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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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企业登记管理一、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我国公司有哪几种类型?答: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外,还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和国有独资公司。2、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何种责任?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有何不同?答:母公司是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或者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公司;子公司则是指全部股份或者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控制,或者依

2、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处于被控制、受支配地位的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二者的关系,实质上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也称本公司,是指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规定,公司必须具有3个以上的分公司,才能称为“总公司”。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需遵守总公司的章程,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总公司具有

3、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则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它有何法律特征?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严格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50人以下。(三) 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有限责任公司虽然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但股东人数有限,一般是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进行联合的,因此其股份转让受到一

4、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认缴,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五)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组织机构和设立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面议较为简单和灵活。5、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二)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五) 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依据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如何缴纳出资?答: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但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二)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三) 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必须符合法定期限的要求,即缴纳首次出资

6、额以后,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7、公司股东可以用哪些方式出资?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答:公司股东依法可以用下列方式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股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出资。股东出资应当注意下列问题:(一) 以货币出资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并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二) 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

7、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三) 以股权以外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四) 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权有何区别?答: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

8、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等;董事会实施股东会的决议,如聘免公司经理和由经理提名的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对股东会负责等;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如对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和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求予以改正等。9、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其有何特别规定?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1个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相较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其作了如下特别规定:(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

9、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四)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五)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股东会。股东在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六)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0、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它有何法律特征?答: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10、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 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范围和资格均有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并且其中半数以上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三)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四)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部分股份,股份是等额的,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任何人购买股票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五) 股份有限公司相较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设立条件较为严格,内部组织机构更为严密。1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几种?答:股份

11、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改选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酱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12、公司登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的基本原则有:(一) 依法登记原则。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公司登记机关在登记

12、时,一方面需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的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另一方面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性要件,实施行政许可。(二) 当场登记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三) 分级登记管辖原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级工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按照登记管辖规定行使不同的公司登记权限。13、市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哪些公司的登记?答: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

13、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上述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14、吊销营业执照和注销登记有什么区别?答:吊销营业执照和注销登记的区别主要有三点:(一) 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公司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其前提是有违法行为

14、的存在;注销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而终止公司的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无关。(二) 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的主动行为;注销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公司申请的行为,以公司主动申请为前提。(三) 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但依然存续,此外,吊销营业执照可能给公司及其法宝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些限制,甚至严重的法律责任;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一般情况下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影响。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营业执照有何相同点和不同点?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相同点是:两者的正本、副本都是公司取得法

15、人资格或者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两者的正本、副本的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由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公司的申请核发若干份副本。两者的不同是:(一) 核发的对象不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发的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发的对象是分公司及其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济组织或者经营单位。(二)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其隶属的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三) 作用不同。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依法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凭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越其所属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范围。16、申请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申请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二) 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四) 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五)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六)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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