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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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1*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5: 201*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安康进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安康。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标准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 2、假劣兽药(品种见

2、201*年兽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 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 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1、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 2、非法生产企业; 3、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 4、兽药使用单位(动物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所医院);5、兽药残留被取样单位。(三)重点区域 1、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省份;2、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省份;3、畜牧主产区; 4、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兽药GMP监管。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标准检查验收活动,保证兽药GMP质量。加强兽药GM

3、P企业后续监管,加大GMP飞行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稳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峻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应制度,标准执法行为。 (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组织实施兽药监视抽检规划,完善兽药监视抽检制度,标准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惩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四)加强兽药使用治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学问普及,

4、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规划,扩大残留监测品种、范围,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五、工作要求 各地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仔细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提高熟悉、加强领导,成立省、地、县三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细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三要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实行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穿插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视等部门,加大整治、查

5、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根据“五不放过”原则,对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究竟,严峻惩罚。 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年2月至12月。(一)部署阶段 201*年2月,我部制定下达201*年兽药监视抽检规划、201*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规划,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视检测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各地兽医行政治理部门组织开展兽药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准时曝光。 2各兽药和兽药残留检测任务担当单位按要求仔细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检测结果,积极协作兽医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重点检查

6、和穿插互检活动。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省级兽医行政治理部门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向我部兽医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实行措施、查处成效)。 扩展阅读:201*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5: 201*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安康进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安康。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标准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兽

7、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 2、假劣兽药(品种见201*年兽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 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 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1、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 2、非法生产企业; 3、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 4、兽药使用单位(动物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所医院);5、兽药残留被取样单位。(三)

8、重点区域 1、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省份;2、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省份;3、畜牧主产区; 4、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兽药GMP监管。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标准检查验收活动,保证兽药GMP质量。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加大GMP飞行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稳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峻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应制度,标准执法行为。 (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组织实施兽药监视抽检规划,完善兽药

9、监视抽检制度,标准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惩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四)加强兽药使用治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学问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规划,扩大残留监测品种、范围,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五、工作要求 各地兽医行政治理部门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仔细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提高熟悉、加强领导,成立省、地、县三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细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三

10、要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实行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穿插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视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根据“五不放过”原则,对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究竟,严峻惩罚。 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年2月至12月。(一)部署阶段 201*年2月,我部制定下达201*年兽药监视抽检规划、201*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规划,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视检测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各地兽医行政治理部门组织开展兽药GMP

11、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准时曝光。 2各兽药和兽药残留检测任务担当单位按要求仔细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检测结果,积极协作兽医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重点检查和穿插互检活动。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省级兽医行政治理部门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向我部兽医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实行措施、查处成效)。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201*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201*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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