力还本,只能结付部分利息。立新分社罗重庆搞养殖贷款5.5万元,由于管理成问题及受市场行

9、情影响,经营亏损,贷款逾期利息都无法结付。三、值得注意的问题从以上主客观原因的分析,芦溪信用社在贷款管理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引起关注。(一)对近几年新增的不良贷款应高度重视。2002年国家成立银监委后,对信用社贷款管理的要求很严,特别是对新增不良贷款实行严格问责,而该社现有不良贷款1520户1447万元,2002年2006年就新增了884户692万元,分别为58.2%和47.8%;2007年16月又新增了241户172万元,又分别为15.9%和11.9%。也就是说从严管以来至今年6月底新增的不良贷款户和额就分别占了整个不良贷款户和额的74.1%和59.7%。(二)对场镇个体经商户不良贷款较为集中

10、和占比过高不能掉以轻心。2002年2007年6月,全辖不良贷款新增1125户864万元中,而芦溪主社(未含永江、建新)场镇户就达156户407万元,分别为13.9%和47.1%,风险过于集中,应该引起芦溪信贷管理者和贷款经办人员的重视,对这些经商者的不良贷款轻视不得。(三)对村社干部私贷公用贷款应严格控制和加大力度清收。因为全县村社干部私贷公用贷款共601笔360万元,而芦溪社就占206笔90万元,分别占全县的34.3%和25%,对此类贷款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又不纳入打包范围解决。四、对策(一)严把贷前调查关,严防“病从口入”,尤其是对农户、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要严格标准和条件,做实评级基础工作,为

11、科学准确授信奠定基础,对所有贷款都要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操作流程。(二)高度重视 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认真将清收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到户,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做到目标明、措施力。对不良贷款分类造册,集中精力、时间、人力采取一社一策,利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方法,按照县联社“五个一批”(现金清收一批、以资抵债一批、转化盘活一批、诉讼清收一批、呆帐核销一批)、“六个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的工作要求进行催收。(三)继续清理落实违规责任贷款,对有关的责任人严格按规定挂钩清收,按月下达清收计划,按季进行考核。(四)对多头、多社贷款,在落实抵押担

12、保手续的前提下,进行归户,加大催收力度。(五)强化贷款后续管理工作,按季检查,按季结息,在贷款到期前发催收通知书,密切关注借款户经营、信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全信贷资产。(六)密切关注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发挥村社理监会人员作用,确保应收多收。对已形成不良贷款的外出户采取发布特快传递、发律师函证,确保贷款手续完善落实。(七)实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只有对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者进行追究,才能加强责任心和减少违规违法行为。信用社要对贷款设置严密的报批程序和手续,每笔贷款的提出、调研、上报和审批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以便在发生不良贷款时能分清责任和进行追究。一旦确定为不良贷款,应立即启动责任追

13、究机制。对造成不良贷款的,要查明形成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在此基础上分清和落实责任。无论涉及信用社工作人员、企业单位或是政府官员,都要按照不同的情形和性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手软。(八)分类施策,多策并举,是盘活清收不良贷款的首要方法。不良贷款形成情况复杂,原因各异,必须认真分析每笔不良贷款形成的成因,抓住症结,对症下药。对赖债户,钉子户,可通过依法起诉,强制清收;对棘手户、难缠户,可通过行政、经济的、法律的等手段多策并举,扫除障碍;对老村组集体贷款和死亡绝户贷款,通过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能落实的,想方设法予以落实,无法落实的,进入呆帐,逐级报批

14、核销;对找不到借款人的,可通过公安部门或上网查找,搜集线索和信息;对一些一时难以归还的,可通过充电、供氧、补血等,以贷养贷,增强“造血”功能,培养还贷能力;对行政干预贷款,可通过加强同地方政府、社会各部门的联系,磋商协调,千方百计为盘活不良贷款打开“突破口”。(九)关心支持,全力配合,是盘活清收不良贷款的不容忽视的方法。盘活清收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仅靠信用社一家去唱“独角戏”,显然孤掌难鸣,力不从心,为此,社会各部门要关心重视信用社盘活清收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才能使盘活清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要加强同地方党政部门的联系,通过沟通协商,使他们主动过问自己经手、担保或辖内企业、农户形成的不良贷款;二是要积极同公、检、法、司、工商、税务等部门搞好关系,千方百计为信用社盘活不良贷款提供极大“便利”;三是信用社自身要搞好资产保全和“门前清”工作。对手续不合规、不完善贷款,应尽快健全手续,保全资产,避免诉讼时效丧失;对信用社职工自贷、担保或为亲属、朋友介绍、担保发放的人情、关系、跨区、顶名等贷款,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采取联系工资、离岗收贷、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限期收回;四是健全金融法律管理体系,组建金融法庭,为盘活清收工作开辟“通道”,以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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