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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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第一篇 部门职责行政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二、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三、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四、传达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文件精神、领导讲话、指示及通知。五、负责文秘、督查、信息综合、新闻宣传、保密、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车辆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资产管理等工作。六、做好报刊征订发放工作。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会计岗位职责一、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严格遵守有关财政法规和纪律,认真执行贯彻上级颁布的各项财务政策和规定。二、按照会计管理条例,如实向局主管领导和财政部门按时汇报,反映财务执行情况,按月、

2、季、年及时做好报表。三、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及时将每月、每季度的财务工作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改善经济管理建议或措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四、帐目、帐号及大的更动、重大帐务开支等情况都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五、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不记帐,对不合理的开支与不按手续审批的给予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六、帐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干净、清楚。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好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出纳岗位职责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事务。二、每月的收支帐目及时与会计

3、和银行对帐,做到日清月结,绝不能拖帐,积压各种手续及报支手续。三、定期核对银行库存现金与单位留存经费,不清楚的要及时与会计协调。四、除存放规定的备用金外,财务室不允许库存其他现金,开支款额随用随时到银行支取。五、对所借款额支出费用必须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签字。六、对借款出差人员,必须在其回来五天之内督促结清。七、现金管理帐目相符,单据凭证手续齐全,严禁白条报帐。八、做好每月工资报批、发放和工资调整工作。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驾驶员岗位职责一、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二、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和使用、维修、保养知识,搞好车辆维护保养。三、服从办公室调度,按时出车,及时归队,不准公车私用和未经批准

4、私自出车。四、安全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或将车辆交给无照人员驾驶。五、加强组织纪律性,做好保密工作,不向外人泄露领导谈话内容和出车时间、地点,不得拉无关人员乘车。六、保持车内整洁、清洁,做到勤擦洗、勤保养,发现现问题及时处理。七、励行节约,对零部件及消耗材料交旧领新。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地籍股工作职责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有关规定。二、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证书年检、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及权属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三、负责草拟有关土地管理文件及政策规定,承担全县城乡土地

5、确权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四、组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土地收益的征收。五、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招标、拍卖、挂牌等交易工作。六、负责组织宗地测绘,勘界及权属调查工作。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土地规划与利用股工作职责一、承担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二、起草各类项目用地上报批文、搜集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三、承担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四、按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实施建议。五、依据有关规定,对承办的建设用地进行前期论证、审核报批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全程管理工作。

6、六、承担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土地征用、农转用报件的审查。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矿管股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对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统计工作。二、依法进行采矿权、探矿权审查、监督、登记和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审查。三、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调处采矿权、探矿权权属争议和纠纷。四、依法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价款。五、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查处以探代采、圈而不探、圈大探小、偷、盗、采等违法行为。六、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有偿用地股工作

7、职责一、负责做好铁路、公路、石油勘探等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前期调查、审核工作。二、负责做好全县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将原划拨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的调查统计工作。三、组织开展对全县矿山用地的调查、统计工作。四、按规定收取土地年租金、临时用地管理费、采挖用地管理费和土地复垦押金等。五、对砂石料厂、砖厂等要做好监督管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六、各项收费要按规定足额收取,不准少收或多收费,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土地开发办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县行政辖区内土地开发用地的管理工作。二、依法办理国有土地开发,对国有土地开发项目进行

8、审核、审查、签订协议,按程序上报审批,核发土地开发许可证。三、对已开发的土地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四、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签订工作,及时收取土地年租金。五、土地年租金要按规定足额收取,不准少收或多收费,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六、对已办理土地开发手续的项目要做好跟踪检查,对未按规定年限完成土地开发的要依法处理。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纪检监察(人事教育)股工作职责一、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局机关有关纪检监察、干部(人事

9、)工作的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党组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督促股级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局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党员干部违纪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局党组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意见或改变和取消对党员和干部的处理意见。 四、积极参与土地、矿产资源各项审批会审制度,对国有土地、矿业权有偿使用实行招、拍、挂进行全程监督,对地价标准、重大财务支出、处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和纠纷进行监督。六、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组织开展

10、业务考试、竞赛及考核、任免、管理与监督,并做好干部轮岗工作。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做好本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录用、聘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退休等管理工作。负责股级以下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八、负责劳动纪律及考勤工作。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纠纷办工作职责一、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矿产等法律、法规处理土地和矿产纠纷。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土地和矿产纠纷的方案;负责并组织有关部门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三、负责答复和处理县人大、政协关于土地、矿产方面的提案、议案等工作。四、完成局领导交办其它工作。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

11、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管理进行动态巡查,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局领导报告,做好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三、做好群众有关土地案件的来信、来访和局领导交办的土地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局领导汇报。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报表,积极做好农村居民土地登记发证及地籍管理工作;五、做好农村宅基地的审核、上报和批后管理工作。六、做好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做好测量标志的保护监管工作。七、完成局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第二篇 领导职责党组书记职责一、分管本局

12、党建工作,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抓好党组自身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洁自律,加强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四、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年轻干部的培养。五、负责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全年至少组织召开二次高质量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执行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六、负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掌握群众意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

13、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局长职责一、主管本局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制定土地、矿产管理各项工作方案及其它重大问题。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三、保证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主持起草和签发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主要文件等。五、监督检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六、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培养思想作风好、办事效率高的干部职工队伍。七、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

14、任务。副局长职责(土地管理)一、协助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地政业务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协调关系,当好配角,顾全大局,搞好团结。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献计献策发挥好领导班子中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四、负责耕地保护、土地估价、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五、负责指导、督促分管股(室)完成各自的业务工作。六、严格执法,管理和监督土地市场,对违法乱占、乱用、乱批土地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罚建议,按时下发处罚决定。七、定期、不定期向局长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副局长职责(矿产管理)一、协助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协助局长做好矿政管

15、理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协调关系,当好配角,顾全大局,搞好团结。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献计献策发挥好领导班子中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四、负责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地质环境、储量管理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五、负责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完成各自的业务工作。六、严格执法,对违法采矿、探矿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罚建议,按时下发处罚决定。七、定期、不定期向局长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二部分 规章制度第一篇 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在执行党风廉政制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在本局出现一般性问题除按党规党纪对直接责任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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