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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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一、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二、餐(饮)具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应按其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清洗、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三、物理消毒法: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化学消毒法:餐饮具全部浸泡在有效氯浓度达到250mg/L(250ppm)的消毒液中,作用5分钟以上。四、餐(饮)具经物理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涩、干的要求,经化学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无异

2、味的要求。五、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六、应及时将消毒后的餐饮具放入张贴有“已消毒”标志的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七、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应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位存放;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八、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使用中严格防止混用。单位(盖章):二一 年 月 日粗加工及切配管理制度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二、粗加工及切配间(区)

3、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池和操作台进行。三、食品原料按照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等工序进行加工处理,各种食品原料和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使用前冲洗干净并浸泡30分钟以上,以降解蔬菜中农药残留量,并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五、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

4、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单位(盖章):二一 年 月 日点心加工管理制度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如发现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未用完的点心陷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三、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应有详细记录。五、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

5、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六、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单位(盖章):二一 年 月 日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二、接触生、半成品和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应通过颜色、大小、材质、文字等形式做到标志清楚,定位存放使用;所有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应做到使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在使用前还须进行消毒。三、食品应当烧熟

6、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四、冷藏、冷冻设备中的食品应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常温存放时间不得高于2小时。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应有详细记录。六、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八、加工结束后,调味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

7、干净,台面整洁无油污,容器清洁无残渣,砧板洁净无霉斑,不留卫生死角;加工场所内的垃圾桶应加盖,每餐后及时清除垃圾。 单位(盖章):二一 年 月 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二、从生产加工单位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三、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

8、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四、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五、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六、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

9、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七、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

10、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单位(盖章):二一 年 月 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完成培训

11、后,应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情况。培训档案建立和记录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申请人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提交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四、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管理职责:(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二)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四)餐饮服务单位

12、人员健康状况管理;(五)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六)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单位(盖章):二一 年 月 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

13、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三、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四、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五、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

14、人档案。 单位(盖章):二一 年 月 日食品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二、食品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应能使贮存保管中的食品品质的劣化降至最低程度,防止污染,且易于维持整洁,库房防鼠、防潮、通风设施须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三、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经查验后定位摆放,先进先出,库房、货架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物品。四、贮存

15、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设置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标识不完全的预包装食品不得入库。六、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其上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七、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八、库房内设置退货专区,有明确标识,并且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单位(盖章):二一 年 月 日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一、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二、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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